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更好
小朋友明朗地说:“好!”
午休时,下起了磅礴的大雨。
边淩接到了男人的电话,说叶夜又从侧门除了学校,本来似乎是要去什么湿地公园,但中途下了暴雨,淋了个湿透,便又回了车上,不知道要去哪,自己正在跟着。
边淩把烟捻在了烟灰缸里,叹了口气。
“我过去。”
——可坐以待毙,又未免太可怜了一点。
暴雨噼里啪啦地下个不停。
年轻男人压低身形趴伏在方向盘上,投过摇摆不停的雨刷,看见叶夜在霍可乐的遮挡下一块跑进了个高档公寓的小区。
小区安保严格,他没法跟进去,只能根据两人的方向猜出楼栋,然后迅速地发送消息通知边总。
不过一会儿,就有一辆车停在了自己的车旁。年轻男人微愣,便见个眼熟的大叔下了车,敲敲自己的车窗,和善地笑说道:“老板说,你可以走了。”
“接下来不需要你看着了。”
——
叶夜承认,男人都是有糟糕的劣根性的。
即便心里的天平倾向于边叔叔,叶夜还是循循善诱地将霍可乐发展成了午休专享男朋友,并顺理成章地享受起了无缝衔接的快乐。
午休的时间并不漫长,但已经足够让叶夜和霍可乐一起吃饭聊天,回忆往昔,如果恰逢下午的老师临时调课——比如今天——叶夜还可以跟着霍可乐一起出去多转转。
可惜天公不作美,两人前脚刚下了车进大门,后脚天上就开始下暴雨,半点预兆都没有,突兀地让叶夜想起了之前未来星际时糟心的随机降雨。
两人被里里外外地淋了个透,跑到了商店遮雨板下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又忍不住因为彼此的狼狈样互相大笑起来。
暴雨的公园显然并没有人,霍可乐把帽子和口罩一起摘下,扔到遮雨板边的垃圾桶里,又转头看了看叶夜往下滴水的卫衣边,干脆蹲下来伸手替他拧掉了点水。
叶夜顺手揉了把霍可乐短短的寸头:“现在怎么办?雨中漫步?”
霍可乐连连摇头:“我计划里可没打算让叶哥感冒,还是先找地方换个衣服...”他这么说着,忽然顿了顿,眼睛一亮,“我记得我有个朋友,好像就住在附近。”
叶夜:“要过去吗?”
霍可乐皱眉想了想,迅速拍了板:“去吧,我和他是老朋友了。”
于是两人又冒着雨跑回了车上,一边抖落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将车开向了那个“老朋友”的小区。
霍可乐说的没错,那个老朋友的住处的确离公园不远,路上的时间笼统没花五分钟就到了,等到进电梯的时候,叶夜也在霍可乐有一搭没一搭的介绍下想起了他以前的那群富二代朋友。
众所周知,霍可乐本人就是个富二代,母亲是知名女演员,父亲是知名大导演,于是少年时期来往的自然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朋友也大多是那个阶层的。
两人没在一起的时候,叶夜就因为要捉顾子瞻的奸而见过那群男孩,后来在一起之后,也在霍可乐的安排下互相介绍认识过,也都算是半个不生不熟的熟人。
想来这次应该也是其中一个。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叶夜跟着霍可乐走到一扇防盗门前敲了敲。
没人回。
霍可乐眨了眨眼,弯腰从地毯底下摸出了把钥匙,熟门熟路地直接开了门。
叶夜:“......”
好,可以确定这真的是老朋友。
两人在门口脱掉了湿漉漉的鞋子和袜子,光着脚踩进了客厅。
这是个二居室的复式公寓,门窗紧闭,空间充斥着股堵塞的烟酒味。
叶夜感到了一种微妙而可怕的熟悉感。
霍可乐没注意他的卡壳,熟练地拉开门窗通风,又倒掉了烟灰缸里的积灰,再把垃圾袋打了个结扔到了门边,还不忘嘀嘀咕咕地和叶夜解释:“他平时都好好的,又爱笑又会玩,就是每隔段时间都会突然——”他斟酌了一下用词,最后还是选择半开玩笑地说,“心态崩了。”
叶夜表情微妙:“是因为什么?”
霍可乐皱着眉头想了想:“我还是不说了。”
叶夜反应过来,迅速闭嘴,意识到自己站在别人家客厅讨论别人的私事实在是有点太过于缺心眼了。
正在此时,他忽然听到了二楼走廊传来的走动声音。
霍可乐惊讶地抬头看过去:“你原来在家啊。”他细而长的眼睛微微弯起,亲热地打了个招呼,“我刚刚敲门没人应,就直接进来了——不过作为赔罪,我把你垃圾也清扫干净了。”
叶夜听到一声笑。
“那就行,我原谅你了。”那个人说,“你这是带了谁过来?”
霍可乐伸手拉过叶夜:“介绍一下,这是叶...叶夜。”他迟疑了片刻,还是没有直接爆出真正的身份,又转向上方,指着站在楼梯上的男人对叶夜说,“那是我和你说的老朋友——”
叶夜顺着看过去。
他很年轻,皮肤过分的苍白,铂金色的发长了,懒懒地搭在肩头,比天空和海水更蓝的眼睛像是破碎的宝石,白色的T恤宽而大地罩在他的肩头,底下是几乎露出整条长腿的破洞牛仔裤。
他很好看,惊人的貌美,修长的手指夹着烟,红色的雾随之腾起,萦绕在他长长的,羽毛般的睫毛之下。
叶夜听到霍可乐说。
“——小褚总。”
作者有话要说: 叶夜:时空管理局搞我!!!!
——
霍可乐亲自为自己戴绿帽。
边叔叔正在赶来修罗场的路上。
第117章 暴雨
在褚西的记忆中,上一次和霍可乐见面的时候,好像是半年之前了。
那时候霍可乐的爱人在片场因为意外去世,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压也压不下去,于是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霍可乐不得不为对方举办了场葬礼,再次去宣告生命的结束。
褚西本来并不想去,他不喜欢葬礼,光是看着就觉得气闷。可到底与霍可乐有些交情,人行于世又难免需要交际,思来想去,还是备上了一捧鲜花,去了葬礼的现场。
他记得那天是个好天气,太阳灿烂得过分,明晃晃地高悬于天际,照在葬礼会场的透明玻璃门上,又反射在米白色的瓷砖地上,亮晶晶的,像是某个人落下的泪水聚成的湖泊。
和他想象的一样,葬礼压抑,沉默,偶尔还能听到哭声,他上前在桌案上放了鲜花,礼貌性地看了看那张黑白照片,又安慰地拍了拍霍可乐的肩膀。
那时候的霍可乐,怎么说呢,就像是个孤魂野鬼。
明明只过了三天,却一下子像是变了个人,人明明站在跟前,思维却好像七零八碎地融化在了那把火里,对他的动作没有任何反应,最后还是他边上的那个经纪人,叫什么陆的,苦笑着向自己道了个谢。
褚西也没有再说什么,和那个经纪人说了一声以后,就离开了那个葬礼会场。
后来,他就没再见过霍可乐了,偶尔听到消息,要不就是从共同认识的狐朋狗友嘴里听说,要不就是从网络上的热搜里看到。
最近的一次消息,大概就是前两天微博热搜第一的那条#霍可乐解约#了。
褚西大概猜的到原因,心想霍可乐在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有消息传出,却没想到这人在今天忽然就大摇大摆地进了自己家。
不仅是大摇大摆,而且还容光焕发。
好像那半年的阴霾忽然拨开云雾见天日,整个人浑身上下都说是暖洋洋的光,手里还牵着个年轻男孩。
“介绍一下,这是叶夜。”他笑着介绍了一句,又指向了自己,语气轻快地说,“那是我和你说的老朋友,小褚总。”
褚西下意识想纠正那个莫名其妙传开了的“小褚总”称呼,可是话还没出口,他便和楼下的男孩对上了视线。
毋庸置疑,那是个好看的男孩子,既年轻,又明媚,像是春日枝头刚开的花,即便是站在昏暗的客厅里,仍然像是光源本身一般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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