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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双肩包[种田]

作者:哈尼路亚 时间:2021-07-15 03:08:07 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兽人

  时至凌晨,沈怀瑾被似犬似狼的咆哮声惊醒!

  被惊醒后,他下意识地捏紧了匕首弹起身……没弹起来,绳子箍住了他。

  沈怀瑾赶紧解开了胸前的绳节,手脚利索地将绳子塞回双肩包装好。

  即将迎来黎明,此时正是晚上最暗的时刻,沈怀瑾边快速眨眼适应亮度,边观察树下一直朝他咆哮的生物。

  最好不要是狼,他祈祷着。

  狼凶性十足且成群结队,沈怀瑾在国外探险时不幸遇到过一次,那时即使手上有枪支,队伍里仍旧有好几人被野狼咬出轻重不一的伤来,如今只有匕首的沈怀瑾更不敢对上一群野狼。

  他渐渐看清了树下的两头生物。

  全身棕褐,毛发耸立,看外形像是犬科动物,但头要比狼宽得多,四只爪子也要比狼粗壮些许。虽然不是狼,但凶猛不逊于野狼!

  沈怀瑾将双肩包背回身后,扶着树干,慢慢地由坐变蹲,匕首尖始终对着树下的生物。

  这两头野兽确实野性十足,咆哮过后就拿它们宽阔的脑袋开始撞树。沈怀瑾为了上下方便,选的树并不高,自然也不粗壮,在两头野兽接连的撞击下,居然有了断裂的倾向!

  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一旦树干被撞毁,摔下树的他一旦遭到两头野兽的猛扑,必然不能存活。

  他必须主动出击。

  因为野兽头部宽阔而树干并不粗壮的缘故,两头野兽是你一下我一下轮流撞着树干,而非同时顶撞。

  沈怀瑾的双唇几乎抿成一条线,他一手握着匕首,眼睛死死盯着树下的两头野兽,怀揣着简陋冒险的计划,等待着时机的来临。

  就是现在!

  沈怀瑾轻喝一声,趁着一头野兽撞完撤回而另一头野兽正要顶撞的间隙,从树上猛地跳了下来,借着自己的重力将匕首尖狠狠地朝着前者的脖颈处扎去。

  这是沈怀瑾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在其中一头野兽因为顶撞的惯性不能及时回头攻击自己的短暂时间内,先解决掉另一头野兽,只期盼那高至头顶的旅行双肩包能为自己多争取一会儿工夫。

  电光火石之间,被沈怀瑾扎中脖子的那头野兽已哀叫起来,不过这种野兽不仅头部宽阔,脖子也十分粗壮,沈怀瑾跳下来这一下居然没扎死它。

  野兽一边哀叫一边奋力挣扎,而另一头野兽也迅速转身朝沈怀瑾扑来,它一口咬在双肩包上拼命撕咬。

  沈怀瑾只觉得肾上腺素疯狂分泌,他涨红着脸又是大喝一声,扎在野兽脖子里的匕首竟然被他又划开去了六七厘米,这下那头野兽呜咽着,逐渐没动静了。

  这厢事决,沈怀瑾胳膊往后一展,任由双肩包被咬下,那头本来疯狂死咬着双肩包的野兽顺势向后跌了两步。

  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沈怀瑾迅速冲了上去,没想到那野兽动作更快,立刻从地上爬起后退两步,俯下身子,单爪刨地,警惕地盯着沈怀瑾手中的匕首。

  沈怀瑾知道面前的野兽没有放弃进攻的机会,他将匕首对着野兽,半边身子却微微下倾,左手去抓地上的东西。

  野兽抓住这个机会猛地向他扑来,沈怀瑾迅速将左手中的尘土往野兽面上一撒。野兽被迷了眼,下意识地拿前爪去扒拉面部,失去了在半空中的节奏。沈怀瑾趁势握紧匕首向它的脖颈扎去。

  没扎准!

  匕首刺进了野兽的下颚,反应过来的野兽很快将沈怀瑾扑倒在地,强忍着下颚的疼痛想去咬他的脑袋。沈怀瑾双手握紧匕首柄,咬着牙往上送,同时膝盖曲起猛地顶上了野兽柔软的腹部,大喝一声,一下调转了位置,将野兽反压在地,同时双手带动匕首往下滑,刺破了野兽脖颈上的大血管,温热的鲜血飚了出来,溅湿了沈怀瑾半张俊脸。

  两头野兽都没了声息,沈怀瑾终于筋疲力尽,大口喘着粗气瘫倒在地。

  黎明了。

  沈怀瑾盯着浓稠的日光,纵然他家教良好,此时也忍不住啐了一口,暗骂一句时运不济。

第2章 生存

  沈怀瑾很快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现在筋疲力尽,身上还有些擦伤,而两头兽尸和他衣服上沾染的血腥味极容易引来附近的食肉野兽,他没有力气面对下一轮恶战,因此现在还不是松懈的时候。

  背包中的换洗衣物只有普通内搭,沈怀瑾可舍不得将身上穿的外套丢弃,只好迅速从地上挖起些干燥的泥土来搓弄沾血的外套,幸亏外套防水,那些血渍很快就被泥土搓去。

  他背上双肩包,随手抓了一把肥大的叶片,一手握着匕首,一手将叶片中的汁水挤出并往衣服上抹,加快脚步离开了现场。

  离开时他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兽尸。

  在这方面他也算是见多识广,却甚至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种生物的存在。

  为什么这里还会有这种体型不小且不被人识的凶猛生物,难道这是一片人类未曾踏足之地吗?他心里隐隐有着不安和一些更为荒诞的猜测,但逃离的紧张感压过了这一切,让他暂时没有时间去思考其他问题。

  跑出一段距离后,沈怀瑾的脚步渐渐缓了下来。

  在认识到了这片丛林的危险后,他的心情更加急迫,但也明白短时间内是无法走出这片丛林的,因此他必须让自己时刻保存一定的体力,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毕竟他也不想自己跑得气喘吁吁的时候,碰上两头如同昨晚那般凶恶的野兽。真要发生那种情况,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沈怀瑾的脚步不停,同时也在考虑现状。逃出丛林困难重重,当务之急是补充水和食物。

  目前他还拥有两包多的压缩饼干和一品脱多的淡水。为了留有体力,他再怎么省,剩下的食水也只够他再用上四天,因此他必须在四天内找到靠谱的食水来源。

  丛林地大物博,食物倒不会难寻,水源却要费上些功夫,沈怀瑾已经做好了喝尿的准备。

  来到陌生丛林的第四天。

  日头西斜。

  沈怀瑾矮身躲在几束灌木斜后方,握着匕首,目光紧紧盯着前方正在进食的兔子。

  这头白色的食草动物虽被沈怀瑾称作兔子,却不是真正意义上人们所认识的兔子。它体型大约是普通肉兔的五六倍,短毛长尾,四肢是肉眼可见的粗壮有力,眼珠散发着代表着不祥的暗红色的光,最骇人的是,它的兽牙长约七八厘米,边缘处在日光照耀下竟能反射发光,让沈怀瑾不得不怀疑这头正啃着草的动物没准也会在食物缺少的冬季吃肉开荤。

  这头“兔子”虽然看起来不同寻常,不过还不到让持有匕首的沈怀瑾害怕的地步。只是这种动物敏感、灵活异常,这两天沈怀瑾在附近已遇到过几次这种怪兔了,每每都在靠近之前就被它发现踪迹然后逃之夭夭。

  怪兔数量众多,危险性也不大,非常适合现在的沈怀瑾捕猎。事实上,沈怀瑾现在也只配在这种动物上耍耍威风了,体型再大些或者凶猛些的动物他是不敢去碰的。

  沈怀瑾没打算像前几次那样直接去追,他从上衣口袋中——为了灵活行事,他已将双肩包放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旁——掏出了一把色泽艳丽的红果,这些红果树下的落果上普遍都有“兔子”的脚印,沈怀瑾猜测面前的动物一定很喜欢这种果子。

  他将果子向怪兔的方向轻轻一扬。果子掉在中间的地上,发出几声闷响,果然骇得正在进食的怪兔立刻倒跳出两三米远。

  对面很快发现了发出声响的不过是几枚果子——还是它最喜欢的朱果,当即松懈了些。它鼻子翕动了几下,由于沈怀瑾位于下风口又离它有些距离,因此它能闻到的只有面前朱果散发出的清甜的香气。

  心爱的食物终于让这头动物放松了警惕,它朝着沈怀瑾的方向走近,边移动边低头去吞吃地上的果子。

  猎物一走进他的范围,沈怀瑾当机立断冲了出去。对面的怪兔立刻抬头欲逃,只是距离太近没给它逃脱的机会。

  电光火石之间,沈怀瑾一手对着怪兔的耳朵一抓一提,叫那怪兔四肢离地,在它拼命挣扎之前,另一手就握着匕首直扎进它的咽喉。

  手里的猎物很快就不动了。

  沈怀瑾拎着兽尸,快步走到附近一小坑边,他今天本来是打算用这红果做个陷阱来抓兔子的,谁知道坑挖到一半兔子就来了,才有了他刚才使计捉兔的场景。不过最终捉到了猎物就好,坑也不算白挖,可以用来掩埋血腥。完结小说就在完-结-阁www.wanj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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