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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男神年少时

作者:逆水舟 时间:2022-03-14 03:03:13 标签:穿越时空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不会吧不会吧?

  这货不会就是那个自己奋斗十年,原本马上就好见到的偶像周家遇吧?

  他回想了一下周家遇的履历,对方确实是云江市人,在采访中也说过,自己小时候生活在一家国营厂,在国营厂破产前,是大厂子弟。

  在陆宁的惊愕中,楼下的混战不知何时已经停歇,几个少年作鸟兽散,只剩夕阳,安安静静洒在那块空荡荡的水泥坪。

  片刻后,一个穿着牛仔服的少年,慢悠悠从陆宁窗外走过。

  还在怔忡中的陆宁,一双眼睛不由自主跟上这道身影。

  大约是觉察到他炙热的目光,口中叼着根烟的少年停下来,往后退了几步,吊儿郎当地往他窗台一靠,低头对上窗内那张白皙俊秀的脸,露出个痞气十足的笑容:“小朋友,看什么看?是不是看哥哥刚刚很帅?”

  陆宁:“……”

  这轮廓,这眉眼,虽然年轻了二三十岁,但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这痞子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几十年后的传奇富豪周家遇。

  周家遇见他睁大眼睛,傻愣愣不说一句话,将唇上的烟拿下,夹在指间,转过身俯下来,歪头正对向窗内的他,弯唇挑眉一笑,道:“对了,你来宋姨这里一个多月了吧,还不知道你名字呢?是叫陆什么来着?”

  陆宁脑子还在混乱着,但嘴巴已经自主地回答:“陆……陆宁。”

  “陆宁?”周家遇点点头,笑说,“挺不错的名儿。我叫周家遇,方叔宋姨应该跟你提过我吧,就住你们隔壁的隔壁的隔壁。”

  他话音刚落,从里屋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家遇回来了?吃饭了吗?进来一起吃吧!”

  周家遇没等陆宁的回应,听到这声音,直起身,笑着大声回道:“谢谢宋姨,我已经吃过啦。”

  “吃过了也再吃点吧,我做了红烧肉呢。”

  “真不用了,我这会儿马上有事要出去,你们慢慢吃。”

  “那行。”

  周家遇将指间的烟放回口中,垂眸斜乜了眼窗内桌前的少年,低低笑了笑,吊儿郎当走开了。

  陆宁目送他的身影离开,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只觉心中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大概知道了自己这场穿越的缘由,十有八\\九是因为自己感叹了与周家遇的君生我未生。

  没想到穿越大神,竟然当真满足了自己的心愿,将他送到了周家遇年轻时所在的九十年代。

  我可谢谢你祖宗十八代!!

  自己奋斗十年,最大的心愿,就是有朝一日站在偶像周家遇面前。

  穿越大神倒是让自己这个愿望提前实现了。

  只是,想到穿越前视频采访中温文儒雅的中年成功人士周家遇。

  再想到刚刚这凶悍暴力满口芬芳的九十年代痞子少年。

  这特么真是同一个人?!

  陆宁只想泪奔:我那么大个温文儒雅的偶像呢?

  作者有话要说:

  爽文,九十年代,搞基又搞钱。

第2章 争取考上京大

  此刻的周家遇给陆宁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以至于都冲淡了对穿越这事的惊愕。

  “宁宁,吃饭了!”

  就在他他正对着窗户风中凌乱时,刚刚在里屋响起的那道女声,再次从身后传来,这回还伴随着脚步声。

  陆宁转头,便见一个容貌温婉秀美的中年女人,端着两盘菜走出来,跟在她身后端着碗筷的是个五大三粗的黝黑汉子。

  两人从内间来到这小小的客厅,男人拿过沙发旁的一张折叠方桌麻利打开,放在屋子中间,又拖过靠墙的三张折叠椅摆放好。

  女人将饭菜放在桌上,道:“宁宁,妈给你炖了鸡汤,还有红烧肉,你多吃点。你这才来一个多月,眼见着又瘦了。刚到新学校,第一次月考成绩不理想很正常的,总得有个适应过程,不要给自己压力。”

  男人嘿嘿笑着点头附和:“你妈说得对。”

  女人叫宋春梅,是现在这个陆宁的亲妈,男人是陆宁的继父,名叫方志刚。

  比起五六岁就成为孤儿,辗转姑妈舅舅家,寄人篱下长大的自己,这个陆宁的身世也算不得多好。他出生在云江市邻市的一个小镇,父亲几年前病逝后,母亲将他留在奶奶身边,自己来到云江打工赚钱。

  在云江机械厂食堂做临时工时,经人介绍,嫁给了厂里老婆死了多年的焊工方志刚。

  云江毕竟是省会大城市,即使云江机械厂位于城乡结合部,比起小镇的日子,也好过太多。原本宋春梅早就想将儿子接过来,但儿子一直不愿意离开老家,直到陆宁奶奶前几个月过世,还未成年的陆宁,不得不来云江,与母亲继父一起生活。

  这个十七岁少年,性格原本就内向,到了云江,无论是新家还是新学校,都让他格格不入,变得愈发沉默寡言。

  宋春梅是农村出身的淳朴妇女,和儿子多年分离,母子早就很生分,来家里一个多月,连句妈都没叫过。她生怕自己这个妈做得不好,让儿子更加不开心,因而在陆宁面前很是小心翼翼。

  至于宋春梅的现任丈夫方志刚,还从来没当过爹,性格忠厚甚至堪称愚钝的汉子,更是不知如何与这个明显不喜欢自己的继子相处。

  两人说话时,一白一黑两张脸,写着相同的局促。

  陆宁能感觉这个九十年代的小陆宁,对自己母亲和继父,其实并不排斥,也能感觉母亲和继父对他的好。只是不习惯新环境,加上性格使然,不知如何与陌生的他们相处,因而就变成了同一屋檐下,这别扭的相处模式。

  而现在的陆宁是谁?自小是个孤儿,寄人篱下多年,虽然舅舅姑母都是好人,但毕竟只是普通工薪家庭,多养一个孩子,就是多一个负担,心中对他这个拖油瓶,要说没半点抱怨,那肯定是假的。到了能住校的年龄,他是能住在学校就住在学校,就连周末和假期,也常以在学校学习的借口赖在宿舍。

  因而他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让自己成为一个长辈放心且喜欢的孩子。

  加之,这桌上的饭菜,实在是香得令人食指大动,让他莫名感受到一股缺失多年的家庭温情。

  他弯唇朝亲妈继父一笑,边起身往桌边走,边道:“好香啊!是有点饿了。”

  宋春梅见状松了口气,赶紧替儿子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放在他面前。

  陆宁拿起筷子,见这对夫妇还站在桌边,随口道:“妈方叔,你们也吃啊!”

  宋春梅和方志刚受宠若惊般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嗯,我们也吃。”

  宋春梅盛了饭坐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陆宁碗中,道:“宁宁,你看妈烧的这个肉,好不好吃?”

  陆宁毫不客气地夹起这块肥瘦均匀色泽红亮的五花肉,放入口中,也不知是这个年代的猪肉肉质更天然,还是他这个便宜亲妈的手艺太好,这肉肥而不腻,鲜香软糯,微微带着一点甜味,入口即化。

  陆宁自己赚钱后,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依然觉得这是自己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太好吃了!”

  宋春梅闻言大喜,又连忙为他夹了好几筷子菜,方志刚不甘示弱,拿来一个小碗,给他盛好一碗鸡汤。

  陆宁看着自己碗中堆成小山的菜,心中只觉温暖熨帖,又不免有些好笑:“你们自己吃,不用管我。”

  宋春梅用她淳朴的智慧和感情,感觉到儿子正在朝自己打开心扉,眼眶有些发酸,笑着点点头道:“好好好。”

  陆宁吃了几口饭,忽然又想到先前让自己受到巨大冲击的少年周家遇,想了想,状似随口问:“妈,刚那周家遇是干吗的?”

  儿子难得主动找自己说话,宋春梅自然是要对他打开话匣子:“你说家遇啊,他家就跟我们隔了两道门,比你大了不到两岁。这孩子命挺苦的,他妈早几年跟个香港老板跑了,他爸原本是厂里的技工,这几年厂里不是减员么,前年厂内待业之后,说是去越南淘金,但一去没了音讯,也不知是死是活,家里就剩家遇和两个老人家,去年年初家遇他爷得了癌,一年大半住在医院,那钱花得跟水似的。家遇看着挺浑,其实是懂事的一孩子,去年上完高二,就出来赚钱了。现在好像跟着个大老板混,爷爷医药费都是他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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