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少女
将枕头竖起来倚靠,月将它的反射光传送到屋内,射到床前,透过一丝丝光线,我们聊的不亦乐乎。
“蝶儿,没想到你小时候有这么多囧事啊,哈哈~”身边寂静,我瞬间止住笑,我想这是我笑的最开心的一次了,“好了,不笑了……”
“哼,不说蝶儿,说说姐姐你吧!”这孩子一谈到我就兴奋起来,真不知我哪好了。
“嗯——诶?我?”糟了,太激动了,会露出破绽的,但我想多了,孩子终究是孩子,只说“对啊”便满怀莫名喜气等待我发言,此刻的我想扶额,真是摊上了好孩子。
给她讲讲我的前世生活吧,毕竟,我只有这部分的记忆。
“那好,故事比较短,听一听吧。”
“自我有自主能力时也就两岁半那时,发生了一件大事,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父亲因为母亲吸食毒|品受不了自杀了,我……之后就再也看不到自然与事物了,三岁不到的我已经疯了,记得医生说神经有损伤吧。母亲养育我到十二岁便因无资金抚育我逝世了,其他亲人基本上没有再看望我的了。十几年,都是母亲手把手教我练字,没有老师愿意来教我读书,残疾儿童院的老师也不愿过来,谁想教一个神经病儿童……(说到这里我自嘲的笑了笑)
母亲在我手心一个字、一个词写写画画于其上,给我讲述从哪里来,哪个地区种类多,具体长什么样,有的易得的东西就带过来给我摸摸……
对我……
还不错
母亲死后,我很恨她,你说她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呢?”
身旁寂静,我没看她的表情,继续讲着:“接下来的十几年(也不知道翎蝶听没听出我这里的破绽),兴许是老天可怜我吧,几个月我的神经系统恢复了,与正常人无异,可也只是在原地而已,看不见一切要神经思想有何用。
几年后,老长辈们都相继逝去,我没有弟弟妹妹,而且有的话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我也没有朋友,只有医生来教我何为万物与人生的种种。
屋子里始终徘徊着消毒水气味,不过我也习惯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也能比别人学到的好上个好大学什么的。”
我想了想,还是先不告诉她我只是个灵魂没有躯体吧,“之后,我……终于忍受不了逃离了医院就来到这了,然后遇见了你,”我看着她,轻声说道:“我的第一位朋友。”
故事确实很短,时间用月光来证明──异常的长,柔光照在我脸上,我看着翎蝶,她也惊异的看着我,我说我以后都只能在这里呆着了,不能同你去外面玩耍,我也是个不称职的朋友……
说到这里我轻轻笑了一下,感受到她的注视,我像母亲温柔抚摸她的脑袋,她攒动着身子将额头搁置在我腿上。
忽觉腿上有晶莹液体流动,滑到了被子上。
窗户是开着的,偶尔风吹过吹响了风铃,动听的声音伴随着呜咽断续的哭声。
“对……对不起,把姐姐的被子弄脏了……可是姐姐你……呜呜……”
我轻拍着她的背,柔声道:“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以前的事了,这不遇上蝶儿你了嘛,不哭了,再哭姐姐就生气了!”
我学着医生的安慰语,竟然真的有效果,不过仍是哽咽。
我没听过太多的歌,想给她来首比较拿手的,也就是在医院偶尔听到的: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
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他不在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
因为心里早已荒无人烟
他的心里在装不下一个家
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
如果所有土地连在一起走上一生只为去拥抱你
喝醉了他的梦,晚安
……
南山南,北秋悲
南山有谷堆
南风喃,北海北
北海有墓碑
……”
月光越过了我们,如此,她进入了梦乡。
夜仍寂静,我仍在回忆那些难以忘却的往事。
……
自从我有了正常意识后,我的性格也变得很平易近人,不过除了那些有着使命的医生偶尔串串门来给端果送水就没有谁过来望我一眼(虽然瞎了,但还是感觉到),慢慢地,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的一切,有人说我太缺爱了,以后会不会发疯。
我思考了一下,可能会自杀……
谁能受得了这样的折磨,因此我经历路人指点,去投江了(当然不是汨罗江,若真是……我还能交个千年朋友?),相信死能给我快活,可惜我──被贵人相救,活了下来。
我不认识他,他好像也不认识我,因为他很礼貌,甚至有点怕我,我淡淡一笑他像是惹了祸一样的连道对不起,不过时间久了,即使面对不常说话的我也习惯了。
几天就这样过去了,我还不知他的名字,他也不常出门,或者说根本就没出去过,一天中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时间陪着我,讲真,我有些感动。
后来呢,就这么一直下去了?当然不,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四个月后,我终于忍不住偷偷离“家”出走了(因为我经常在这里四处走,路程方向记得很清楚),他可能没发现我走了,没有追我过来我还挺开心。
他将我救走前我什么也没有,走后仍然无物可带,心里快乐,身体却已濒危,用着衣兜内仅剩的一张十元钱心想在这之前怎么不去他那拿点,禁锢我这么多日子该换利息了……我嘲笑自己一番,事情已经发生了,如何挽回?再回去?
不,绝对不,那种不自由充满窂刑的生活还不如在医院闻着消毒水的味道受到别人的嘲讽与窃窃私语。
因此,我犯了我生下来的第一个罪:抢劫。
罪情大众得要死,我除了抢抢小孩的吃食,也就捡捡大街上路人扔下的有用之物,毕竟我什么也不会。
偶尔还会有好人赏我杯水喝,街摊边还会有卖糖的,偶尔也会有人撇给我几块;也会有人帮我指明方向;会有小孩子过来和我在一起分享,只是我都看不得他们样子。
衣服是套件,有件蓝色小短袖,外搭一个稍厚一些的深黑色长衫,配上一个运动短裤,鞋子也是休闲的荷花的样式──这些都是他自己做的──是他自己说的。
因为不想麻烦那些好人,所以这件衣服一直穿到最后。
想起这边应该是偏南方,不冷不热的,过得还算充实。
然而,不知是谁,咄咄逼人般诬指为我杀人了,我无数次指明我没有杀人,结果可想而知,那人激动的向警察诉说的罪因的理由太多,像我这样十几年没怎么见过世面,两人对战我简直就是菜鸟!
目睹了整件的路人们无人敢出声声明,生怕自己也被询问进去,那个地方,进一次,一次深刻的回忆(即使有时什么也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