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茶小男友把我攻了
宫渝今年28岁,身材偏瘦,加之微博日常营业照中偶有憔悴,最主要的还是不分昼夜拍戏的演员,实在是属于易猝死的高风险人群。
想到这里,关珩不由紧张起来,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宫渝的每一个表情,唯恐他在下一个瞬间便面露痛苦,就地发病。
被站在身侧的少年盯得发慌,饶是宫渝平日里再清冷沉稳,身为小雏鸟的他,此刻的双腿在宽松的裤管里微微发抖。
越自卑的人越想炫耀,越怕别人轻蔑的眼光,所以他在媒体镜头前向来是个口嗨王者,最主要的也是为了摆脱这两年对他的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的凌友友的纠缠,因此他扬言自己早已身经百战,身边美女如云。
然而回归现实,宫渝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需要他真刀真枪来迎战的场面,霎时间难免应对无能。
“谢谢哥哥。”关珩欺身过来,乖顺地盯着宫渝的眼睛,慢慢放下手中的杯子。
宫渝也看向他。
瞬息汹涌而起的情愫在两人的眼底被无限放大。
宫渝胸前的布料也翕动得越发明显起来。
见此情景,关珩无暇再保持气氛,他担忧地上前一步,握住宫渝的手腕,另一手作势要覆上他的胸腹。
“哥哥,你是晚上吃多了胃胀吗?还是心脏不舒服?”
……大胆。
宫渝上辈子就因为胃癌而导致身体虚弱,手脚时常发冷,重活一世,脆弱的胃竟也跟着他来到了这里,再加上他刚破开外面的三九严寒,裹着厚重的羽绒服进来,连手指尖儿都冰凉。
被少年握住双手,宫渝一时间竟有点舍不得他掌心的温度,可初次见面的羞赧战胜了他想要贪恋的温暖,他紧张得连连后退两步,双手托着胸口的衣袋。
“我,我没事……你怕猫吗?”
关珩诧异他突然说这个,不过还是摇摇头。
“那就好,”宫渝滑开衣服拉链,小心翼翼地捧出里面的小东西递给他,“你的手暖和,帮我接一下。”
关珩不知道要接什么,但仍旧伸出了手。
“咪唔~”
一只黑不溜秋的小猫崽儿窝进关珩掌心,舒服地伸展着长了双白手套的小爪子。
是只长毛玳瑁猫。
关珩和那双还带着点蓝膜的眼睛甫一对视,软乎乎的小猫就伸出了粉红色的舌头,轻轻舔他指尖。
“……礼物?”关珩略带欣喜地问道。
宫渝正忙着给隔壁的方木发消息,让他弄点猫崽子喝的奶粉带过来,听到关珩的话,他随意摇摇头。
“不是,流浪猫。”
关珩这才想起来,宫渝这个人,热衷于养猫,微博日常就是铲屎,而且家里没有几只名贵品种,都是他在各处拍戏带回来的流浪小可怜。
意识到自己回答得有点冷淡,宫渝放下交待完事情的手机,朝关珩咧嘴笑起来,解释道。
“绑架代替购买嘛。”
小东西被遗弃在酒店外,藏身于水泥板下面,幸亏他看到的时候还挺有力气,嘴里叼着一张带着油渍的餐巾纸吸吮,一看就是个命硬的小家伙。
关珩的目光粘在宫渝的脸上移不开。
他长得本就耀眼夺目,光是一版冷峻的封面硬照挂在书店门口,就足以让无数少男少女争破头地冲进去抢购,此时关珩在与他不到半步的距离里,被那张挂着狡黠笑意的漂亮面孔暴击得心跳极快。
意识到自己的脸有些发烫,关珩忙低头看手心的小猫来转移话题。
“这小东西……”关珩伸出食指点点正脸朝着他的小玳瑁的额头,笑道,“长得烟熏火燎的,不怎么好看。”
听完这话,宫渝不乐意了,进了他的家门,就是他的猫,岂能为外人辱之?
再说小猫咪怎么可能有丑的呢?
绑架的时候,酒店外面已经是一片漆黑,宫渝在寒凉夜色中只看得到小猫咪一双发亮的眼睛和它嘴里的纸,整只猫冻得瑟瑟发抖。他来不及细看,只能先把它塞到怀里给它取暖,还真的没仔细看长相。
看到关珩欲言又止的表情,宫渝心头浮上一丝疑云。
他双手握住半只手掌大的小猫,正眼瞧了过去。
宫渝:“……”
岂止烟熏火燎啊。
它好像一只被丢在北极冻了十年的暹罗猫。
屋里的气氛似乎也被丑陋的小猫咪震惊到,一时间有些僵冷。
宫渝双手捧着它,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良久才想起自己是来干嘛的。
他又拿起手机催催方木,让他抓紧过来一趟,然后抱着猫崽子坐到沙发上,金主味儿十足地翘起二郎腿,却不小心牵动到腰际的伤,紧忙灰溜溜坐得端正,清清嗓子。
“你多高?”宫渝不太自信。
刚刚他就觉得这小金丝雀有点超高了,如果真的比他高,他还怎么树立雄浑威猛的霸道金主形象?
关珩乖巧地抿抿嘴,“哥哥,我183。”
宫渝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身高和他一样,所以他猛攻的地位还是很稳的。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做什么工作的?”他无需问太多其他的,只需要询问自己想知道的问题就可以,方木找的人都是绝对的靠谱。
这个长相,如果是个想要爆火的不知名小演员,他倒可以帮上一点忙,让他一飞冲天。
关珩眸色一黯,编好的说辞张口就来,“哥哥,我叫关珩,今年19岁,没工作,是个学生……”
宫渝大惊失色。
还是个学生?这怎么行?方木怎么会这么不靠谱儿?
宫渝不舍地看了看那张脸,遗憾着摇摇头,挥手道,“你我无缘,你走吧。”
关珩盯着小猫崽儿,站在原地不肯动,垂着漆黑浓密的睫毛,委屈得眼睛微红,一本正经道:
“可是我想和哥哥在一起,更何况,方经纪人举办的金丝雀海选大赛里,我确实是被他选中最优秀的那个。”
“但你知道你这个年纪跟我在一起,是什么性质吗?”
少年的眼神落寞,宫渝看他可怜,终究是没忍心硬撵他,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关珩摇摇头,黑白分明的眼珠儿里是满当当的清澈懵懂,看上去求知欲极强。
宫渝不好意思再多看他一眼,心中充斥着罪恶感。
“这是忘年恋,是不合乎常理,别人会说我不要脸,会说你鲜花插在……”
宫渝及时住口,换了句俗语,“会说好白菜都被……”
操。
“会说我老牛吃嫩草的。”
关珩听完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沉默地低下头,掩住眼底晦涩,“我知道了哥哥,我这就走。”
他模样生得好看,委屈的样子看上去比寻常人更容易被心疼,但不包括早铁了心要让他走的宫渝。
美则美矣,但年龄实在是不合适。
他想要找金丝雀,一方面是为了圆梦开荤,享受余生;而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带着金丝雀向主角攻受们证明,他对主角受确实并无想法。可这要是带个孩子去,先不说几位大佬信不信,在这之前保不准儿会被同行唾弃死。
关珩背着书包从宫渝身边经过,还没走出两步,他身后破旧的书包就哗啦一声掉在地上,背带的线尽数断掉,一本厚厚的字典砸在宫渝脚背上,痛得他抱着猫蹿了起来。
“你这书包……”
听到宫渝状似埋怨的话,关珩连忙内疚地蹲下身子开始捡书,边捡边道歉:
“对不起哥哥,你别生气……”
“我没生气,”宫渝于心不忍,掏出羽绒服口袋里的现金递给关珩,“钱不多,你拿着,明天买个新书包吧,好好学习。”
关珩抿着嘴唇摇头,抽出最上面的两张一元纸币,“谢谢哥哥,我只要两块钱坐车回去就好了。”
宫渝这才看了眼时间,发现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不禁皱皱眉,“你的寝室还能进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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