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昔年+番外
程斯年在牡城的二中就读,而程家在牡城下面的小镇里,所以第二天吃过早饭,她就要收拾东西,坐车返回学校,拖到不能再拖,程母催第三次的时候,程斯年终于背上书包离开家门。
她12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出去上学,即便她们当地也有初高中,但因为她自小就是沉闷的姓格,不爱说话也不爱学习,程家父母明知道送她出去上学会让家里压力变得更大,还是义无反顾的将她送了出去,哪怕那时的她学习成绩提升不上来,但至少别再养成更沉闷的姓子。
不过也好在父母有远见,早早的将她送出去上学,虽然她如今姓格仍旧不讨喜,但到底比之前开朗了许多,而父母两人倒也真的攒下了钱,在她升高中那年买了楼房,还给她的房间装了电脑,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两天假期她也愿意往家里跑的原因。
坐了两个小时的客车进了市里,又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学校附近,因为二中的学生宿舍较少,而且都是八人寝室,所以父母在外面给她找了管吃管住的公寓,不过在高二分文理班之后,她跟傅汎一起另换了地方,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房东常年不在家,把房子租给她俩。
傅汎跟她一样,也是借读生,学习成绩跟她差不多,两人交好还是因为一个冰淇淋。
高一的时候两人就同班,但两人并没有什么交集,因为班主任是语文老师,而她的语文成绩向来都是年级第一的存在,所以她也算是一直坐在好学生堆里的前排座位,而傅汎却一直在中后排的位置徘徊,有一次晚自习前她去超市,傅汎在楼上喊了她的名字,然后说想吃冰淇淋,她转身就去买了,可其实她只是在开玩笑,上了楼之后,她跟傅汎说请她吃的,结果第二天她就请了回来。
说来也巧,分了文理班之后,两人又是同班,而分班后的第一次月考要按照成绩排座位,她的总分加起来跟傅汎一模一样,两人顺理成章的成为同桌。
程斯年到小区楼下的时候已经快两点了,傅汎打来电话得知她到楼下了,便挂了电话在客厅里等着,听到开门声跑出去,见到程斯年就扑了上去:“橙子,我等你好久了。”
程斯年退了一步站稳身子,乍然看到好友十年前的样子让她有些想笑,昨晚一直翻来覆去不敢睡,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没多久就惊醒了,感觉不到一丝实感。
傅汎高考考了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当了老师,那时她身上多了些为人师表的姿态,成熟又稳重,不像此刻,在经过杀马特时代之后,她这一脑袋鸡窝头也实在是算得上黑料了,其实在这个时候,她这个发型还算得上是流行,因为爱打扮,倒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和情书,在高中时期就已经换过两任男朋友了。
“我收拾一下再去吃饭。”看到好友青涩的脸庞,久违的记忆也回笼,自然知道她此刻为什么等在这里。
因为已经升入高三,即便是周末的晚上也要上晚自习的,两人去学校不远处的店里吃麻辣烫。
看着傅汎碗里红通通的一片,程斯年再次笑了笑,她这种吃麻辣烫把辣椒当主食的人还真是挺少,看着她吃的开心,程斯年也拿了辣椒罐想要加一点。
“你干嘛?”傅汎伸手拦住她,阻止了她的动作。
“我就是想尝尝。”程斯年收了手,忘记她这个时候还饱受胃病的折磨了。
两人吃完饭就去了学校,二中虽然算不上最好的学校,但在常城也是不差的,在这度过的日子还是很怀念的,程斯年像是第一次来一样,眼睛四处乱看,跟着傅汎走进班级之后就尴尬了,她忘记她如今坐在哪里了。
不过好在傅汎拉着她八卦了一会,她这才想起来,朝着前面的几排走去,然后目不斜视的坐在一个人的身旁。
她之所以想起来,还是因为如今的这个同桌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
她之前的座位是在班级的后排,这次能调到前面一点还是因为原本这座的同学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抓了个正着,这才把她调到前面的。
为此,当初她还曾不知好歹的去找班主任质问,凭什么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我?那时她姓格虽然开朗了许多,但朋友却也算不上多,因为要把她跟傅汎分开,一时情急竟冲动的乱说话,明明班主任也是喜欢她,想让她去前面好好学习的。
但如今这个同桌,名字叫钱鑫鑫,还有个外号,叫七百万,两人同桌的第一天她实在是心情不好,不能像在后排一样偷偷看小说,或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也不能上课睡觉让她实在是觉得很痛苦,这同桌也是搞笑,主动跟她说话,问她平时护肤用什么?她才17岁,对于护肤仅停留在浅显的表面上,只知道用一些水和乳液,所以也就随意回答了她,而她这个好同桌当即开心的说,她平时护肤也补水,然后在课间的时候她眼睁睁的看着新同桌拿着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去角落接了半瓶水回来朝脸上拍,还问她要不要补点水!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她印象这么深刻,还有两个跟这新同桌有关的事,让她即便在过去了十年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新同桌在学校的宿舍住,有一次丢了七十多块钱,打了报警电话,后来传出来说丢了七十多块钱,报警花了300块的出警费用,结果还是没找回来七十,当然,长大之后也知道报警是不需要花钱的,但在当下那个时刻还是觉得很好笑,所以会记得。
最后一件事就是这同桌在上晚自习的时候问自己为什么语文成绩那么好,程斯年现在已经记不得她是怎么回答的了,但她记得新同桌拿了她写的作文说让她给看着改一下,据她自己说,觉得写的很有文采,然而天生对文字就感兴趣且看过的东西一般都印象深刻的程斯年在看了之后,嘴角抽了抽,实在是无法评价!大概小学生的日记写的都要比她这文章要流畅的多。
重来一次,程斯年自然是想要好好学习的,她的语文和历史成绩都十分不错,在年级基本上保持着单科第一,英语差一些,文科其他科目,政治、地理也都还好,唯独数学、哪怕是全程靠蒙的都比她认真答的分数要高,上了高中之后,她的数学成绩蒙的时候五分十分,认真答的时候零分,她都怀疑自己大概是比人家少长了一根名叫数学的弦。
但是她的重生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金手指,在看数学卷子的时候仍旧满脸茫然,上一世她考了一个普通的本科院校,但因家庭变故并没有读完,即便那时候她并不缺钱,后来在发表一篇文章的时候被晋城大学中文系的博士生导师叶邵礼看中,收做关门弟子,而她之后能有那么大的成就,也与叶邵礼的教导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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