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明明是本替身虐文
阮曼玲余光瞄见了,扭头看向水池前的阮宵。
阮宵的目光在阮曼玲的脸上转了一圈又一圈。
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肤色暗沉,脸微胖,有双下巴,眼角带着细纹,即便现在发福了,又长年疏于保养,是再普通不过的中年妇女模样,但细看五官,还是可以想象出年轻时候长得很美很秀致。
阮宵在她脸上找到了熟悉的影子,果然,他们长得很像。
心中蓦然升起一种奇妙的感觉,温暖而踏实,仿佛真正回了家。
阮曼玲被阮宵盯得莫名:“怎么了?”
阮宵呆呆地看着她,舍不得挪开视线,发自内心地赞叹:“您长得真好看。”
阮曼玲拿长柄勺的手顿了一下,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孩子今天……”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赞美声。
阮曼玲心情大好,她让阮宵别愣着了,准备准备吃饭。
主宅里分前后两个厨房,前厨房连着客厅,是为周家人准备日常三餐时使用,后厨房只有在周家宴请宾客的时候才用得上。
阮曼玲在周家呆了快二十年,分管厨房区域,借着职位方便,平时都带阮宵在后厨房吃饭。
厨房靠墙的位置有一张铁质的餐桌,母子俩就在那儿用餐。
今晚只煮了一锅番茄牛肉汤,但锅里有荤有素,搭配得当,味道更是鲜美,对于两人来说足够了。
阮宵捧着碗扒饭,全程脸上都带笑,实在忍不住了,还会一边吃,一边笑出声。
那样子,别提有多傻气了。
阮曼玲心中可乐,问了几次原因,阮宵都摇头不答,阮曼玲也就随他去了。
吃好饭,阮宵主动帮着收碗。
阮曼玲发现,这孩子比平时更听话懂事,神态语气也更灵动,眼里毫不掩饰对她的依恋,乖巧得可爱。
阮曼玲虽然嘴上不说,但这么多年都一直盼望阮宵的状态能好转,她见阮宵难得流露出与正常孩子无异的样子,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无法避免产生怜爱。她摸了摸阮宵的头:“先回去吧,这里我来收拾。”
阮宵却突然顿住了,一动不动,眼睛慢慢朝上看,似乎是想搞明白此刻盖在脑袋上的触感是什么。
妈妈的手,好温暖……
从他有记忆开始,好像都没有被人摸过头。
“傻样。”阮曼玲再次忍俊不禁,拍了拍阮宵的脑袋,手自然而然顺着柔软的发丝向后捋,却在摸到后脑勺某处时,脸色骤变。
“这是什么?”阮曼玲站了起来,绕到阮宵身后。
她刚刚摸到几缕结在一起的发丝,像被什么黏住后又凝固了。结果她按着阮宵的后脑勺一看,一摸,手指上搓出了点褐色的血迹。
阮曼玲霎时间血压飙升:“谁干的!”
她知道阮宵在学校里会被欺负,向老师反映过几次都没用,后来只好叫阮宵避着点学校里的坏学生,还拜托过周家的少爷照看着点,这才让情况好转。
但弄出血的事,还是第一次发生。
阮宵连忙扭头解释:“我自己摔的,今天去冰场了,摔了一跤。”
阮曼玲狐疑看他一眼,按压下怒气,可依旧不顺心,用力摁了下阮宵的脑袋,怪他没保护好自己:“去冰场干嘛?你又不会滑冰,把自己搞成这样,以后不许去了!”
阮宵乖巧低着头,做错事一样绞着白净的手指。
阮曼玲催促他起身,要带他回房间上药。
可阮宵却牵住她的衣袖,眼睛亮闪闪的请求:“能不能,再摸摸我?”
阮曼玲呆滞了一瞬,还没听明白,阮宵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如同猫一样用脑袋拱了拱阮曼玲的手掌,心满意足地眯起眼:“像刚刚那样……”
霎时间,阮曼玲的心都化了。
她一手揽过阮宵的肩,一手撸着他的发顶,沉沉叹息一声。
此刻,母子俩谁都没注意到,在连接前厨房的通道口,有道人影离开。
周牧野站在过道里,背靠着墙,手上还拿着一张试卷。
阮宵把自己的试卷也塞给了他,他想还回去,就看到了刚刚那一幕。
周牧野眼睫懒懒耷拉着,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拿起那张试卷。
卷子上每道题都写满了,不过分数栏打了个零分。
又蠢又好欺负。
周牧野拿出手机,在列表里翻到一个备注“教练”的人,发去消息:【有没有今天傍晚冰场的录像?】
作者有话要说:
阮宵:也没有很好欺负吧?
第04章 傻三年
第二天闹铃声一响,阮宵就从上铺爬下来。
他跟妈妈住一个房间,房间里被隔成了两个单间,中间是公共区域。他的房间不大,放的是上床下桌,不过足够干净整洁。
他洗漱好后,穿上校服,从后厨房经过时,带上阮曼玲给他准备的早餐,就匆匆忙忙去赶公交,再到集合点坐校车。
周牧野家的地价太精贵,富人区中的富人区,没有同学住附近,所以学校在规划校车路线时,并没有把这片区划进范围内,阮宵只能捣一趟公交才能坐上校车。
阮宵经过前院时,恰好周牧野不紧不慢地出门。
阮宵口中咬着面包,一边继续朝前走,一边笑着对周牧野挥手,声音含糊不清:“阿野,早!”
周牧野闻声看去。
阮宵可能刚洗好脸,眉梢还挂着水渍,眼睛弯出好看的月牙状。清晨的阳光似乎独独眷顾他,将那张雪白小脸照得明艳动人,好似一颗新鲜草莓。
周牧野叫住他:“去哪儿?”
阮宵停下脚步,扯下面包片,理所当然:“赶校车啊。”
“赶什么校车?”周牧野说话时懒懒的,听着有些冰冷。
他抄兜走过来,冲院子里的黑色汽车一扬下巴:“八代幻影它不香?”
阮宵看向那辆劳斯莱斯,咽了下口水,又看向周牧野:“阿野,你真的失忆了。”
周牧野:“……”
“但还是谢谢你,愿意带我上学!”阮宵唯恐他反悔,先他一步朝汽车跑去。
周牧野看着阮宵欢快的背影。
又蠢又好欺负,还特别容易满足。
他垂下眼,迈步朝那个方向走去。
-
失忆后的周牧野不清楚,但阮宵知道。原书中,渣攻对原主嫌弃至死,就算两人同班,也不会捎原主上下学。
能蹭到车,阮宵省了不少力气,自然高兴,可坐上车后才发现,他这人没有豪车命。
豪车密闭性强,隔音好,坐起来比一般车更容易晕。昨晚一路顺畅地开回家,阮宵不觉得什么,可今天赶上早高峰,纵然老金技术再好,也不免时不时刹一脚踏板。
到学校的时候,阮宵已经头晕脑胀,胃里翻江倒海,最后还忍不住干呕了一下。
阮宵脸色苍白,捂着嘴,余光瞥见身旁人在看他。
一扭头,撞上周牧野的目光。一向冰冷的视线此刻稍显复杂,隐约透露出紧张。
阮宵还捂着半张脸,清亮的眼眸弯了弯,歪头,无声表示“没事,不会吐你家车上的”。
下车后。
周牧野关上车门,一转身,直接问阮宵:“什么时候跟我去孕检?”
“……”阮宵正在喝鲜榨橙汁,猝不及防差点喷出来。
他咳了半天,面红耳赤,说不出话,只能眼尾湿润地望着周牧野,不停摆手。
不是不是!想哪儿去了!刚才只是晕车,不是孕吐!
难怪刚才周牧野看他眼神怪怪的。
谁料周牧野突然捉住阮宵摆动的那只手,拎起来,淡淡瞄了眼他张开五指的白净手掌,道:“这周五是吧?”
“……”
阮宵咬唇,露出要哭的表情,在周牧野的注视下,将纤细五指收拢,握成拳。
***
阮宵进到班里,看到了原主在校期间唯一的好朋友,是一位女生,名叫秦双琪。
秦双琪不但不嫌弃原主是个傻子,在校期间一直陪伴他左右,更是在多年后原主带球跑时,给他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