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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曦

作者:绝歌 时间:2023-01-08 09:37:18 标签:绝歌

  她从小出生在一个不算完整的家庭,父亲是个痞子,除了赌博就是跟人打架斗殴,脾气也很不好,稍有不顺心就回家打骂母亲。母亲是被人拐卖而来的,忍受不了父亲的折磨与家庭的困苦,跳河自尽了。在她十二岁那年,她父亲因为犯事被抓进监狱,家里的财产也被判了赔偿。因为她有个不光彩的父亲,大家连带着看不起她,亲戚们也不愿意收留她,她连吃住都没有着落,更别提缴纳学费供她读书。她辍了学,开始在社会上游dàng,每天像个乞丐一样蹭东家吃西家,饱一餐饥一餐。为了生存,她不得不想方设法地去弄钱,十二岁的孩子,能有什么弄钱的法子,靠捡垃圾的钱还不够她每天吃馒头的。渐渐的,她认识了一些小混混,与他们混到一起。跟着他们,她开始了偷窃,被抓过也被打过。

  后来,听说南方的大城市很繁华,更容易讨到生活。她便跟着几个混混偷了人家几百块钱,爬上火车来到了这座城市。他们来到这里,钱很快花光,到最后只得睡天桥吃冷馒头。天桥下的蚊子多到咬得人睡不着,只得把整个人用衣服全部罩着,蚊子就隔着衣服咬,第二在起来全身都是小红点。没钱花了,他们就打起了她的主意,想让她去做jī。她听到他们的这个决定的时候,吓坏了,也气坏了。她抓起随身带的刀指着他们大叫,她可以去偷去抢,但如果谁要敢让她去卖,她一定先捅了他。她是个女孩子,她要保住自己清白,时时警惕防备着任何人,她害怕他们害她,却又不过不与他们混在一起,时时刻刻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她只能在心里不断地对自己说要让自己变得比他们都qiáng,要让自己压过他们,要让他们听自己的,不敢动自己。她和他们一起去砍人去抢劫,她比他们做得都狠都绝,她下手从来不敢留qíng,她怕自己一时心软留qíng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每天都要提防着仇家,防着治安仔、警察的追捕,刚开始那几年不断地在广州、东莞、佛山、肇庆、韶关这几个城市流窜,有次为逃避严打,他们不敢坐车,从广州步行到东莞,整整走了三天,白天躲在没人的山上睡觉,晚上摸黑赶路。

  混久了,混出了经验,再加上她脑子活、计谋多,她成了这个团队军师,每次出去做事都是她做策划,另一个叫龙刚的很能打的带头,他们叫龙刚为老大,叫她为大姐。摩托车飞车抢劫、收保护费、偷窃、卖摇头丸、卖huáng片,开游戏厅、什么能弄到钱就做什么。白天躲在出租屋里睡觉,晚上出去活动、砍人做买卖。无数次的游离在生死线上,无数次的从警察、治安仔的手下逃过。

  四年前,龙刚及一些弟兄被人抓了。她挑起大梁做了他们的老大,掌控了这个黑社会小团伙。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凭着她的狠绝的手段,凭着她多年打混的经验,凭着她舍得下大本钱去收买当地的治安警察,她手下的势力迅速扩张,手里积累了大量资产,那个团伙在当地也闯出了名号。可是她是混黑的,不是歌星明星的,注定不能见光,见光就意味着离死不远。她成为了年底打黑的首要对象,各路人马的眼光都瞅着她,她成为了大家眼里的一块大肥ròu。前年七月,在一次谈判中,她被对方一刀子捅进了肚子,背上也挨了两刀,整整昏迷了十天,休养了半年才出院。养伤期间,她不断地变换地方,怕被警察查,怕被道上的人害,甚至连手下的人也防着,怕被出卖。等她伤好复出时,地盘、生意被抢去了一大半,只剩下不到五分之一的人跟着龙刚的弟弟龙岳。

  一个人在冷冰冰的医院里躲了半年,踏过生死,看着医院外的人世繁华沧海桑田,再回头看看这些年自己走过的路,心里顿感疲惫与荒凉,有了退隐的决定。但走上这条路,想要再回头又谈何容易,龙岳三翻四次地上门来找她主持大局,想让她再做军师,那些以前跟过她的也不时地以日子难混为由上门找她借钱。而那些对头也盯着她,就等着找她算帐。

  为躲避这些纷争,她悄然离开那个城市,回到家乡,花了二十万为自己买了个新身份证。在家乡呆了一个月,看尽了那些虚伪、奉承的嘴脸,踏上了流làng的路。一个又一个城市流làng,像一粒无根的飘萍,留下一身的疲累与沧桑。她厌倦了尘世的纷争与繁华,尝尽了人世的冷暖,她很想很想让自己也有个根,也能有一个家,也能像正常人一样安安静静地生活。

  又来到南方,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八年,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气候,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夜空。她只想找一份合法正经的工作,做回一个普通人,学着去过一个普通人该有的生活。她不在乎工资待遇,不在乎工作是否体面,她只想要一份正正经经的工作,只想学着去做回一个人好人。将烟头摁灭,一口饮尽杯子里的咖啡。

  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到快点了。拿着沈越曦的名片,出了茶餐厅,往电梯走去,名片上的地址就在本楼的十七层。

  面试很顺利,她被录用了,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如果不行,随时有被炒的可能。

  公司的业务以贸易为主,一共才十来个人。除了行政主管蓝沁、行政助理兼前台的花月影,就是业务员。她的工作就是打杂,哪里需要哪里去,端茶送水、扫地擦窗,有时候也连带做一下水电工人。她不喜欢与人jiāo集,每天只是默默的做事,不与任何人说话jiāo谈。她在这些人眼中就如同一个影子一般,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对她还有些好奇,久了也就习惯了。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夜白羽也也顺利地从试用员工提升为正式员工。

  蓝沁把正式合同放到夜白羽的面前的时候,她推了推眼镜,说道:“看不出来,你还挺行的,居然把这份工做了下来。”当初见到夜白羽的时候,看到她的长相还以为她是拉拉,是被沈越曦勾来的或者是跑来追沈越曦的。经过她这一个月观察,终于确定两人没有关系。

  夜白羽什么都没有说,略微看了下合同,在上面的签字栏上落下了自己歪歪扭扭的签字。

  蓝沁确认了下合同,对夜白羽说道:“好了。哦,对了,这个周末公司组织爬梧桐山,你也去吧,早上九点在梧桐山总站集合。”

  夜白羽点了点头,什么都没有说。

  蓝沁又问道,“爬山要准备些什么都知道吧?”

  夜白羽现次点了点头。

  蓝沁在心里暗叫一声,“受不了!”像个闷葫芦一样,简直跟哑巴没啥区别,问她话就只知道点头。她决定了,爬山一定不要与夜白羽分到一组。

  到周六的时候,众人准时在梧桐山集合。公司分为三组,沈越曦、蓝沁、与业务部经理各带一组,夜白羽被分到沈越曦一组。从泰山涧往大梧桐爬去,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能保持一致,等爬到小梧桐与大梧桐的分叉路时,蓝沁带错队,他们那一组爬去了小梧桐。留下沈越曦与夜白羽这队继续向大梧桐那四千米高的海拔进攻。崎岖、陡峭的山路给众人严峻的考验,渐渐的队伍就拉开了距离。平常养尊处优的沈越曦因为体力不支,掉在了最后面。不过,她还是略微有些安慰,因为公司里那个最酷最闷的杂工也跟她一起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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