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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

作者:咸鱼小纸 时间:2023-04-12 22:59:45 标签:咸鱼小纸

  于歌打开联系人,她翻找着,指尖停留在拨通键,联系人上写的“爸爸”。

  不知道于正轩睡没有,但刚才他给自己发来的消息上显示时间是九点一十,今天出奇的早,现在才九点半,于正轩大概还在看着书或者电视新闻吧。

  隔着屏幕,于歌不知道自己在怂些什么,打个电话而已又少不了块肉。

  于歌天不怕地不怕就只怕于正轩,她轻轻咳嗽了一下然后拨通了电话。

  电话被接通了,于歌先开口说:“爸,是我,我看见你给我发的那条消息了。”

  “嗯,你到时候和亦景一起过来就可以了。”话筒里传来一道浑厚的中年大叔音,于歌在这边点着头。

  “好。”

  电话还在继续,于歌犹豫了一会儿,于正轩今天居然没有在电话里教训自己,以往每次自己打过去的时候他总是会翻开陈年旧事和自己讲一堆的道理,这次居然没有。

  “你现在在哪儿?”

  “啊,外面。”

  “早点回去。”

  于歌笑笑,她对着话筒说:“嗯,那爸你和妈也早点休息。”

  “嗯。”

  于正轩挂掉了电话,于歌这才拿着手机重新推开酒吧的大门走了进去。

  在外面于歌觉得天气十分闷热,她想这几天应该会下一场雨吧。

  呼吸着酒吧里的空调气味,许多男女一同在舞池里共舞,但幸好这儿没有夜店那样乱,于歌去过一次夜店之后便再也不想去了。

  “怎么一通电话之后感觉你沧桑了不少啊。”

  “去去去,你除了每天对着我吹牛说风凉话以外还会什么?”

  “于总监你想要我有什么技能,我就有什么技能呗。”优叶晗在一边和自己贫嘴,于歌只得默默的在心里吐槽着她。

  这家伙,于歌的内心都已经萌生出想帮优叶晗找个对象来管管她这个妖怪的想法了,不过这个只是想想,于歌赶紧摇着头,她坚定不移的念道着:“谁先脱团谁是狗”的单身贵族誓词。

  “过几天我要回老家。”

  “你刚刚去外面打电话就是说的这个?”优叶晗笑笑。

  “对呀,怎么你有意见?”

  优叶晗赶忙摇摇头:“没有没有,我哪儿敢对于总监你有意见。”

  “你啊,就知道贫嘴。”

  优叶晗找慕思要了杯酒,两人是这家酒吧的常客,几乎在这里上班的人都认识于歌,优叶晗,颜泽这三人。

  “我很久没看见店长了,店长跑哪儿去了?”于歌觉得她还是和慕思唠嗑比较好,至少慕思的脑子里不会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慕思正擦着玻璃杯,他回答道于歌的问题:“店长和朋友出去环球旅游了,得过几个月才回来。”

  “环球旅游啊,真是享受。”于歌也想去环球旅行,只是奈何她找不到人陪自己去,况且她想和自己未来的女朋友一起。

  但这谈何容易,于歌的思绪想着又飞到了另一边,每次在于歌沉思的时候都会不理别人,除非剧烈摇晃她或者在她耳边叫她,不然于歌是听不见的。

  优叶晗都快以为于歌是不是修仙修到走火入魔了,以至于她随时随地都能够迅速走神。

  短信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优叶晗下拉通知栏让铃声停止,见于歌又走神了,优叶晗直接一巴掌拍在了她的脑袋上,于歌“嘶”的一声捂住了头。

  “你干啥呢?”

  “回去了吗?”

  “这么早?”看看腕表,现在还不到十点。

  “我妹妹让我早点回去。”

  “妹管严。”

  优叶晗有个亲生妹妹,比她小个三四岁但却远远要比优叶晗成熟稳重许多,甚至有些时候看见于歌总有一种优叶晗是妹妹的既视感。

  巧的是,陆亦景和她妹妹关系十分要好。

  “回去的时候看着点吧,我也回去了,明天去一趟公司。”

  “哟,于总监什么时候想通了要去上班了。”

  “今天上午。”

  这是于歌上午路过J区的时候产生的想法,自己今年已经26了,该为未来考虑考虑了。

  说好的要回家,于歌却把车停在了停车场里然后自己一人去了她家对面的星巴克。

  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太冷清,再加上现在也不想回去,干脆去比较安静有人的地方坐坐好了。

  还是按照喜好的口味要了一杯冰拿铁,于歌见书架上里有许多的书便随便从其中抽出了一本来。

  看不进那些正经的书籍,于歌只好拿了一本小说来,那个名字好听她就看那个。

  “《白夜行》……作者东野圭吾。”

  于歌小声的念着,她知道东野圭吾,陆亦景貌似挺喜欢看他写的东西的,经常向自己安利,于歌记得陆亦景说过她喜欢这本书的其中一段话,具体是什么于歌却忘了。

  只是那个时候于歌不喜欢看书,买了也是放在家堆满灰尘,只是她今天忽然来了兴趣想要看看。

  于歌躺在星巴克内的皮质沙发上,她调整了一个对于自己来说较为舒适的姿势。

  她看书的时候喜欢先不看第一章 ,把一本书的大致内容和结局看看再从头来。

  但她的目光却停留在了其中一页的内容上,于歌小声的念着,她只觉得耳熟,她记起来,这是陆亦景喜欢的那段话。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做白天。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东野圭吾《白夜行》

  想到白夜行就好心疼亮司,作者君跑去准备再次二刷《白夜行》

  第11章 Chapter 11

  “轰隆隆——”

  于歌抬起头来看着窗外,刚才是不是有雷声?

  “轰——”

  合上书,于歌这会儿倒是听见了,她站起身来把书放回原位然后匆匆的喝完了剩余冰拿铁离开了星巴克,空气十分的闷热,四周充斥着蝉鸣声,这反而让于歌此时的心情变得烦躁。

  于歌住的公寓不在商业区而是临近郊区,但这儿也有便利店,酒吧等商业建筑,只是有些少没有繁华地段的多而已,只是这儿离区域桥近,要想去上班也挺方便的。

  等会儿应该会下雨吧,得赶在之前回去。

  刷卡进入自己所在的那栋公寓大门,于歌按下了电梯在门外等待着。

  她戴着耳机正循环的播放着一些听起来让人心潮澎湃的歌曲,她是有些害怕的,这是实话。

  每当于歌一个人等电梯的时候总是会在这个时间段戴上耳机听歌,她想自己这害怕的心思都得拜托于之前自己住的那间屋子的住户和那栋楼的电梯,于歌搬过一次家,搬家的地方就是她现在住的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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