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绝顶攻略
“偲羽,我知道你不喜欢被人包场,然后底下一个客人都没有,但是我们是打开门做生意的,我们女人求生本就艰难,能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很难,有一份挣的多的工作就更难了。只要有钱可以赚,别跟自己过不去,当初你下海是为了挣钱,为了养活自己,趁着好时光多挣点钱,以后上了岸才能好好生活。”经理叹了口气,说的语重心长。
她是看着伍偲羽这些年一首歌一首歌唱过来的,从开始的每天只能给人伴舞,到后来可以在仙乐宫要关门的时候唱一首其实没有人会听得歌,在到唱开场歌,最后是现在有人包场,没人比她更了解一个歌女,一步一步走过来有多辛苦。
当年她也是下海做歌女,后来被个恶霸看上了,那个恶霸在她下班的时候跟在她后面,想要强·暴·她,被她失手杀死,也是那个晚上她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
她被个瘦瘦小小的孩子拉走,那个孩子还给了她十个银元,条件是做那孩子的信使,后来自己才出知道那个瘦瘦小小的孩子是这商乐市·黄·赌·毒黑·道·龙头的女儿,而自己因为送了那封信的关系,得到了龙头的感激,不再是个随意任人欺凌的歌女,成为了这仙乐宫的经理,收集消息贩卖消息交换消息才是自己真正工作。
伍偲羽走到了门口回头看了一眼身上透着沧桑的经理,温和而淡漠的道“身不由己,只是为了糊口而已。”
伍偲羽很想见见柔夕,并且坐下来和柔夕好好的聊聊人生谈谈理想,毕竟这个人可是乱了自己的生活节奏,还破坏了自己的工作环境,严重的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品质。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伍偲羽觉得眼睛痒痒的,好像揉一揉,手却僵在了半空,最后尴尬的放了下去,之前她都不化妆,现在工作需要,她每天下午就要化好妆,然后就要补妆好几次,这可不是现代化妆品强大的能把恐龙变美女,这个时代的化妆品可是还停留在用粉饼的年代呢!若是自己这一下揉下去,呵呵,不用想也知道,自己的妆一定花成个大熊猫!还是独眼的那种!
“大姐姐。”伍偲羽正心里暗自腹诽着,就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自己的不远处传了过来。
下意识的抬眼看了下墙上的挂钟,晚上九点零五分,这小家伙倒是准时。
自打在那酒吧遇到了团子,团子问了自己现在工作的地方,天天晚上九点零五分,准时拎着一个保温饭盒出现。
伍偲羽知道团子是在用她自己可以做到方式报答自己,只是自己要怎么跟她解释自己现在已经换了瓤呢!早就不是那个好心救了她的大姐姐。
无法解释,又平白受着对方的照顾,实在让伍偲羽有点心里不踏实。
“团子,去化妆间等我,我去唱完这首歌,我们就回家。”伍偲羽说着打了个哈欠,眼睛历时水汪汪的,伍偲羽眨了几下眼睛,不让自己在眼眶里打滚的眼泪掉下来。
“大姐姐,我做了柚子绿茶,你喝一口吧!就不会那么困了。”团子看着伍偲羽明明很困倦,还在撑着精神,低垂着眼帘看着地面,长长的睫毛掩去了她眼底浓浓的担忧和愧疚。
是自己的错,自己不该挑这个时间的!应该挑在早些的时间,其实自己只是想见见她,和她一起吃东西,看着她吃东西幸福的笑着,自己的心里就满满的,听着她说着一些自己根本没听过的事情,自己也会觉得离她近些了。
想了很多,可是自己都想不到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有机会天天见到她,多些和她相处。自己只有晚上自己才能抽出时间,却忽略了大姐姐的休息时间。
大姐姐的住的地方距离仙乐宫要两个小时的路程,大姐姐每天都舍不得做黄包车,所以上班和下班都是走路,穿着高跟鞋走那么远的路,一定很累很辛苦的,大姐姐很爱干净,回家一定是要收拾屋子擦地擦屋子,然后才会洗漱睡觉,第二天早早的起来学歌练歌,下午三点要到仙乐宫练舞……
“我们去化妆间,在走廊里被人看到你又给我带好吃的,她们会嫉妒的。”
伍偲羽看着团子那不安的样子,不忍拒绝,顺手接过了团子手里的保温饭盒,拉着团子的手往化妆间走,没走几步就迎面碰到了经理。
经理看到伍偲羽皱了皱眉,而后看到了比伍偲羽矮上些许,穿着男士西裤白衬衫黑马甲短发少女,她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刚要说点什么,伍偲羽就主动先开口了“经理,我带我妹妹去化妆间等我下班。放心我马上就上台。”
伍偲羽这样说着踩着高跟鞋大步而去,留下脸色一会一变的经理,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得,这孩子是有多么傻,才会一点都没有注意到。
走在前面的伍偲羽怎么可能会看到团子自从她拉着自己的手开始,就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两个人交叠的手,就是这种温暖的感觉,又回来了,这次自己绝对不会在放开。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轩辕月明:为什么我的戏份这么少
伍偲羽:为什么我身后跟着个扮猪吃老虎的
经理:偲羽啊,你太迟钝
轩辕月明:夫人别急,很快我就娶你进门
伍偲羽:去死,老·娘·要翻身~
轩辕月明:夫人莫气,那我以身相许
伍偲羽:这还差不多
经理扭脸,这是有多蠢,结果根本没变好么
2017年3月2日21:29:31
第80章 穿入种马文(73)
那年你十六岁我十岁, 黑暗的巷子中从光亮处走来的你, 带给我的不仅是希望, 救赎, 还有光。
是你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好人,还有一个人愿意不求任何回报的真心对我。
你说我们都是苦命人, 都是被抛弃的可怜人。
同样都是无处可归孤单飘零的人,那就互相取暖吧!
你一脸希冀的问我愿不愿意做你的妹妹。虽然你一天只能唱歌挣两个大洋, 交了房钱, 两个人的三餐就只能勉强吃饱, 日子要过的清苦些。
猛地扑上去抱紧你的腰不肯放手,你也没有嫌弃我脏兮兮的手和衣服, 任由我抱着, 温柔的摸了摸的头发,有些怜惜的摸了摸我被打的青青紫紫的胳膊,你说你会努力挣钱让我好好长大的。
和你在一起生活的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你为了多挣些钱,还做伴舞陪舞, 节衣缩食的送我去上学, 你总是说我要好好学习, 以后才能过好日子,有文化才能不用那么辛苦,天天为了吃饱饭而累死累活。
你并不知道我在妈妈死之前,也是个千金小姐,只是妈妈死了之后, 父亲立刻娶了个恶毒的女人进门,那个女人嫁进来没一个月就生了个儿子,自然对我这个前任夫人生的孩子看得是百般不顺眼,想方设法的想杀了我,免得我长大会挡了他们母子的路。
只是不管是自己的姥爷家还是妈妈陪嫁而来的管家丫鬟都没有想到,新进门的那个女人既然真的有那么大的胆子,在她的饭菜里下了不足以致命却足以让她昏厥的迷药,将她迷晕之后,送到了商乐市最下·三·滥·龌·龊的暗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