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更好
他们站的拐角来往的人并不多,边凌最后看了一眼那个沉默不语的男人,还是松开了拉着叶夜的手,重新拉回了购物车往另一个区走去。
拐角一下就剩下了他们俩,超市音响里的还在断断续续放着土嗨的歌。
叶夜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动了动手腕,看着顾奕笙的鼻尖,小声说:“疼。”
顾奕笙的肩膀抖了一下,还是没松手。
叶夜也没强行去掰他的手,反倒是弯下腰去看顾奕笙的脸色,语气柔软地叫了一声:“小顾老师...”
这口气顾奕笙很熟悉。
重逢之后,每一次,每一次他们独处的时候,叶夜都会这样“小顾老师”“小顾老师”地在他耳边叫,眼睛弯弯的,缀满了爱慕与依赖。
可是。
可是为什么。
顾奕笙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里写满了喜爱,却又能轻飘飘地离开他,牵起另一个人的手,对自己视而不见——最后再凑到他的眼前,软乎乎地叫上一句“小顾老师”。
他的眼睛涩得发痛,他不想哭,可出口的声音却因为嘶哑变了调:“...你和别人走了。”
“我给你发了消息,给你打了电话,你都没有回复。”
顾奕笙不敢去看他,只是很轻很轻,像是生怕惊动了什么一样,脸色苍白而脆弱,“你...不喜欢我了吗?”
“喜欢的。”
顾奕笙拧紧的心忽然松了开,他终于抬起头去看他,就看见少年摇了摇头,那双分毫未变的桃花眼里依然春光潋滟,像是挟着缱绻深情地看着他。
少年认真地说:“现在也喜欢。”
顾奕笙急促地呼吸了一声,惨白的脸上因为骤然起伏的心情而染上一层红,眼睛也泛起希冀的碎光,他说:“那...我们回...”
他想留下他。
别走了...
别走了。
他会对他更好的,会给他更多的,这世界上顾奕笙能有的,哪一个不能给他。
少年像是听懂了他未尽的话,他依旧温柔而深情地看着他,嘴里说的却是:“我不能和你回去。”
顾奕笙表情空白了一瞬,连带着紧握他胳膊的手都松开了。
“我答应他了。”叶夜遥遥地指向零食的货架,又重复了一遍,“所以不能和你回去。”
顾奕笙不明白。
他完全不明白。
在他乏善可陈的人生里,所有对爱情的认识明明都来自于面前的人,那些凝视,亲吻,专注和全心全意,明明都是他告诉自己的。
可现在,他的太阳说,我还喜欢你,可我要离开你。
“不对,顾奕笙。”少年看向他,似乎看透了自己混乱的想法,然后清晰地,一字一顿地说,“是你来决定,要不要离开我。”
就像是以前每一次叶夜喜欢上了另个男孩时,他都会坦诚地和自己当时的男朋友说:“我喜欢上别人了。”
所有人都觉得那句话是分手,但对于叶夜本人来说,那其实只是一个询问。他依然喜欢男朋友,但也的确被下一个人吸引,于是他开诚布公,将选择权交给彼时的男朋友。
渣男如叶夜,他接受所有分手,也接受所有彼此折磨,但这不会阻止他去找别人。
毕竟下一个永远闪闪发光。
扪心自问,如果可以的话,叶夜很希望能够让大家一块坐下打麻将,互帮互助,共创美好未来。但是从各种角度来说,这种想法实在是有点过分缺心眼了——晋江应该也不让。
他只能让小顾自己做选择。
太渣了。
叶夜想。
渣得他就那么点的良心都在隐隐作痛。
但是顾奕笙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了叶夜好一会儿,神色中的茫然和脆弱慢慢敛了起来,然后问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周一还来学校吗?”
叶夜有点摸不准这个走向,但还是回答了句:“应该是去的。”
顾奕笙说:“好。”
“那学校见。”
——
边淩站在货架前,一手持着手机,一手拿着膨化食品的包装袋翻看,漫不经心地听着手机那头的声音。
那人话说得啰嗦,往日里他是要责骂两句的,但此时他心思不在这里,也就懒得去说。
他还在等叶夜过来。
边淩不答话,电话那头的人更是心惊肉跳,各种各样的好话说了个遍,直说得口干舌燥了,才听到了边淩轻飘飘地应了一句:“他想好了,那就随他。”
叶夜一靠近边淩,就听到了这么句话。
他凑到了边叔叔边上抬头看他,正对上边淩垂下的视线,他伸手摸了摸叶夜的耳廓,又对着电话那头又叽叽喳喳上的人随口说了句:“行,明天带他过来”之后,就挂了电话。
叶夜探头探脑地问:“有事啊?”
“公司的事。”边淩无意多说,“你处理好了?”
叶夜眼神飘忽。
边淩扬眉:“处理不好?”
叶夜捏着指头比划了一下:“差一点。”
边淩点了点头,神色平稳,没有再接这个话题,而是推着购物车说:“走吧。”
边淩没提,叶夜也就不提,跟着边叔叔走了两步,才想起了之前的对话,往购物车里探头看了一眼:“等等——等等,我的薯片呢?”
边淩:“垃圾食品。”
叶夜睁大眼睛:“您答应我了!”
边淩面不改色:“我反悔了。”
叶夜据理力争:“大人说话要算话!”
边淩振振有词:“小朋友也要听大人的话。”他这么说完,忽地看了叶夜一眼,唇角温柔地向上弯起来,恍若于冰凌凌的高山之上绽开了一朵花。
叶夜输了。
边叔叔恃美行凶,嘤。
也不知道是不是顾奕笙已经走了,后来叶夜推着购物车的时候,没再看到他的身影。
他和边叔叔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并在边叔叔的中老年人严格审核之下——只买了五十块钱的零食。
就这五十块,还是叶夜努力撒娇撒来的。
叶夜委屈巴巴地抱着单薄的零食跟边叔叔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就是叶夜曾经和边淩短暂同居过的那栋小别墅。
甫一下车,叶夜就觉得熟悉,这种熟悉感在跟着边叔叔进了家门之后,达到了顶峰。
并非是因为故地重游,而是因为纹丝不动。
沙发上的黄色抱枕没变,堆在沙发上的毯子没变,就连自己以前吃完冰棍歪七扭八黏起来的木头人也没变。
像是停在了他们离开家准备去滑雪的那一天,再也没人进来过。
叶夜惊讶地站在玄幻,身边的边淩已经脱了西装外套搭在沙发上,躬身从鞋柜里拿出了拖鞋,一如记忆里那样,放在了叶夜的脚边。
边家的二当家,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轻轻地在他脚边放了一双拖鞋。
叶夜抿着嘴角,有点想哭,他嘟嘟哝哝地问:“你没住这了吗?”
边淩直起身说:“重新买了套房子。”
“你不喜欢这了?”
边凌看他,觉得他的小朋友明知故问,却仍然回答道:
“只是在等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此刻的边叔叔充满了正宫的大度气场,其实心里记账记得门清,就等着秋后算账。
——
小顾疯比程度:60%。
第110章 可乐
叶夜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了。
他身上穿着的睡衣是新的,布料还带着崭新的压痕,但似乎是已经下过一回水洗过,穿到身上时,还能闻到股洗衣液的香味。
他本想直接光脚走出浴室,刚迈出一步又想起边叔叔的冷酷凝视,又默默地退回去,把脚塞进拖鞋里噼里啪啦地一并踩了出去。
客厅很安静,沙发边立着盏灯,照亮了一小块地界。叶夜抱着换下来的衣服凑过去,看见边淩又在打电话。
作为霸道总裁的叔叔,边淩总是在打电话的,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忙,现在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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