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任务是养殖致富
兽人,就是可以在人形和兽形中完美转换的人种,只有兽人才有这种能力,雌性只能维持人形,而亚雌性则出现返祖情况,能将某些部位转换为动物形态。
这个动物世界……不,兽人世界,并不是出生就决定了雌雄的。出生的婴儿都是人形,只有完成成人礼,饮下一种特殊的酒酿,才会刺激各性征的出现。
雄性才有了另一种能够让他们在丛林里、更危险的地方生存的形态。
主角受艾洛原本一直被认为是个雄性。他个头很高,又能打,14岁就带着少年们捕猎了一头巨野猪,一直是部落里备受期待的未来勇士。
没想到等成人礼结束了,他变成了一个雌性——连亚雌性的动物特征都没有。所有人失望之下,他在部落里备受攻击,还被暗示要嫁给隔壁部落的年轻首领,主角攻瑞诺。
出于抗拒心态,他连夜从部落跑了。
这就是这本书的开头。至于主角受接下来跑到了哪里……
斯南站在洞口有些忧伤地看向远方。
当然是跑到他所在的部落来了。
斯南不在意自己作为炮灰的身份,反正他也不会跟原书里写得一样,把艾洛当成神秘的雄性,看上对方,更不会在后面因为发下他是雌性而恼羞成怒,试图暗害对方。
所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倒是比较担心部落的存粮。
因为艾洛他跟一般的主角受不太一样,他……
特别能吃。
斯南没发现,在自己的情绪稍稍有些波动时,某些不听话的位置突然冒了出来。
他的头上出现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细长灵活的尾巴从后腰下的位置钻出来,在背后扫来扫去。
是一只大猫的特征。
直到斯南的小腿感觉到毛茸茸的触感,差点被自己吓到时,他才发现这些特征。
系统怎么没告诉他,这个亚雌性“斯南”的特征……这么特别的吗?
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斯南才研究明白如何将这尾巴和耳朵收回去,等他再去部落中心领取食物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分发食物的中年亚雌脸色不太好看,“已经没什么好的,别再挑挑拣拣的了。”
斯南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嫌弃自己。这具身体以前是部落第一勇士的孩子,虽然作为一个亚雌性,却像雌性一样不事劳作,但仍然在部落里拥有挑拣食物的权力,甚至还有人专门为他留下好的食物讨好他。
可是现在,他的父亲已经失踪很久了,这也是原本炮灰“斯南”对艾洛前倨后恭的原因——他急需要下一个饭票。
当然,斯南本人是完全不需要这些玩意儿的。
他瞧了瞧这几筐食物,也算是有肉有果子,还有少量兽人判断能吃的野菜和蘑菇。最好的当然是肉,尤其是早上捕猎到的大型猎物的肉,已经被切割好了,分到多少就是实打实的一块,在这个没有称量的时代也是童叟无欺不掺假。
相比之下,那些还没去皮去毛的小猎物,往往都是比较亏的,拿到手还要处理,肉还不一定多。
粗粗编起来的树筐里全都是这样的小动物和不好的肉类。
中年亚雌看了看斯南,从旁边盖着叶子的小筐里提出一只瘦小的幼兔,当然,个头也有现代的成年兔那么大了。
“这兔子就给你吧。”亚雌撇了撇嘴,“你一个人居住,吃不了多少,这兔子还新鲜着呢,便宜你了。”
斯南眼睛一亮。
兔子啊!他的养殖资本!
只是这兔子虽然长得跟“致富经”里讲得不太一样,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一只小公兔。公兔没有母兔好,回头还要再寻几只母兔才能养。
斯南沉浸在思考中,手都伸到一半了,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公兔子,我所欲也;
午餐,亦我所欲也。
斯南沉默地顿住了,因为他的肚子正传来咕噜噜的叫声,难以忽视。
要养兔子,有很多基础,要有足够的草料,新鲜通风的养殖圈,最好是雌雄数量合适的配比,还要保持温度,等等条件。
但最基础的是,他得先别被饿死。
斯南劝着自己来日方长,先选吃的要紧,可谁又知道下一只兔子到底会不会很快到来呢?
要不饿一顿,先拿到这只兔子再说?
他犹豫的时间只有一秒,立刻下了决心,手向那只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只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将兔子从亚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亚雌眼神一亮,看着对方高兴地说:“凯斯,你回来了,你们的捕猎还顺利吗?”
斯南的眼神跟着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斯南沉默地看着对方准备如何表演。
被叫做“凯斯”的男人还是很白,在这个风吹日晒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还要耀眼,不知道让多少人背后羡慕。
但他也很高,谁都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弱不禁风的雌性,肩宽腰细,行走间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擅长捕猎的身体。
但没有人见过这个部落勇士的真正兽形。
斯南低头想着,如果他没记错,这也是一个反派角色。原著里是来自河对岸一个大部落首领之子,因为兽形不被父亲喜爱,赶出了家族。他时刻准备积蓄力量复仇,为此不惜在这些平静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战斗,试图成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领。
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里笑了,这人到哪里都这么洁癖,任谁多见几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来。
“兔子我拿走了,肉给你,我有很多。”“凯斯”言简意赅,似乎不愿意欠人情,将一块上好的猪腿肉给了斯南,转身潇洒地带着兔子走了。
“你运气可真好,凯斯的脾气可不总是这么好。”亚雌性看着他笑说,说到一半,突然打量了一下斯南,再看看走远的兽人,表情微妙。
斯南完全没注意,又领了点红色的果子,转身回去了。
猪腿肉很肥,用山洞里的盐腌渍了,烤一烤也还能吃。斯南还找到了一点辣椒,看来原书作者也知道让兽人们什么也没得吃是一种酷刑,好歹让调味料还比较普及。
这样用辣椒配上味道非常酸的红果子,可以作为调料去掉一点膻味跟肥肉的腻味。
南美洲风味的菜肴经常有用肥猪肉沾甜辣酱的,斯南对此接受良好。
只是他还没吃,山洞外面似乎就来了人。
对方沉默地站在外面,似乎是把什么东西放下,很快就不见了。
斯南好奇地出去看了一眼——
是一只用草绳子以熟悉的方式拴起来,乖乖蹲在一边的兔子。
斯南跟兔子面面相觑。
兔子用极其纯真的眼神注视着他,好像对这个人类十分不解。
斯南想了半天,多少有些了解“凯斯”为什么会送一只兔子过来。
如果对方真的如他所料,是程许之的话。
大概是因为在上个世界,刚被他拆穿了身份,有点不好意思过来见他吧。
所以才用刚才的办法留下这只兔子,让自己“兔与午饭”都能兼得?
不得不说,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斯南还真的被程许之这样的行为感动到了。他决定先收下对方的帮助,找机会回报他。
怎么说也是上个世界被蹭过饭的关系,斯南倒是没跟对方客气,将兔子解下来就抱进了屋子里。
只是一边抱着,他托了托兔子的身体,抖了抖兔子腿,有些疑惑:“刚才那兔子,有这么肥吗?”
兔子:“……”
“有这么干净吗?”
兔子:“……”
“呵,洁癖。”
兔子:“???”
在“凯斯”的山洞里,一只比这只兔子更瘦、更脏、更小,但斯南应该更眼熟的兔子,正被丢在一个大筐里,跟里面可怜的几根牧草作伴。
兔子:无辜.jpg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上个世界还跟我主动说,要给一个人类身份,这个世界居然主动装兔,不要脸!】
程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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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兔兔留下一只碍眼的替身兔,可以给大家rua一rua,随便摸!
第74章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 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 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 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 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 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 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作者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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