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男主爱反派
小Q:【主人,咳,是这样的,这位穿越者,应该是拿的男频签到流商业神豪爽文剧本。】
什么流?
明明是中文,裴临却愣是没听懂。
【应该确实是跑错片场了。不过主人您也别太过吃惊,像尔历天这种穿越者,男频文里很常见的!】
常见?
裴临不明白,常见???
【嗯,不仅常见,还很火呢。】
裴临:“……”
身边,小牛奶杯被往身前推了推。
霍修珣有点担心,摸了摸他的额头:“裴临哥哥,你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休息一下?”
裴临摇摇头。
他沉默了片刻,努力凝神。
半晌,他突然抬头问霍修珣:“你为什么一点都不吃惊。”
“这种任务者,你早就不是第一次见是不是?所以才不觉得吃惊?”
“……”
“是,比这离谱的得多的,我都见过,而且见过很多。”
“各种各样的骗子,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的,开着逆天金手指得意洋洋的,完全不讲逻辑还横行霸道的。”
“……”
“这些人往往又厉害,又没用极了,因为一旦拿掉他们的金手指,他们立刻就寸步难行。”
“可笑吧?在我们这个世界,这个既没有丧尸又没有战乱,普普通通世界——在这个没有优势的人都在努力存活的世界,那些高高在上蠢货一旦被收走金手指,立刻什么都不是!”
窗外星月安静。
霍修珣身上还穿着他专属的那件小恐龙睡衣,他垂下常常的睫毛,轻声说:“裴临哥哥,对不起。”
“对不起,我知道,你想要的不是这个。”
“我知道你真正想回到的世界,是那个普通的、清淡的,原原本本的世界。”
“没有乱七八糟的穿越者,没有任务,没有系统,你想过的,只是最简单日常的生活。”
“都怪我,害得那个世界崩坏了,把一切变成这么个乱七八糟的样子。”
“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喜欢。”
“要怎么做,才能把你想要的世界还给你?”
“……”
裴临伸出手,呼噜了一下他凌乱的长发。
“也没有。”他说,“我反正是回来体验生活的,新生活就新体验,一样是体验。”
他说着,重新捡起了那本笔记,打开默默扫了下面的剧情一眼。
“……”
下面的剧情更离谱了,无脑得让人根本没眼看。
但裴临努力忍住了摔书的心情。——凡事都有两面性,要往好处想。
漏洞百出是好事,浑身都是漏洞就浑身都是“钱”。他看了一眼seth那边的屏幕,就刚才那一小段,seth已经通过攻击漏洞关掉对方好几十处金手指。
霍修珣目前还做不到越权永久关闭对方的系统,但反而就是短暂关闭,才能逼得任务者花大积分重新开启各种金手指,直到终有一日破产退出。
而花掉的积分则全部会留在这个世界,让濒临崩溃的世界得以存续。
“seth,咱们接着来。”
裴教授正襟危坐,决定继续干他这丧心病狂的找茬活儿。
本来他选择重生,想到过很多困境。
想到过要和seth斗智斗勇,也想到过也许又要面对一些曾经的伤害与牺牲。
可他万万没想到,困境猛于虎,在这里等着他!
一个科学家,你让他搞数据可以,你让他肝论文可以,你让他通宵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也不是不行,然而此时此刻,你让他为了拯救世界一字一句看完一本完全降智疯了的书???
裴临努力忍住突突飙升的血压。
就真是人外有人、书外有书。
曾经他还以为《拯救黑化男主》就是降智文学的标杆。不!《拯救黑化男主》跟这个尔历天相比,简直就是文笔优美、内容优秀的鸿篇巨著!
第22章
裴教授当晚对笔记钻研一个多小时,战果辉煌。
无奈实在还是“尔皇历天”的逻辑漏洞过于海量,哪怕他忍着头皮发麻努力一目十行,最后也没能成功在当晚把他在这个世界的故事线给看完。
晚上十一点,霍修珣转过身,帮他合上了笔记。
“今天就先弄这么多。”Seth伸了个懒腰,微笑。
“也不能才一个晚上,就把人家的金手指一个不剩全关了。”
不赶尽杀绝,倒不是怕那位“尔皇历天”起疑。
毕竟按照霍修珣的经验,越是这样金手指粗壮到离谱的穿越者,其智商水平往往越是掀不起半点浪花。
谁让这类“龙傲天”能搞定的“坏人”,总得又比他们更降智一万倍。
一般都得跟疯了一样,明知道龙傲天实力恐怖如斯/认识大人物/战神重回新手村,还偏偏不信邪,非要花式跑去无脑挑衅、蹦跶,伸着脸给龙傲天打。
龙傲天们和这类人混久了,一旦坏人不降智,往往反而就超出他们一贯的智商和经验范围,不太会了。
所以霍修珣一点都不担心。
留下余地,主要是考虑有些人一直依赖开挂,一旦没了金手指会不会受挫过度,直接就不玩了。
那可不行,他还要继续坑钱呢。
“宰肥鱼,也要一刀一刀慢慢宰。”
“今天就先早点睡吧裴教授,明天周六,咱们有空还可以一起去‘星乐比’实地查看一下‘战果’,嗯?”
“……”
这一晚,霍修珣终于不再是可怜兮兮蜷缩在床角。
而是悄么么的,挪得离裴临近了一点点。
但依旧很乖,他心里比谁清楚裴教授本质生人勿近,因此只在床铺的内侧占了一点点地方,还故意脸朝内,只用恐龙绿尾巴对着裴临。
而裴临被那个鬼笔记耗费太多心神,一躺倒就困了。
半睡半醒,鬼使神差的,伸手摸了摸眼前那果酱绿的胶皮小尾巴。
“很好摸?”
睡眼惺忪间他听到小尾巴问。
确实好摸,只是他太困了,懒得出声。
即将陷入黑甜之际,耳边又传来一阵低低的轻笑。
“要不是亲眼看到,真的难以想象,裴教授私底下的兴趣原来是这样的。”
“整个衣柜里,熊猫、小鹿、小鹦鹉、各种恐龙,像是开了动物园。”
“所以成年以后的裴教授每天在家里,也是拖着恐龙尾巴?”
裴临:“……”风评完全被害。
“我本来还以为,裴教授应该是那种一身白衬衣,看起来慵懒冷淡,会在太阳天坐在自家满是绿植的客厅沙发上一脸悠闲看哲学书喝咖啡的类型。”
“不过,霸王龙喝咖啡,好像更有趣了?”
“既然都暴露了,裴教授,以后就不用在我面前特意穿这唯一一件正经的睡衣了吧?人都有各种各样无伤大雅的小癖好,我理解,不会笑话你。”
“说起来,裴临哥哥长大后一个人在家……也会穿着胶皮绿恐龙装做饭给自己吃吗?”
“……”
睡前在耳边念魔咒实在是太过分了。
害得裴临做了一晚上乱七八糟的梦,梦里都是成年的自己伸出两只霸王龙般的绿皮小短手努力做煎蛋。
隔日早上,一睁眼,赫然早上九点半!
裴临当场直接一个激灵跳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拽起满床被子就一股脑裹在身边的那只恐龙身上,严严实实!
咔嚓,咔嚓——他把小鼓包压在身下,时钟秒针安静走过了一圈。
咔嚓,咔嚓,秒针又走过了一圈。
他这才反应过来只有工作日的时候,家里的保姆阿姨才会在九点半准时推门进房间打扫,而今天是周末,根本不会有人来!
被子下被闷了两分钟小恐龙抬起脸,瞳色沉沉,倒是淡定得很,只是看裴临的眼神再度有点像在看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