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饭馆+番外
“嗯!”江元急忙答应,步伐不禁快了一些。
光是昨日那么多客人,就已经能赚那么多银钱,今日又出了新鲜吃食,定然是会有更多的客人的,可不能因为路上走的慢去的晚了,让赵恒少挣了银钱。
两个人便加快了些速度,一路往北市方向去了。
虽然两个人走的快了一些,但还是晚了一小会儿。他们刚进了那条街就看见赵恒的摊位周围来了好多人。
再走近些,便有人好奇地凑过来问他:“老板,今天怎么来这么晚啊?”
赵恒和江元一边从推车上往下卸东西,一边回答他,“在家时做了新的吃食,因此来晚了些。”
说罢提高了音量:“各位客人都多担待些,不如这样,今日来的晚了叫各位白白等着,那今日头二十位客人送杯果子水,成吗?”
虽然不知道老板口中的果子水是什么,不管这果子水好喝不好喝,总归是白送的,不要白不要。
那来人便赶紧站在第一位,十分高兴道:“行!我可排好队了,今日我可是头一个呢!”
“好。”赵恒带着笑意回他,手边的折叠桌子都已经展开,他便去把桌子抬好,赶紧站在摊位前开始忙活了。
“老板,你说的又做了的新鲜吃食是什么啊?”
“对对对,老板新做的是什么吃食?难不成比凉面还好吃?”
赵恒手上准备着开火煮面,听见这话便道:“凉皮,也挺不错的,和凉面不分上下,很适合夏天天气燥热的时候吃。”
那人疑惑道:“凉皮是个什么吃食?这能吃吗?”
“能,特别好吃,要不要尝尝?”
那人便摇摇手,“不了不了……”还不知道这东西好不好吃,老板都说了是新做出来的吃食,还是再想想吧,万一不好吃不就亏了好几文钱嘛。
可转念一想,这个小吃摊老板的手艺还是可以信任的,他摊子上的手抓饼口袋饼和凉面都不错,向来这凉皮应该不会太难吃。
反正最近手头里比较宽裕,也是可以尝一尝的,“老板,给我来一碗凉面,多放点你那个辣椒油,再……来一小碗凉皮尝尝吧。”
赵恒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道:“好,客官稍等一下,马上就好。”这还是第一个尝试新吃食的客人,多给他放一些凉皮算作是第一个的福利。
他正专心忙着手上的动作,下一位客人却直接道:“一碗凉皮,一碗凉面,不要辣。”
“好,稍等。”
赵恒在这边忙得不可开交,江元也没闲着,一直在招呼客人收钱。两个人在这个时候拥有着奇妙的默契。
只消一个眼神,一两句话,便知道对方心里所想。
果子水也就是现代俗称的饮料,因为赵恒觉得吃完面定然是口渴的,他在家时已经用了地霜给这些果子水冰镇了一下,用破旧的棉被盖着。
虽然在路上过了这么长时间,这些冰镇的水或许没有刚开始那么冰凉,但这恰恰让人正好入口,也不会觉得太冰太凉。
况且这样也正好,省的跟别人解释为什么自家会有冰。赵恒的记忆里,这个世界上地霜能制冰的事情只掌握在少部分贵人家族里面,普通百姓是不知道冰还能用地霜制成的。
他向来很珍惜自己的命,也绝不会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下面。这样略微有些透着凉意的果子水,入口正是合适,也可以和别人说是在井里吊着过了一遍。
这果子水其实也就是山上摘得野果做的饮料,最特别之处也就是用冰镇了一下,现代不过是最普通的饮料,在这里也就是占了个稀罕罢了。
几个得了免费赠送的果子水的客人,喜滋滋地品尝一口,顿时便觉得这酸酸甜甜带着一丝凉意的果子水十分好喝。
餐前喝几口还能开胃,后来的客人是没有免费送的果子水的,看着别人喝的那么开心,自己也偷偷咽了口水。
这么热的天,谁不想喝几口水解解渴?
抱着这个心思,对赵恒道:“老板,这果子水卖不卖?”
赵恒心中暗自高兴,这果子水也就是他一拍脑袋的决定,现在能挣到钱也是超出了他的预料,他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回答道:“卖的,一文钱一碗。”
这价格在芝兰镇上算是就付了钱,买了一碗果子水,坐在一旁尝了尝这让好多人喝的那么开心的饮料。
味道果然不错,正适合夏天,不过还是女人和小孩比较爱喝这种酸甜的饮料,有的汉子是不太喜欢的。
不出赵恒所料,这凉皮在这里果然很受欢迎,有的人不爱吃面条,就会多买些凉皮回去。
“老板,给我装三份凉皮一份凉面,不要辣的。”林三娘前几日和邻居家的小媳妇闲聊,听说了北市这里新开了自家小吃摊。
摊上的东西样样都是没见过的,可偏偏又十分好吃,从开张以来这些日子,可谓是火爆了芝兰镇。
就算是有人还没尝过这里的饭食,也听朋友邻居说起过这里。林三娘也正是听了邻居小媳妇的话,说是这里有几样新鲜的吃食正适合夏天吃。
不比汤面那样让人汗流浃背,这里的面吃了甚至还觉得冰冰凉凉。
这个夏天比往年的天气都要更热一些,她家的小孙孙因着挑嘴,很久没好好吃过饭了。
整齐哄着他也不见得会尝一口,林三娘原本胖乎乎的小孙孙也逐渐瘦了,这让她十分心急。
谁知道她刚一抬头,就看见先前自己在北市买果子时碰见的那两个年轻人,此时两个人正忙的团团转,并没有发现这位新客人是先前遇到过的。
林三娘看着这青年汉子和清秀小哥儿正各自忙着自己的活计,便出言道:“老板,你和你弟弟不卖果子了?先前我还去过一趟,想着说不准你们还会去卖果子的,谁知道到底也没找到。”
赵恒离林三娘最近,听了这话,想起来这是原先他来北市买种子那次遇见的,再次见面还能认出来,也算是有点缘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