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骨
两位漂亮的学姐走过来,开始分发卸妆湿巾。收到湿巾的大多都是女生。然而走到陆离跟前的时候,一位学姐盯着他左看右看,居然抬手也送上了一张。
陆离接过来就往脸上抹,抹完再摊开让学姐检查。当然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好兆头——当年他和同学们也做过类似的考务工作,搭讪长得好看的小学妹是他们的“特权”。
全组人都通过了卸妆检查,考场的前后两扇门也同时打开。考完试的考生安静离场,第七组的考生则鱼贯而入。
没有硝烟的第一战,即将打响。
第9章 黄玫瑰的花语
考场是表演系的排练室,贴着后墙摆了三排马扎,对面则是考官席。考官一共五人,除去中央的主考官资深年长,余下四位分属中青两代教师,据说复试还会有明星校友的加盟。
考生按照考号顺序落座,一个个昂首挺胸、正襟危坐,生怕给考官留下丝毫的负面印象。待主考官宣读完纪律事项,考试正式开始。第一位女考生走到地板的T形标记处,报上姓名、考号和生源地。
初试只考朗诵,内容自选。原则上每人都有三分钟时间,但实际上,绝大部分考生只朗诵一个自然段就会被喊停,超过一分钟的更是凤毛麟角。
陆离排在第二队第四位,转眼就已经轮到了他前面的马蒙。
马蒙脱掉了天蓝色的羽绒大衣,带着满额头的虚汗走向考官席。他准备的是辛弃疾的《北固亭怀古》——陆离留心听了几句,音色与音准都很不错,情感拿捏也颇为到位,显然经过了艺考培训班的长期打磨。但也正因为带着浓重的“艺考腔”,反而丧失了一些本真的东西。
果然,上阙还没朗诵完,马蒙就被考官喊了停,悻悻然返回座位。
接下来就轮到陆离登场了。
熟悉的场地,熟悉的项目。陆离本以为自己不可能会紧张。然而当真到了临门一脚,他的心跳却依旧有些超速。
多久没有这种紧张感了,他说不清楚;可他非常喜欢这样的感觉,这让他血脉偾张,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跃跃欲试,比清醒还要清醒一万倍。
考官的目光是无声的催促,他快步上前报完考号、姓名和籍贯,接着做了个深呼吸。
就像选秀时很多选手只唱歌曲的高潮部分,训练有素的考生也会选择情绪强烈、慷慨激昂的诗词名篇作为朗诵内容。然而陆离的选择却与众不同——他挑选了一位著名演员回忆录里的片段:剧组在隆冬拍戏时遭遇冻雨袭击,导演紧急中断拍摄,全体上下抢救租来的器材道具。最后器材安然无恙,演员身上的戏服却被冻成了冰壳子,脱下来立在雪地里,仿佛替身演员一般。
陆离的朗诵,并没有激烈夸张的情感,也没有与年龄不符的事故老成。故事本身听上去有点荒诞,却又无比真实——差不多就在一年前的某次剧组杀青宴上,借着酒兴,回忆录的作者亲口向陆离描述过这段往事。
九转功成,苦中作乐,这就是演员的真实生活,不仅是陆离所熟悉的,同样也应该能让在场的每一位考官心生共鸣。
不知不觉间,四五百字的选段全部朗诵完毕。陆离停下来,抬起头,坦然面对五道审视的目光。
全场鸦雀无声。
主考官是一位四五十出岁、气质文雅的女教授,她提出了这场考试的第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要选择这篇文章?”
陆离面不改色:“因为我就住在剧组取景的影城边上。下冻雨那天,我正好在另一个剧组打小工。”
“你在剧组都做过什么?”
“助理、场记、剧务……”陆离掰着手指,“灯光助理也做过。”
“最喜欢哪一个工种?”
“最喜欢订饭和放饭。”陆离的回答简直剑走偏锋:“有点小权利,可以给我喜欢的演员加个鸡腿。”
盒饭质量的确是剧组的良心之一,不同的剧组还会私下交流比较。现场有年轻考官低头掩饰嘴角的抽搐,女教授则点头:“好的,谢谢。下一位。”
陆离鞠躬退场,回到位置上。边上的马蒙冲着他做了个鬼脸儿,又比了比大拇指。
这组的节奏比前组要快一些,只用了一小时零十分钟就提前结束。在考务的调度下,考生们鱼贯离场,沉默地走出了教学楼,这才一个个大口做起了深呼吸。
马蒙又裹起了那件天蓝色的羽绒服,活像一只超大号的愤怒小鸟。他盛情邀请陆离去吃午饭,被陆离委婉谢绝之后挥手道别,快步跑向校门口焦急等候的母亲身边。
又是一个别人家的幸福小孩。
陆离看着马蒙的背影,心里头突然有些羡慕又有些失落;以至于刚才考场上的顺利表现,仿佛也并不值得高兴了。
在心情继续走低之前,他果断地转过身去,消失在校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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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表演系的初试前后持续六天。二月16日晚上初试放榜,可以从网络上查询结果并办理复试手续。
初试的结果没什么悬念,回家的路费又太过高昂。于是接下来的五天,陆离就变得格外无聊起来。
每天,他都会定时出晨功和跑步,给母亲发消息报平安,然后随便找个地方闲逛,总之不愿留在那间阴暗破旧的招待所里。
两天后,情人节。
忽如一夜春风来,观光区的街道上冒出了遍地的情侣。皑皑积雪映着各种红的、白的、粉的玫瑰花,空气里仿佛充满了恋爱的气息。
陆离依旧一个人在街头游荡,累了就坐在长椅上看人在后海溜冰。他忽然发现溜冰居然是一件如此富于哲理的事:你越是急于朝一个人靠拢,那人就越是会被你撞飞出去。除非彼此间伸出手臂,才能互相扶持。
陆离定定地看了好一阵子的冰面,余光里却满是来来去去的情侣、红的白的玫瑰。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起身走向最近的花店,要买一只黄色的玫瑰花。
花店的店员有些为难,并且好心为陆离解惑:根据花语,黄玫瑰可以用于表达美好的友情;但若赠与情人,却意味着道歉、离别甚至已逝的爱意。
想来,能够在情人节送上或者收到一束玫瑰的人,对于爱情都该有积极的憧憬,又有谁会这么触霉头,来买一束已经死去的爱情。
拿着一支黄玫瑰走出花店时,暮日已经西斜。陆离并不回头,他跳上了一辆到站的公交,在老北京最拥堵的时间里,奔着日落的方向而去。
当天色漆黑如墨的时候,开始下起了小雪。
陆离哈着白气站在老家的楼下。他仰头朝上看,本该黑暗的窗帘后头,居然透出了一点光。
房子的租期还有两年,所以应该不是房东擅入。晚上七八点钟,也不太可能是小偷。
心里揣着一个答案,陆离遥望着那片朦胧的淡黄晕光,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扑火的飞蛾,难以压抑接近的无限渴望。
上次回来的时候,他从自己的骨灰盒里取走了一小片骨殖,如今就收藏在母亲给他的护身符袋子里。他将护身符拿在手掌心里轻轻摩挲。冰凉的织锦很快像人体那样温热起来,但骨殖依旧是骨殖,静默的、现实的,不会给他任何提示。
雪越下越大,朔风像冰刀割在脸上。陆离将玫瑰花藏进背包里,又用羽绒服的兜帽遮住脸面。他躲进大厅,想了想,走向对讲机,按下门铃。
简单枯燥的电子铃音回响着,但对话的屏幕始终没有亮起。陆离迅速转身走到楼外,发现窗户里的灯光已经熄灭了。他立刻又沿着楼梯间下到地下车库,找了一堆杂物作为掩体,躲起来观望。
大约十分钟之后,直通车库的电梯从四层降落。门打开后,从里面走出了一个身穿羽绒大衣、墨镜口罩大围巾裹得严严实实的高大男人,步履匆匆,钻进了一辆豪车。
也许是理智被冻僵了,陆离心里头突然产生出一种冲动:他想要什么都不管不顾,跑出去拦住那辆车,然后冲着男人高声大喊,喊出那最荒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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