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银锁金铃记》完结
向碎玉道:“此事说来话长……
你只知道我十分在意我的腿伤,但我从未说过我的腿伤是如何来的。大家都只道是旧伤罢了,我今日便告诉你前因后果。
当年我学了一身武功,自己觉得天下已少有敌手,下山闯荡一番,闯出了些名堂。后来回了老家,年纪轻轻就做了乌山党长,百里之内,物产颇丰,人人家有余粮,不知饥馑,兼且兵强马壮,寻常流民土匪,根本伤不到我们,就连鲜卑骑士出来抢劫,也几番折在我手里。我那时自负得很,觉得千军万马自己也能挡住。
适逢北人大举来犯,北方诸帮会部落也密谋联合,为魏主先锋,要到南方分一杯羹。
南方武林为免邪魔外道前来进犯,组织八大门派联手,前来帮助坞堡联军。我当年在南方武林中也小有名气,因此就由我来指挥。
乌山此处,乃兵家要地,易守难攻,本来我方十分占便宜,不料对方的指挥官十分厉害,我中了他的伏击,也没叫他讨到好。他断了我一双腿,我废了他一只手,两方伤亡也都很重……”
他闭上眼睛,按住额头,沉默了一会儿,似是不愿忆起当初的场面,“但终究是要他们占了便宜,就连乌堡石壁也被攻破,我们不得不退守内城。我二人在阵前大战……后来,我的一个朋友骗他与我立下约定,要十二年之后我的弟子与他的弟子再战,败者退后五百里。幸甚此人一诺千金,后来就算发现被我骗了,也只是警告我不要忘记先前约定……”
“原来师父日夜督促我苦练,还有这层考量……”
向碎玉叹气道:“不错……本来在那一战之后不久,他就失去了踪迹,我还暗中松了口气,心想说不定他就此退守西域,无法赴约。他既不赴约,这个约定不再做数,我也不必逼你逼得如此厉害。”
金铃低声道:“那怎么行,原该做万全准备的。我乌堡便在国境前线,数十年来捍卫此处不受战事侵扰,若我等退了,那可……那可……有些难办。”
向碎玉点点头道:“你能这么想,不枉我对你平日的教导。”
金铃微微弯腰。
向碎玉续道:“但是前不久,我终于发现了他的踪迹,因此派你前去探查。”
金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师父派我去上庸,竟与此事有关……”
“不错,我本是要你去寻我那仇家的踪迹,你不负我重望,找到了些消息,一路上也击杀了许多北边黑道的厉害人物,论身手见识,已可算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只是你这次走火入魔,很伤身体。武林中人一诺千金,我们不可能避战,若是你继续如此,我们必败无疑。”
“不错,师父的仇家已然回来了,是弟子不孝,为了一己之私,竟差点铸成大错,弟子愿凭师父发落。”金铃一弹衣摆,跪了下来。
向碎玉看着金铃,长叹一口气,道:“为师盼着你自己醒过来,希望你是真的能克服心魔,好生振作。不要辜负为师对你的期望。”
他抬起一根铁杖,架住金铃的胳膊,作势往上抬。金铃被这股巨力一掀,跪将不住,站了起来。
“师父……”
向碎玉不说话,撑着拐杖,以一种奇异而迅捷的姿势,往远处乌堡走去了。
之后向碎玉对金铃严加监督,夜里金铃却还是依然想起龙若来。
起初她颇为懊恼,常常后悔没有早点去找她,念着她小小年纪,不知又吃了什么苦,又惧怕向碎玉真的能下毒手杀了她。
只是每当如此,就心中巨震,气息不稳,如此呕了几次血之后,她不得不强行收敛心神,才险险将岔行的经脉救回来。为防止再出现这种情况,她只得效法古人,头悬梁锥刺骨,每当想起龙若,便用锥子刺大腿,如此直到冬月里,她的身子骨才将将恢复,只不过腿上颇多外伤,却不是一时半会能够痊愈的。
向碎玉虽然心中暗自担心着一年后的比武,对她要求十分严格,但到底还是疼爱金铃多一些,不顾腿脚不便,坐在轮椅上,每日亲自下厨给她做饭,诸如豆腐夹肉、莲藕汤饭、汽锅炖鸡、鸡蛋花饭之类寻常人家整月也吃不上的东西,他换着花样做给金铃,一旬之内绝无重复。
金铃自是知道师父苦心,潜心修炼,虽在酷寒之中亦不放松。
数九寒天宜于清心静气,人在冰天雪地之中,需时刻运功与寒气抗衡,就算睡眠之中也不敢停歇。金铃独自在山中修炼,发愿要不负师父期望,炼成一身好功夫,甚至不惜以外伤换取精神集中。去年旧事,则深深压在心底,甚或不敢想起一丝来。
初春化雪之时,她从云顶下来,向碎玉亲自迎接,两人相遇,向碎玉扣住她的脉门,仔细审视,见她眼中炯炯有神,华光内敛,颇感欣慰,冲她点点头,道:“不错,竟已突破最后一关,比我已早了八年。”
金铃亦微微欠身。
向碎玉自创这门心法称做冰心凝神,所配合的内功只有在断绝七情六欲后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向碎玉的武功并不如何出神入化,而一身内功却已臻至化境。无论是什么平凡的招式,都能在他手中发挥出极大威力。他所依凭的,便是这一身独门心法。
如今金铃已练成这门武功,向碎玉深感安慰,暗道来年比试,我等定不会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失忆梗:玩多了就不可爱了么,所以大师姐不会失忆的,只不过是刻意遗忘罢了……主要还是萝莉长大了。
关于回忆:接下来还有更久远的回忆……大概3w字吧,如若不喜回忆,可以十天后再来,届时将会进入正常时间线,各位客官不要忘记我啊跪(_(:3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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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兑卦为泽 一
自神州陆沉后,天下格局南北分治,北方诸胡乱华。南朝偏安一隅,却是歌舞升平,比北方乱世要好上太多。
不论如何的乱世,只要山川风月犹在,总有宁静之所。
早春来临,建安城中虽然仍是一片萧瑟褐黄,却到处都已泛起了隐隐腊梅香。这种黄色的小花在雪中也开得毫不在乎,使人看着便要感叹它的生命顽强。
五年前的这个时候,兰陵萧氏喜得一宗室女,这小女孩小名小铃铛,生得聪明伶俐。南平王得一掌上明珠,宝贝得很,常常带她在宫中走动。大家都喜欢来逗逗她,赞她一声可爱尤其是阮皇后,对她极是宠爱。
然而这小郡主身体越来越差,多方名医会诊也都束手无策,只说不得过喜过悲,否则有损无益。
眼见她日渐衰弱,南平王愁眉不展,镇日唉声叹气。
儿童早夭,虽然不幸,然而却是常有的事。孩童出生后,能够长大成人者不过十之二三罢了。
但小郡主聪明活泼,颇解人意,生得又是粉妆玉琢,俊美非凡,如今身体每况愈下,南平王竟是分外不舍。一得空闲,就带她去些风景优美静谧的地方,盼能有所助益。
今日大雪初霁,他就带着小铃铛泛舟湖上,偶遇一白袍白发的狂士在湖中边饮边唱,他侧耳倾听,竟觉得心头平静,不复忧心忡忡,便命人将小船靠过去,有心要结识一番。
这白袍狂士颇通古今,南平王与他相谈甚欢,便要侍女抱着小铃铛在旁安歇,自己与他聊起来。
这一聊便忘了时辰,小铃铛受了夜风,惊醒过来,打了个喷嚏。南平王听后十分心疼,忙解开外袍将她裹在怀中。
白袍狂士却皱眉道:“令千金这么个样子,却有些不对。”
南平王黯然道:“她病得很重,却又不知是什么病,大夫说已没有多少时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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