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是星际雌虫
岑夫子暗暗点头,章言的运气不错。虽是匆忙成亲,婚事没有经过好好挑选,但姻缘本就天定,能死里逃生说明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你可还要参加这一科的县试,若是身体撑不住,再等一两年也来得及。”岑夫子担忧章言的身体能否撑住县试府试。
“夫子,学生想今年参加,否则院试就要再等两年了。”章言道,院试是三年两试,恰好明年没有,若错过今年就要等两年。
原身当时硬撑一口气考完了秀才的所有考试,章言不想费心做题,决定如果到时候自己还没死成,就按着这个轨迹走。
岑夫子闻言就知道他这个学生是想要一次拿下秀才功名的,“你有这个野心,我做夫子的也不好阻拦,若是你反悔了,记得来给我说一声。”
“多谢夫子。”
章言的记忆里试题答卷都有,他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想回学堂上课,就和岑夫子说他身体还需要调养,县试前不回来上课,岑夫子考虑到章言的大病初愈需要家人照料就同意了,让他如果有问题可以随时过来请教他。
章言和岑夫子接触了一会儿,觉得这个老头子和他做鬼的时候蹭课的那些大学教授一样,细心认真负责,对学生充满了同情心和耐心,这样的人惨死,对教育界可是一大损失,于是忍不住想要提醒岑夫子两句。
“夫子,可否听学生一言。”
“你说。”
“夫子我听闻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夫子意下如何。”
岑夫子颓然,“王举人的事情你知道了。”
“是,王举人隐忍二十五载,在沈教谕死后,才一朝和王夫人翻脸,将外室和外室子女带回家中,重外室子轻视嫡出,可见其心性。夫子和王举人相交多年,未曾识清其本性,气愤黯然实乃人之常情,夫子逐渐和王举人疏远,王举人也会明白您的意思。因一时激愤,于友人之中斥责王举人让他下不来台之举实在不必。”
“如此面目可憎之人,老夫到不能揭穿他了?”岑夫子的眼睛下意识看向已经写好还没有寄出去的几封信上,疑惑章言是怎么知道他的想法的。
“王举人和县令有故交,夫子势弱,此时得罪王举人实为不智。”
“据传先皇求子多年,后宫娘娘无所出,当今出自一个外室女腹中,三岁时被先皇接回宫中记在太后娘娘名下,此事虽已证实为无稽之谈,乃皇叔不忿皇上登记散播的谣言。但皇上心中始终有一口气。夫子要和友人揭露王举人,王举人养外室带外室逼迫嫡妻,若有心人穿凿附会,夫子危矣。”
“这与我何干。”岑夫子觉得章言将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有被迫害妄想之症。
但就是这样的欲加之罪害死了他。
“夫子,荆南虽距离京城遥远,然县官现管。王举人和县令有交情,若是王举人状告夫子轻视外室子,是因受反王蛊惑质疑圣上出身又如何。举人犯案是要上报刑部,革除功名再宣判的,到时朝野皆闻,皇上震怒,夫子又当如何。”
“或者夫子以为王举人还是自己认识的朋友,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岑夫子犹疑不答。
他虽认为这种小事根本不到上达天听的地步。但王举人因为沈教谕生前的引荐和县令关系好是事实。沈教谕去世,也是他和县令吃的沈家绝户。若是他得罪了王举人,王举人联和县令陷害他也不是不可能。
一个能在自己岳父手下隐忍二十五年才露出本性,用二十五年时间吃了岳父绝户的人,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你此时给他泼冷水,指责他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猪狗不如,岂不是要结死仇,不死不休。
“是我意气了。”岑夫子有气无力地道。
此话一出,章言知道,这个老头子大抵是不会去做得罪王举人的事了。
王举人早年是个穷秀才,因为得了沈教谕独女的青眼,才一步步考上举人,在县学做了助教。
如今沈教谕去了,几番运作之下他的位置马上就要落到王举人的身上。
不耻王举人的人众多,但是如今他势大,一些人家的孩子还要进县学读书,因而除了岑夫子以外,主动得罪的他的人几乎没有。
上辈子岑夫子因为激愤冒头,被王举人记恨在心。王举人许了原身重利,让原身从岑夫子书房偷了几首岑夫子对王举人批判的诗,张冠李戴解释了一通,解释到对皇帝出身的质疑上。
岑夫子和岑夫人被判处斩,一女一儿流放,原身买回了岑灵笙,强占了岑灵笙让他做了他的妾室。
而县令升了官,做了知府,原身考举人时得了便利,中了举人。岑夫子的小儿子却在流放途中夭折。岑夫子一家的鲜血,喂养出这么一群畜生。
章言想岑夫子这段时间最好多做一些防备,不要给小人可趁之机。
否则,就算没有原身,还会有另一个章言出卖背叛他。
“是学生无状。”章言见岑夫子暮气沉沉的样子,给他道歉。这种戳破人家心中信念的事情还是挺招人恨的。
“是我迂腐,我何尝不懂这些,只不想和世人同流合污罢了。”
章言静默,岑夫子这样说只是想感叹一番,没有想让他回答的意思。岑夫子年纪这么大,还能有这样的心性,真是难得。只可惜,人间哪有净土,大家都是在同一条污水里,想法设法的过河罢了。
第014章 章言很被动
章言和岑夫子交谈完出了书房,正好见到蓝因和岑灵笙在争执,他喜欢不喜欢野猪。
章言当时脸就绿了。
带蓝因进城,实在是一大错误。
他昨天为什么没有强硬拒绝?为什么由着这个小虫子跟着他?
“你说谎,章言哥哥是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可能喜欢野猪。”这是岑灵笙。
“野猪小巧可爱还美味,相公怎么就不能喜欢野猪了。”
许多雄虫都喜欢高大凶猛的东西,在星际有雄虫为了得到一副星空兽的标本,还有用自己的雌君之位进行悬赏的。
雄主只是喜欢吃野猪肉,就算是把野猪当宠物养,蓝因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你又丑又黑,野蛮人,根本不懂章言哥哥,能嫁给章言哥哥一定是走了狗屎运。”岑灵笙气愤地道。
她之前被蓝因自信的模样哄得相信了章言喜欢黑、丑哥儿的事实,但是怎么也没办法相信章言哥哥会喜欢野猪着样粗俗的东西。
喜欢老虎、野牛都比喜欢野猪有品位。
野猪爱打架,还会撞人、吃庄稼,除了肉能吃就没有值得人说道的好处。怎么能和芝兰玉树、高洁独立、超凡脱俗的少年书生有联系。
“我和相公朝夕相处,肯定比你懂他。我前几天还打了一只野猪送给相公,相公收到我送的野猪非常喜欢,晚饭时吃了两碗红烧肉。还关心我,让我在外面不要那么拼命,保护好我自己。”蓝因道。
“你这个大傻子,章言哥哥是喜欢吃野猪肉,不喜欢野猪。”岑灵笙忍不住咆哮。
“相公喜欢吃野猪肉就是喜欢野猪。”蓝因在情敌面前十分坚持,然后因为看见了章言,脸吓得扭曲起来。
完了完了,蓝因心里不断刷屏。
雄主看见我在欺负人,会不会以为我不大度,容不下雄主将来的侧夫、雌侍,要把我赶走,不让我做雌君了。
从雄主夫子家的这个小哥儿的说法看,喜欢野猪似乎不是个好的兴趣爱好,我让别人知道了雄主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生气。
但是如果我立马说我记错了,雄主不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因为我不记得他的爱好更生气。
越是反省,蓝因自身的气势越弱,刚刚和岑灵笙针锋相对的样子好像是岑灵笙的错觉。
岑灵笙好奇回头,见章言站在他不远处,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往脸上涌,他羞愧地低下头,“章言哥哥,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刚刚。”
“那你听见什么了吗。”岑灵笙小声地问,抬了下头又飞快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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