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
“谁叫你长得不好看呢?没办法,要是你有你们门主的一半好看的话,我拼着被识破身份也要把你抱回房间去好好歇息的。对不住了啊,姑娘。”
随即她又取了点药水涂在脸上,数息之后从脸上揭了张同样的半透明的面具下来,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随即快手快脚地把新出炉的面具往自己脸上一拍,把边边角角的地方全都按平,这样一来,之前还在天在水的大堂里弹着琵琶唱小曲儿的秦淮新晋花魁,便摇身一变,成了天在水里的姑娘了。
除去她还穿着那件惹眼的大红色衫子之外,这一手易容功夫堪称天/衣无缝。然而仅仅这么短暂的展露真容的一瞬,也能看出不少东西来了。若有认识薛书雁的人在旁边看着的话,那定能自这惊鸿一瞥中认出——
这位自称“秦珊珊”的秦淮花魁的真容,竟然和薛书雁有那么点微妙的相似,都是深目高鼻的胡人的模样。
※※※※※※※※※※※※※※※※※※※※
【小剧场】
倒霉催的天在水的姑娘:我要给门主擦脸呜呜呜呜呜——
薛书雁:门主不习惯别人近身。
天在水的一干姑娘们敢怒不敢言,最终还是有位勇士站了出来:那你呢?你就不是别人了???
薛书雁:门主是我未来的内人,这样的话我自然不是外人。
杜云歌????????????
秦珊珊:?????真当我不敢截胡是吧?????
↑↑↑你说你作个啥呢,活着不好吗小老妹。↑↑↑
第42章 攀折
一般来说, 易容大师们的真脸都不会太好看,因为千人千面各有不同,想要完美地把自己给易容成另一个人,那就必须先对自己的脸动手脚, 不管原来的真脸有多好看,都要通过削骨挖肉等一系列方式,强行把原本的脸变成泯然于众人的平庸的脸才成。因为只有一张不管哪里都平庸得很、没有任何特点的脸,才能达成最本真的状态, 在这样的基础上做易容, 才有事半功倍之效。
但是如果选择剑走偏锋的易容方式的话也不是不行, 那就是通过直接从别人的脸上拓一张面具下来戴在自己的脸上,这样制成的面具不仅逼真得很, 而且还造价低廉, 只要每次佩戴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 也不会脱落, 除去对面皮的损伤有点大、每次戴完面具都要精心保养一番之外, 堪称完美。
但是问题出就出在这个后续的保养上。在这一系列繁琐的保养程序中, 仅一味新鲜的羊初乳便很难求了,要是没有了这味羊初乳,那戴这样的面具不出三次就要毁容的, 可羊初乳这东西哪怕在胡人那边也金贵得很,怎么可能卖给素来和他们不和的汉人呢?更别说这羊初乳还要一用就是三个月起了。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来讲, 眼下敢戴这种面具的, 要么是财大气粗、家大业大的望族子弟, 要么就是胡人他们自己。但是如果真的有能养得起这么多羊来取羊初乳的大户,那他们又怎么会允许自己家里的人去学这种邪门歪道的玩意儿呢?即便是不以易容为惮的江湖人士,能达到如此有钱的地步的人也寥寥,哪怕是生意做得五湖四海无人不晓、据说还有藏宝图的妙音门,也只不过能勉强负担得起这巨大的开销而已。
在种种条件的限制下,几乎已经可以断言,如果真的有人用这种短效的、但是见效快又花费巨大的易容办法来改头换面的话,那么这个人基本已经可以确定是个胡人了。
秦珊珊哼着小曲儿,踮起脚伸长手臂,从这株腊梅树的最顶端折了一枝开得正好的红梅,美滋滋地往大堂赶去。她心里都谋划好了,如果薛书雁不在的话,她送完花就正好可以把杜云歌拐走,虽然这样的可能性不太大就是了;如果薛书雁在,那也无伤大雅,反正她的轻功可是她的师父亲口说过的天下第一,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能追得上她,她白天找不到下手的机会,那夜深人静的晚上也找不到么?
果不其然,等到她带着这枝腊梅来到天在水的大堂的时候,薛书雁果然还呆在杜云歌的身边,瞧她那个粘人的架势,要是不把那明显异于中原人的眉目露出来的话,谁会相信这就是堂堂妙音门的大师姐呢?
正在这时,杜云歌也看见了她,便招了招手叫她过去,然而也没敢让她离自己太近,小声道:
“你莫要怪我师姐,我是真的……不习惯和外人离得太近。”
秦珊珊刚刚还在美得冒泡呢,心想终于又和云歌离得这么近啦,真是好生开心,结果杜云歌这一说话,可算是把她从跟薛书雁一脉相承的自我脑补里给拽了出来。秦珊珊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她现在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天在水的姑娘,而不是什么秦淮花魁和峨眉弟子,更不是——
杜云歌还在等着她的回答呢,秦珊珊清了清嗓子低眉顺眼地回答道:
“有劳门主挂念,我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人,早就忘了这码子事啦。”
她边说话,边把手头的梅花递给了杜云歌,问道:
“门主喜欢这个么?把它放在蓄满了清水的白瓷梅瓶里,摆在多宝架上的时候定然又风雅又好看得很。我觉得门主定会喜欢,便为门主攀折了来。”
杜云歌接过花枝,细细端详了一番之后答道:“自然是喜欢的,只是我看着这花,倒不像是生长在外面的天地下的,倒像是养在花房里的。”
秦珊珊一惊,笑道:“真不愧是门主,一眼就能认出来。不错,这正是我天在水的花房里折来的梅花,可门主是怎么认出来的呢?”
“腊梅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又是岁寒三友,长在暖房里从没经过风吹雨打、更是连丁点儿的霜雪都没经过的,自然和外面的那些愈寒愈美、愈冷愈艳的同族不一样着呢。”杜云歌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弄了下开得正好的花枝,便有一朵红梅颤巍巍地从枝头掉落了下来,恰巧落入了她的掌心。
她把这朵梅花拢在掌心里,那极为娇艳的红色和她微微带着点粉色的白皙又细嫩的掌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好像是在茫茫无垠的雪地里突然见了位穿着正红的大氅、立在梅树下的美人一样,一见便使人有心驰神荡之感了。尤其是当杜云歌抬起眼,目光下意识地追逐到了薛书雁所在的位置之后才含笑说话的模样,真是让秦珊珊看得眼里冒火心里滴血,只恨自己不是那个万年没什么多余表情的冰山脸,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我师姐近年来给我移了棵梅树,就在我们忘忧山的习武堂门口呢。”
“要是哪天你成了秦淮的舵主,年末前来对账和领回执的时候,你来找我,我便指给你看。”
幸好秦珊珊的自制力到位,否则的话她肯定就要脱口而出“门主要是跟我走,别说一棵梅树了,就算是十棵百棵一园子的,只要你对我笑笑,我就全都给你移过来”。然而薛书雁冰冷的眼神已经扫过来了,秦珊珊对此是不怕的,但是她眼下可不是秦珊珊,而是个普通的天在水的姑娘,自然要怕一下的,便赶忙行礼告退了。
临离开大堂前,秦珊珊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看了杜云歌最后一眼,想道,如此美人,即便今晚去拐的时候还能再见,可是夜间的美人终归是夜间的,白日里的执花美人是白日里的,各有各的美,错过了哪一样都不好。尤其是这执花美人,当真是人间绝色,看一眼少一眼,自然要多看看、大饱眼福才是——
结果下一秒她就后悔得恨不得自戳双目了。
只见薛书雁貌似漫不经心、但实则动作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地就从杜云歌手中抽走了那枝开得正好的红梅,对她说:
“这枝梅开得太好了,要是摆在你房间里的话,香气过盛,怕是要扰了你的清梦的。”
“你要是真喜欢这个的话,我们这就去折一枝新的如何?选那种只开了一半的,养在瓶子里还能养得更久,岂不更好?”
杜云歌由衷赞叹了一句:“还是师姐想得周到。”
秦珊珊:???请摸着良心说话,梅花香气什么时候还有过盛的这个说法了?也就小门主对你信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才不会怀疑你闭着眼睛说的大瞎话了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被刚刚的那一幕刺激得决定今晚就动手抢人的秦珊珊好不惋惜地砸了咂嘴,觉得颇有种举世无双的妍丽的琼花旁边,却伴生了一头斑斓的猛虎一样,有点煞风景得很。
不管是在忘忧山上还是在峨眉山上,乃至眼下她们一同来到了秦淮,两人的住宿安排都没有任何的变化:要是有套间的话两人就合住套间,杜云歌睡在里面,薛书雁睡在外面;要是没有套间的话,那就算是往一整个屋子里搬个碧纱橱再加张床,把好好的屋子给分成两部分也要让两人睡在一起,峨眉的掌门就是这么干的。
虽说杜云歌武艺不精,这么安排完全是为了保护她而如此考量的,但是这也委实过分亲密了点,要是这么住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的话……怕是孩子都有半打了。幸好跟她同住的人是薛书雁,对两人清誉都无碍,要是把薛书雁换成同龄的外人的话,指不定要有怎样的闲话传出来呢。
正因为有薛书雁在外间,所以杜云歌便觉得万无一失了,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格外安心。只是人的梦到底舒不舒心,怕是和有没有人陪着关系不大的,否则的话杜云歌也不会在梅花的清香环绕下入眠之后,却做了个如此惊心动魄的梦了。
杜云歌一沉入梦里,就被扑面而来的血盆大口给吓了一大跳,温热的腥风迎面扑来,真实得都不像个梦了,倒像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事情一样。
她连滚带爬地从刚刚在的那个地方爬走,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土石崩裂的声音,阵阵的沙尘从背后飞溅开来,劈头盖面地把杜云歌给糊得迷了眼。她一边往远处跌跌撞撞地跑去,一边努力转过头去想看清刚刚那是怎么一回事,才发现她刚刚在的位置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一道印子,而之前那个差点要了她小命的东西也一直跟在她身后穷追不舍,即便她撒丫子奔逃的时候已经把毕生所学都用出来了,也没能拉开二者之间的距离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