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狗血文里走事业线
“……”安以农,“我的手机。”
他捡起手机,保护膜被系统摔裂了,好在不妨碍使用。
“时间差不多了。”
此时的安以农是另一幅模样——渔夫帽、齐肩假发,墨镜,特别像是会尾随小姑娘的变态。
“移动音响,可折叠话筒架,折叠凳,吉他。”他一个个检查要带出去的装备。
“你这是要干什么?”系统好奇。
安以农眼里带着回忆:“正式出道前,我经常跟着老师一起去街头试唱新歌。面对面,听者给与的反馈都是直接而真实的,老师会根据这些反馈修改曲谱。”
“啊?”系统没明白。
“现在我需要一些真实的反馈,看大众对这类声音的接受程度。以及试试自己的水平,看能不能吃音乐这碗饭。”
系统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安以农托起放在帽子上:“抓稳了,不然掉下来。带你去最热闹的街头,那儿什么都有,你想吃点什么?”
“我才不会掉下去。”系统颇傲娇地哼了一声,下一秒又高兴起来,“我要吃狼牙土豆,最长的,超辣!”
安以农拉起移动音响走出屋子,音响上挂着折叠凳,背后背着放吉他的包。他回头看一眼屋子,‘啪’一声关上门。
花两块钱坐上公交,他们十几分钟后就到了目的地。
这里是本市极为热闹的一条步行街,也是网红街。它位于市中心,两边是服装店、高档餐厅和其他适合约会的场所。
这会儿是晚上,那些逛街的、约会的、聚餐的、拍照摄影的,全都出洞了,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而安以农就站在一个转角的街口。
他本来看中另一个地方,是一个小广场,年轻情侣和溜达消食的祖孙聚集之地,又没有广场舞出来抢风头。可惜他去的时候那儿已经有了好几个同行。
那些人都是来这里寻找机会的。
附近娱乐公司多,这边又常有星探出没,所以怀揣梦想的男女就会在此献唱,以期自己这千里马能被伯乐相中。
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今的猎头们更愿意关注那些颜值高的年轻人。
于是街头艺人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通过卖唱获得一些收入维持生活。只是本地居民见多识广,轻易不被这些街头艺人吸引。
安以农把移动音响放好(出门前他已经充好电),然后架好话筒,放在吉他上的扩音器连接好。
系统坐在音响上,一边抱着一颗撒满香料的狼牙土豆啃,一边看着宿主忙上忙下。它将自己和土豆都‘屏蔽’了,其他人看不到它。
“你说得这么神秘,原来就是街头表演啊。”
“不要小看街头演唱,它是试金石。”安以农调试好了音响,“歌手非凡的魅力不只存在于精修过的唱片里,还存在于舞台中。没有看过一个歌手的现场表演,就不算是真正认识这个歌手。”
“说得和真的一样。”系统不信,它觉得宿主就是歌手情怀作祟,又可译为‘矫情’。
他要是愿意靠着我,这会儿已经躺赢了,就像以前的宿主们。系统心想。
辛辛苦苦学习十几年,系统商城只用百多积分。一个人鱼嗓加一个天王级歌喉,宿主就能成为最棒的歌手,但他就是要自己练习,还要跑到街头演唱。
“自己找罪受。”
“又是来唱歌的,年纪轻轻,干点什么不好?”附近不知道哪家店的保安聚在一起,手里拿着保温杯,眼神犀利。
“倒比那些有手有脚还要乞讨的好些,至少是劳动换钱。”
“那也不是个事儿,旱涝不保的。要是我儿子街头卖艺,我给他腿打折,丢人现眼。”
行人在路口进进出出,也有人好奇多看安以农两眼,但他们谁也没有停下脚步。系统舔舔小木棍,觉得宿主的开场悬了。
这位置不好,经过的人要么是准备回家的,要么就是准备进去吃夜宵的,宿主的歌难不成比家和食物还吸引人?
看着手上小土豆,系统觉得:不能。
屁股下的音响忽然震动,系统手里的土豆差点落在地上。只听几声指尖拨弦的轻响,走过的行人不由停下来,好奇回望。
安以农已经坐好,手里抱着吉他,右手弹指在试音。他右手的手型并不是很讲究,但演奏姿态十分随心、自由。
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身体语言,好像在说,我对手里的乐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的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的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的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的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的猫儿伸了个懒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烟熏牛肉一样,不过还挺好听。”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走啊,你看什么啊?”前头的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一会儿就走。”
系统拿着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听宿主唱歌,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的宿主,却有一种特别的魔力。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么,就是觉得很好听,让人想停下来细听。
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的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的松鼠。
“这是什么歌?怪好听的。”更多人跟着声音过来。
街头那沙哑的声音唱着曲调多变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并未喧宾夺主,一人一乐器,让这寻常的夜晚变得不寻常。
停下的人越来越多,女孩们轻提裙,男孩们缓步行,连自认为不太懂年轻人时尚的大爷大妈都忍不住带孙儿过来。
手拉手压马路的情侣停下来,他们赶着去看电影,可这会儿却不着急了。男孩手里拿着羊肉串,含在嘴里食不知味地嚼着。
“不然我们听会儿吧?”他突发奇想。
“好,不过电影怎么办?”
“改下一场。”这对情侣直接达成共识,他们挤到了队伍的前面。
就在街角的侧对面,一个红裙的冷艳女人本来要去楼上的咖啡馆,已经走了一半,却停下来往回走,顺着歌声一路来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绝不会做的事——挤进人群,一路挤到最前面。
街角坐着一个抱着吉他的街头艺人。
他戴着宽宽的渔夫帽,脸微垂,头发遮挡视线,然而他抱着吉他哼唱的姿态是这样自在。似乎在说:我想怎么唱就能怎么唱,我想怎么弹就能怎么弹,并且唱得很好听,弹得也很好听。
行人们常在这里看到街头艺人,但不管这些艺人唱的是什么,都不会有这种漫不经心的绝对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乐’,这个歌者身上有着这种信号。
当这首不足四分钟的异国小调唱完,小小街角响起整齐的鼓掌声,安以农的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我看这个小伙子唱得蛮好,怎么不上电视?”
“电视是唱得好就能上的?”
“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搜不到?”人群中有人问。
“这是一首原创的歌曲,各位是第一批听到的人。”安以农说。
“诶?”系统嘴里的土豆渣掉下来:啥玩意儿?原创的?
路人也很惊讶,大家才发现他不是刻意用沙哑的方式唱歌,而是本身声音就有些沙哑。然而这种微微沙哑的颗粒感和刚刚的歌真是太契合了,简直绝配。
“好特别的嗓音。”
“请问,你唱的这首歌是什么名字啊?”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枣红色长裙的时尚女性,她很美,只是眉头深锁看着很严肃。
“这是你的原创?你还会创作?”系统也在音响上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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