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明朗
像是羊脂白玉。
陆明朗对玉没有多少经验,但是他直觉,这样的十有八.九是羊脂白玉。
沈宴珩道:“看来爷爷真同意我们两个的事了,他送了这个镯子……”
陆明朗把镯子放了回去,小心地合好了:“……什么时候我把它还给爷爷。”
沈宴珩一愣:“你不要?”
陆明朗道:“我戴什么镯子啊?你婶婶你母亲都是平时不干活的,我平时还要在阿姨炖鸡那儿帮忙,稍不小心就磕碰地碎了。”他记得沈宴珩母亲手上的那个镯子就值三十来万,而且还是现在的物价。
沈宴珩道:“你可以放着嘛,不干活的时候再戴。”
陆明朗道:“……不行,还是要还给爷爷。”
沈宴珩微微沉了脸,道:“明朗,你是不想要这个镯子,还是不想成为我们家的人?”
陆明朗看了他一眼,道:“什么你们家的人?要想成你们家的人,难道收了这个玉就能代表了?”
沈宴珩道:“你之前都收了,你……”
“嘘。”陆明朗低声地道,“我之前那是不知道爷爷送给我什么。”他把盒子放回了袋子里,递给他道:“我是男的,比较粗心,万一把它弄碎了怎么办?还是还给爷爷吧。”
沈宴珩接过了袋子没有说话,不过他不太高兴。
他觉得陆明朗不收就是因为这个镯子的意义。要不然先前沈家和送他东西他怎么收了呢?陆明朗送给沈家和的东西也不便宜,这只镯子虽然贵,可是陆明朗绝对明白对于沈家和来说并不算什么,他要还回去,肯定是因为这镯子本身的含义。
陆明朗瞧出了沈宴珩的不高兴,但是他没有解释。
他的确是因为镯子的含义而不能要——
前世的时候沈家和并没有给过他这个镯子,而现在他也不能要。
现在沈家只有他同意他和沈宴珩的关系,在沈家和把东西给他的时候,沈丰业和周诗曼都在旁边看着——前世今生,他们夫妻和沈宴珩的关系都不是特别地亲近,但是他们是沈宴珩的父母,越过他们从沈家和那儿率先接受这“家里”的认同,对于沈宴珩和他父母之间的关系只会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前世因为沈丰兴的关系,沈宴珩几乎与父母决裂了——陆明朗后来和周诗曼还有沈丰业都接触过,他们绝没有表面上看着的那般不心疼沈宴珩,只是沈丰业比较嘴硬,而周诗曼想和自己儿子沟通又被沈丰业阻拦了——其实不过是撑着一口气而已。
离寒假就只有一个月了,沈宴珩还想着寒假的时候怎么和陆明朗“恩爱甜蜜”呢,陆明朗不收镯子,还要让他还给沈家和,他心里登时有了一个疙瘩。
陆明朗不接受这礼物不会是还想着和他分手吧?
沈宴珩总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抓住他,总觉得他什么时候就要从他的怀抱里溜走了。他以为自己和陆明朗在一起之后不会再有这种感觉,但是沈宴珩还是觉得他会溜走。
陆明朗不接受这个镯子,就是间接证据!
周一到周五的时候陆明朗只觉得沈宴珩似乎有点儿情绪不高,周六的时候去他那儿,陆明朗几乎是瘸着腿逃走的。
他在沈宴珩背上挠了好多道伤痕,自己看着都发怵。
但谁叫他没有节制了!
沈宴珩并不残暴——他当然是有分寸的,可是不管什么东西都是有极限的,所谓摩擦生热,再滑溜摩擦太久也会要命。
陆明朗这就明白,他那是心里憋着事儿呢。他不收镯子,他一定不知道想东想西想了多少。
虽然如此,但是陆明朗还是不能和他说他的用意。
不是他不想说,而是如果说了沈宴珩只会满不在乎地让他不要担心,并且还会认为是他父母故意给他脸色看。
陆明朗只能忍。
当沈宴珩心里憋着事的时候,他就特别想从陆明朗那儿知道他是在乎他的,而怎么能知道他是在乎他的呢?那就是使劲折腾他,让他抱着他,嘴巴里只能叫他。
重生一世,陆明朗差点都忘了这人糟心的毛病了。他们现在这个年纪血气方刚,本身就是很容易擦枪走火的时候。沈宴珩再心里存着折腾他的想法,他的腰都要断了。
“……老大,你过年回陆家塘吗?”
陆明朗不着痕迹地捶着自己的腰道:“你们要回去?”
盛建明道:“是啊,你是不是要跟着你爸,不回去?”
陆明朗沉吟片刻,道:“他那儿也没什么亲戚要走的,我两个叔叔又都不在陆家塘……”
盛建明道:“如果你不回去,也不想回家的话,住楼上嘛。”他说着左顾右盼了一阵,低声地道:“别和我妈说,我妈他们都想着你能回家住一段时间。”
别人家大一的时候,那一个个都是想家的,只陆明朗,几乎就没回过几次家。
朱美珍他们并不怎么提让陆仲松的事,可如果说他们不担心,那绝对不可能。早先朱美珍他们甚至是想让陆明朗跟着他们一起过年的,可是看他连家都不回,反而就希望他能和家里人过。
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陆明朗不会真想和陆仲松老死不相往来吧?
陆明朗却道:“告诉阿姨他们也没事,校门口正门那儿,我还要看着人装修。”他道,“冬天雪也就下那么几天,等春节了,雪恐怕就大了。今年还不一定怎么下雪,外面管道什么的装修一定得趁下大雪之前弄好了,里面的……”他沉吟道,“里面的,再看着办。”
盛建明呆了一呆,道:“这么冷的天?”
陆明朗道:“赶工,不会耽误他们回家过年。”
盛建明要说的其实不是这个。
在他看来,陆明朗的节奏有点儿快。
阿姨炖鸡在赚钱,而且,是赚了很多很多钱。朱美珍他们都很高兴,其实,也都挺满足的。陆明朗要在那边开一家快餐店,并且摆明了是想让朱美珍他们参与的。
其实他们都觉得这么一家小店就够了。陆明朗能赚钱,他们并不怀疑,但是……店开那么大干什么呢?
陆明朗道:“老二,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
盛建明道:“老大,你准备以后都开餐饮店吗?”和他父母不同,盛建明还年轻,虽然也有些怕陆明朗的节奏,可是对于他来说,节奏和机遇是同步的,陆明朗要干一番大事业,他比谁都高兴。他甚至能看着他的事业起来,那感觉绝对是与有荣焉的。
有风险就会有回报,不过他们专业学的并不是这块儿的东西。在学校里一些成功人士来演讲之后,他更是发现,餐饮这块儿的上升空间并不够大。而陆明朗却像是要和这个行业死磕了——他母亲的手艺,并不能支撑起一个太大的品牌。且连专业人士都说,餐饮业的寿命不高。
陆明朗道:“我不打算只开餐饮店。”他顿了顿,才道,“老二,我只开这两家店。到时候会在B市开几家连锁店,上市了以后就自由发展……”
盛建明道:“上市以后?”
陆明朗道:“对,上市。”他道,“我现在连毕业都还没毕业,开这样的店已经足够了,如果要做别的事,精力不够。”
盛建明道:“等你精力够了再说吧。”他深吸了一口气道,“我都不知道你全部精力都空出来以后会干得多少大!”他的胆子似乎总是很大,没有他不敢干的事。
陆明朗确认了装修风格以后就让冯坤亮那儿给他安排了。
正门那边的店铺楼上早已经搬空。
因为陆明朗是打算上下两层都做餐厅,几栋房子之间也要连通。
那中间的墙也已经打通得差不多了,以后如果快餐店关了,可以用玻璃门把店与店之间隔开——陆明朗连不必想的退路都已经想好,将风险规避到最低。
冯坤亮他们动作也快,早先因为下了一场中雪后停了的工程,楞是没耽误一点儿时间地就把最重要的基础给打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