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求婚那天我重生了
A市虽然在每次的火炉评比中都会惜败,但不影响它到了十月依然火热的天气。今年热得尤其厉害。正夏季时时有公交车、私家车自燃的报道,看到车上的浓烟,路人们立刻反应过来。
林酝想也不想,拔腿就往公交车的方向冲。
冲出两步,手腕被人死死拉住,他回头,是吴艾。
“你疯了!”吴艾喘着气,“火很快就会烧起来!你过去有什么用?”
“你放开!”林酝甩动手腕却没能甩开,他看了眼浓烟滚滚的公交车,“你以前也救过我的!”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快去救人!”林酝终于甩开了吴艾的手腕,却见对方后退了一步,眼中带着恐惧。
情况紧急,林酝顾不得多想,转身又向公交车跑去。
只是,一个念头从脑海中升起,当年,那个把他从火海深处拖出来的英雄,为什么如今会变得如此懦弱?难道真如旁人所说,随着年龄和身价的增长,人都会变得胆怯?
这念头没在脑海中盘旋多久,林酝已经来到的公交车旁。
浓烟滚滚,路人们虽然激动,却没有太多人上前帮忙。
好在这个时间很多人都在吃饭午休,公交车上的人不算多。车里的人已经砸开了安全窗,不断有人从车窗里跳出来。
“救命,咳咳,帮帮我!”一个声音自前方响起,林酝抬头看去,是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母亲,正把一个小女孩从窗子里推出来。
烟已经弥漫过来,小女孩咳得眼泪汪汪,却不敢往下跳。
林酝忙跑过去,伸开双臂:“跳下来,哥哥接住你!”
“咳咳,快跳!”母亲见来了人,再由不得女儿磨叽,在后面推了一把。
小女孩尖叫着掉下来,被林酝一把抱住。
“好了好了,别怕。”林酝把女孩抱在怀里后退了几步,女孩却猛地挣扎起来。
“妈妈,妈妈,呜呜呜……”女孩伸着手,指向公交车。
车内烟尘中,有火光闪烁。
火要烧起来了。
那位焦急的母亲,手里还抱着一个小的,脸上满是绝望,看样子是打算把孩子扔出去,至于自己,只能听天由命了。
公交车的窗子很高,林酝虽然有一米七五,伸手去接一个成年人,依旧不够。
看到火光四起,身边救人的人也开始后撤。
林酝放下女孩便往前冲。
没冲出两步,浓烟中,有人一把抓住他肩头,大力把他推向后方。
紧接着,高大的身影冲向车窗,有力的臂膀伸出,硬生生将那个母亲连带孩子,一起从车窗里拖了出来。
母亲已吓得腿软,好在把孩子抱得很牢。那人拽着女人后心的衣服迅速后撤,连带着把林酝和小女孩也拉出了浓烟笼罩的范围。
火彻底烧了起来,炽热的能量四下辐射,把看热闹的人群都烤得连连后退。
消防车呼啸而来,泡沫从四面八方喷过去,好半天后才控制住火势。
火光、嘈杂的人群,哭喊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忽的将林酝带回了八年前的那一天。
那一天,也是这样,浓烟滚滚,火舌飞扬。只是那一次,深陷火海的是他,被浓烟呛得快要昏迷。只记得吴艾从火海里跳出来,拖着他往外走,他没看清他的样子,只记得有一抹深紫……
“小酝,小酝!”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把他从回忆的火海中拉了出来。
林酝眨眨眼:“思逸哥……”
桑思逸满脸都是烟灰,发丝凌乱,衬衫的扣子被扯开了两颗,握着他肩膀的手背上一片红痕。
“是你救了那对母子啊!”林酝突然把眼前的人和刚才的高大身影对上了号,这才一惊,扭头去寻人。
“放心,他们没事。你怎么样?”早把小女孩交给了抱着孩子的母亲,桑思逸把心神恍惚的林酝带到了路旁,两人现在正坐在一家冰激凌店门口的台阶上。
一看便知是刚才救人的英雄,店主不仅没有赶他们,还差店员送出来两个蛋筒冰激凌。
林酝愣愣地接过冰激凌,说了声谢谢,转向桑思逸:“吃冰激凌吗?”
桑思逸的脸色有些白,不知是不是刚才救人的原因。思及此,林酝眼里满是崇拜:“思逸哥你刚才好厉害,两个人耶,你一下子就把他们都从车里拉出来了。”
说话的时候还做着手势,蛋筒上的冰激凌颤颤巍巍,差点砸下来。
桑思逸失笑,这么活力十足,看样子是没事。
“平时多练就好,那对母子也不重。”桑思逸接过冰激凌看了一眼,把手里的那个换给了林酝。
林酝没察觉,满心还沉浸在崇拜里,又拍了拍自己的胳膊:“我有锻炼,不过没你厉害,以后你带我练好不好?”
“好。”男人垂眸,暗暗深呼吸几下,“快吃,一会儿化了。”
林酝接过冰激凌咬了一口,幸福地眯起眼睛:“啊,店长懂我,我最喜欢吃芒果了,这个芒果味的冰激凌真不错,以后要多给他家捧捧场。”
说完又看向桑思逸手里那个,凑过去闻了闻:“香草味的,也不错。”
去嗅冰激凌的时候,毛茸茸的软发擦过男人的下巴,带来一阵轻痒,桑思逸有些发怔。
“快吃快吃!”林酝自己吃了一大口,又去催别人。
桑思逸咬了一口冰激凌,清凉,很甜。
两人在路边坐了一会儿,火灾现场已经安静了下来。幸好车上人不多,路人的施救也及时,竟侥幸无人重伤。
烧得只剩下个架子的公交车被拖走,环卫工人们过来清理现场,林酝也站起身来。
两人皆是一身烟灰。
林酝看着桑思逸脸上的黑痕,想也不想便伸手去抹,却触到一手冷汗。
“思逸哥,你是不是不舒服?”林酝捻了捻手指,指尖的湿意被店里漏出来的冷风吹得冰凉。
“没事!”桑思逸抬头,“可能是刚才用力过度,这会儿有点低血糖。”
“啊!”林酝眼中有一瞬间的慌乱,“那你快吃冰激凌,补点糖分。”
“好。”桑思逸点点头,轻轻笑起来:“你还说我,看看你自己,都变成小花猫了。”
冰激凌店的落地玻璃上映出林酝的影子,平日里干净雪白的小兔子,如今东一道西一道,从头到脚都是黑灰,连头发都翘得乱七八糟。
一向注重形象的林小少爷大惊失色。
正准备拉着桑思逸回小楼去梳洗,却听一个声音喊道:“小酝。”
抬头一看,林檎开着车停在了路旁。
也不管这里能不能停车,他开了车门便跑过来:“小酝你没事吧!”
林檎是真着急了,听说这边出了事他便给林酝打电话,结果一直没人接,方礼也不在这边,八年前的梦魇把这位平日里冷静自持的年轻人吓得赶紧中止了重要会议,自己开着车来了金玉坊。
店里没人,他又开车来找,在看到弟弟好端端坐在路边的时候,这才松了口气。
“哥我没事。”林酝笑眯眯地看向哥哥,“思逸哥在呢,我挺好的。”
林檎这才看到坐在一旁的桑思逸,他眯了眯眼睛,为什么他们俩又在一起?
不过看到弟弟安然无恙,他倒也不再多想,揉了一把林酝的头发:“看你脏的,跟要饭的似的,赶紧回家去洗干净。”
已经是下午,街上这么一闹,守着店也没什么意义,林酝点点头,回头问桑思逸:“思逸哥,你也回去吗?”
桑思逸坐着没动,朝两人笑了一下:“你们去吧,我等助理过来,他大概也在担心呢。”
“好。”林酝乖乖点头,“那你也早点回去休息。”
兄弟俩转身向路边走去,风中传来林酝一惊一乍的声音:“当时那个烟,好厉害,在车边都看不清人,还有火……”
桑思逸深深吐出一口气,伸展了一下因为用力隐忍而僵硬的手臂,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个小药瓶,倒出两颗红色的药丸吞下,又摸出手机,颤抖着按下何欣然的电话:“过来接我,可能得去一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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