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男主爱反派
Seth未必会喜欢星星点点的小彩灯,虽然裴临认为没有多少人类会不喜欢。
Seth未必会觉得鲜活小植物可爱,虽然裴临依旧认为没有多少人类会不觉得。
但万一呢,他还是希望能多替seth考虑。至少做到一些他想要的浪漫,然而seth想要的浪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这问题落在了裴临的知识盲区。
他毕竟也是个上辈子没追过人、没努力地讨好过人的男人,不免处处捉襟见肘。
好在多年的工作给他养成了良好的习惯——遇事不决,翻书!
学习制造浪漫,传统文学目测帮不了他。传统文学里的浪漫往往不是过于含蓄,就是夹杂着太多血淋淋一地鸡毛的现实。唯一直白而真正浪漫的只有就是诗,然而诗歌这种东西又不幸没有行动上的指导价值。
只能又一次硬着头皮,翻开seth爱看的某些文学。
学习使人退步=_=
霍修珣喜爱的ABO文学,男主沦陷的理由——“他的信息素好香好甜好诱人。”
Seth常看的血族文学,男主沉迷的原因——“他的血好甜,让人欲罢不能。”
Seth翻烂的校园文学,男主动心的瞬间——“他摘下了黑框眼镜和口罩,露出一张清纯绝色的脸。”
Seth买回家的古代文学,男主一见倾心的理由——“他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
还有让裴临无比费解的文学——“他的鞋掉了,露出一双在他心中堪称完美的洁白玉足。”
裴临:“……”
陶小宁正从面前跑过,裴临叫住她。
“宁宁。”他轻咳了一声,作为哥哥他从来没有主动过问过她恋爱的事情,如今突然开口,很有点爸爸问女儿的尴尬。
“你跟学长……最近相处还好么?”
恋爱中的少女,分矜持羞涩和如狼似虎两种。裴临以前也没想到看着乖乖巧巧的陶小宁居然会是后者。
她恨不得把自己的恋爱故事绘声绘色讲给全天下听。
“啊,就……问我为什么就认定了小学长?”
陶小宁脸颊微红:“因、因为他腰,腰好看?”
“……”
“皮肤也超好。就,头发后面脖子那片的皮肤,奶白奶白的。超好摸,特别嫩,有时候一害羞起来还会是微微粉红色,就很要命。”
“……”
“而且哥哥真不觉得他看着整个人都很软乎乎吗,像小兔子,看着就想亲一口。”
“还会忍不住想捏他,揉他,掐着他的腰看他被欺负得眼睛红红的,想天天跟他待在一起,捏着他嫩嫩的脖子摸啊摸地摸一天……啊,当然,我、我也没有天天都摸啦。”
裴临:“……就这?”
陶小宁:“啊。”这还不够吗!
“还有呢?见色起意以外的内容呢?”
“性格呢?人品呢?你们三观合不合、对未来的规划一不一致,这些方面你都深入地了解过、考虑过么?”
陶小宁别看平常傻傻的,裴临的几句灵魂质问她完全听懂。但她不认同,理直气壮超大声:
“那些才不重要!”
“只要小学长一直这么乖、这么可爱,一直愿意给我摸摸,不管他是什么性格,我都是绝对可以爱他一辈子的!”
“至于未来,反正他的未来必须有我,敢不同意就亲到同意为止,不怕他不答应!!!”
“……”
仿佛一本现实霸总沙雕文学重重拍在了脸上,裴临太阳穴突突跳。
可对着叉着腰自信满满万丈光芒的陶小宁,他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试着循循善诱:“宁宁,你这样的想法……似乎不像是太健康的恋爱观。”
确实两个人在一起需要吸引和冲动的火花,但想要长长久久,后续还有好多好多事情需要考虑。
毕竟,两个人能恰好天造地设成为一对,不需要磨合的概率能有多大呢?总不能把命运寄托于“幸运”,还是应该多想、多预案。
然而裴临这一系列辩证思考根本还没能开口论述,陶小宁雪白的鼻尖就凑了过来。
她眨眨眼睛,灵魂反问:“哥哥,你谈过恋爱吗?”
“……”
“你有对象吗?你知道什么是恋爱吗?实践过‘健康的恋爱观’吗?”
“…………”
“哥哥,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了谁,想追人家还在这想七想八的吧?”
“成功追到小学长的宁宁给你免费建议——喜欢就赶紧去追,蹲就对了、刷存在感、约出去、买买买,摁墙上亲,总之先拿出100%诚意来再说!”
“……”
么得感情的成年人裴教授,就这么被十四岁的傻白甜妹妹给教育了一顿。
原来傻白甜真的是会把你拉到她的维度,再用她的经验打败你。
裴临很想好好跟傻妹妹坐下科普,整件事和“诚意”就没半毛钱关系。
现实中的恋爱不可能像书里一样悬浮。喜欢一个人肯定最终要落到性格和相处上去的,荷尔蒙作祟的生理吸引注定长久不了。
还是应该先了解一个人,再决定喜不喜欢。
不然,仅仅着眼于“可爱”这一点的话……
那他也早在seth还是一只绿皮小恐龙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那是一只非常可爱的seth了。
为什么拖到现在?
还不是因为过去的他始终不能确定,霍修珣的本质究竟是不是一个反社会神经病。
毕竟现实中的反社会无一例外100%缺乏同理心、漠视他人权利,并不具备真正爱上某个人的能力。无论他们演得多么像,也根本无法真的“被某人治愈和温暖”。
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裴临深知对那种人抱有幻想和同情就是愚蠢。
再可爱也不能要,他绝不考虑和祸害携手共沉沦。
可霍修珣不是。
如今四年过去了,裴临已经非常确定,霍修珣没有问题、人格健全。
虽然不清楚小犯罪分子为什么会一开始会往神经病那个方向演,但通过充足的时间、细致的观察,裴临确定霍修珣除了偶尔嘴硬、刻薄之外一切正常,甚至可以说比大多数一般人类都要正常。
曾经的不良少年,后来的seth,实际上是个在乎朋友、不擅表达,喜欢小动物,渴望家人和疼爱的普通人。
略羞涩,也会炸毛,经常不高兴。
可本质还是甜甜的。
所以裴临才觉得喜欢他没有问题。
可到头来却突然发现,无论是宁宁还是seth那边的逻辑,竟然都是“性格根本不重要,能满足性癖更重要”???
“……”
不是,宁宁傻乎乎也就罢了。
可按照seth的智商认这种逻辑是怎么回事?而且,如果seth真这么想,那他喜欢他到底喜欢的又是什么?
不是他的性格、业务能力或处事态度,而是他的腰、他的腿、他的脸……?
小Q:【主、主人,您突然好严肃喂!】
“没,我只是在想,”裴临捏了捏眉心,“我确实性格没什么意思,说不定真的是因为脸。”
小Q:【啊?】
算了,不重要。
话虽这么说,裴临不禁又回头看看满屋子的小装饰。
会不会他这些天的努力真就白费。
会不会他对于浪漫逻辑和seth对于浪漫的逻辑,真的从头到尾完全不在一个频谱上。
会不会seth想要的不是他用心对他好,而是他像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直接眼神干活,“暧昧的碰触”、“炙热的目光”、“死死盯着他暴露在外性感的锁骨”,再像宁宁一样伸手去捏seth白皙的脖子,一言不合摁墙上。
裴临又记起之前在霜降世界。
说起来seth确实好几次都冷笑着主动扒拉衣服,露出锁骨勾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