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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世开饭馆

作者:烟火人家 时间:2023-03-29 03:22:07 标签:生子 种田文 穿越时空 美食

  贤王喜好美食,吃到好吃的也不会忘了身边的人,沈侍卫一直跟在他身边,平常没少跟着一起吃,闻言从善如流地在旁边坐下,趁着饭菜还没端上来的功夫,说出心中的疑惑,“爷是怎么看出来陆风今天心不在焉的?”
  贤王淡淡地道:“他平时棋艺没这么烂。”
  沈侍卫:“……”
  他不会下棋,职责内也没有需要看懂主子下棋的需要。
  陆风则垂首摸了摸鼻子,下棋本就不是他最擅长的。
  三人坐了片刻,丫鬟便将菜端了上来,十二道菜,将不大的桌子挤得满满当当。
  贤王看着桌子中间两个大泥球问:“怎么有两道一样的叫花鸡?”
  沈侍卫:“一道是我从留香饭馆找来的厨子做的,一道是陆风的好友做的。”
  贤王挑了挑眉,没有问为什么要一人做一道,只道:“都开了吧。”
  “是。”两个大丫鬟闻言,上前一人端起一个装叫花鸡的盘子。
  “就在亭子里开,”贤王将人叫住,又问,“哪只是陆风那好友做的?”
  “奴婢收手里的这只,”其中一个丫鬟回身道,“这只叫花鸡的盘子里,陆公子的好友放了一叠蘸料,另一只没有。”
  贤王微微颔首。
  丫鬟当着三人的面,在不远处敲开叫花鸡外面的泥壳,然后将只裹着荷叶的叫花鸡重新端回桌上。
  随着两人走近,原本隐隐约约的香味更加浓郁,让自诩尝遍山珍海味的贤王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不用多吩咐,叫花鸡重新端上桌后,丫鬟麻利地剪去捆在荷叶外面的麻绳,扒开荷叶。
  原本鸡肉被荷叶包着,众人只觉得奇香无比,如今荷叶被扒开,里面的鸡肉露出来,便能分辨出不同了。
  两只鸡都是完整的摆在荷叶上,只是其中一只色泽枣红明亮,丰润的汤汁挂在油亮的鸡皮上,泛着油润的光泽,只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吞口水。
  而另一只颜色浅淡许多,看起来像是没烤够火候,但是鸡皮却又有些干巴,似是烤过头了一般,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陆风的目光落在旁边的蘸碟上,不太相信这种卖相的叫花鸡会是出自章北庭之手,但是在厨房守着菜的是王爷的人,厨房又有那么多人看着,就算刚烤出来的时候两只叫花鸡的模样没有差别,理应也不会弄混。
  沈侍卫看到那只没什么卖相的叫花鸡后,飞快抬眸看了陆风一眼,他倒不是不相信这种卖相的叫花鸡会是云阳城最受欢迎的厨子做出来的,毕竟就算是宫里的御厨,偶尔也会有失手的时候,更何况区区一个饭馆的厨子,得知是给贵人做的饭菜,一紧张没控制好火候也是正常。
  只是觉得两相对比之下,这只鸡的卖相实在是太差了些,有些怕陆风在王爷面前下不来台。
  贤王像是没看到两人的神色变化,拿起筷子道:“愣着干什么,都吃啊。”
  说完他将筷子伸向那只卖相好的叫花鸡。
  经过长时间的烤制,鸡肉早已变得软烂,筷子轻易就能插、进鸡肉里面,稍微一用力,一整个鸡腿就扯了下来。
  随着鸡腿被扯下来,盈溢的汁水顺着纹理清晰的鸡腿肉往下滑落,热气迅速逸散,带着醇厚浓郁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
  贤王将鸡腿在碗里晾了不过少倾,就没忍住送往唇边。
  鸡肉软烂肥嫩,不需要用牙齿,舌头轻轻一卷,酥香的鸡皮和滑嫩的鸡肉便被一起卷入唇舌之中,霎时间,满嘴皆是鸡肉的鲜香,以及似有若无的荷叶清香。
  荷叶的香味很淡,却很好地中和了鸡肉的油腻,酒坛泥里的酒味也已经被鸡肉吸收,却尝不出来,吃的人只觉得鸡肉的香味醇厚,没有一丝腥味。
  不过片刻功夫,一整只鸡腿就被贤王吃得干干净净,碗里只余一根一丝肉都不剩的鸡腿骨。
  旁边沈侍卫见主子吃完一整只鸡腿,也将筷子伸向同一个盘子,不过他只夹了一小块,送进嘴里后,脸上不自觉露出满足又惊艳的表情。
  陆风则将筷子伸向两人没动过的那只叫花鸡,然而现实并没有给他惊喜,这只叫花鸡看起来干巴巴,吃起来同样干巴巴,还只有表层一点咸味,让人很难不去怀疑做菜的人是不是忘了放盐。
  陆风艰难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抬头就见贤王跟沈侍卫都看着自己,两人虽没说话,但神色间的意思很明显,想知道他刚才吃的鸡肉味道如何。
  尝过那只卖相不好的叫花鸡后,陆风更加确信不是好友做的,但现下的情况,他就算说出自己的想法,也不一定能找出两只叫花鸡弄混了的证据,反而会打断王爷用饭。
  他的身份说好听一点是年少成名,得过御赐的宝剑,其实没有一官半职,能在王爷来云阳城的期间作陪,并坐在这张桌子上吃饭,不过是王爷赏识,一旦惹得王爷不快,他便什么也不是,更别提弄清楚这两只叫花鸡到底有没有弄混了。
  在两人的注视下,他斟酌一瞬后便做出决定,“他可能有些紧张导致失手了,不如让人将这道菜撤下去,免得影响您的食欲?”
  贤王“嗯”了一声,旁边的丫鬟立刻将那只只被陆风夹了一筷子的叫花鸡端了下去。
  “一次失手不算什么,”贤王见陆风有些失落,安慰道,“我刚才吃了点虾仁,味道很是不错,是你那好友做的吧?”
  “是,”说起虾仁,陆风面上轻松了许多,含笑道,“这是他食肆的招牌菜,叫白袍虾仁,是用从河里现捞出来的新鲜青虾做的。”
  “云阳城一直以来山清水秀,物产丰饶,”贤王道,“饭后你们二人跟我一起去江边看看。”
  陆风跟沈侍卫同时起身应下。
  一顿饭虽然出了点小插曲,但那道叫花鸡跟章北庭做的好几道菜都很美味,三人吃得心满意足。
  尤其是贤王,一只叫花鸡被他一个人吃了一多半,另外几道章北庭做的菜他也吃了不少。
  丫鬟将碗碟撤下去,沈侍卫喝着消食的茶,放松下来后,没忍住问了先前一直好奇,却没找到机会问的问题:“爷怎么知道留香饭馆的叫花鸡好吃?”
  贤王放下手中的茶杯,神色懒散地看着不远处池塘里仅剩的几朵细瘦荷花,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皇兄还没被立为太子的时候,有个照顾我的宫女是云阳城人,她跟我说,她去京城前几日,在一间新开的饭馆里吃了道叫花鸡,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鸡肉。”
  不管是问问题的沈侍卫,还是旁边的陆风,闻言都噤了声。
  两人都知道,先皇在位时勤政爱民,政绩卓然,但有关先皇后宫的事,即便是京中百姓听了都会忍不住摇头。
  先皇独宠贵妃一人,却又没有像前朝某位皇帝那样为一人遣散后宫,且贵妃跋扈又善妒,导致后宫里其他妃嫔的日子很不好过。
  年龄还小的当今圣上跟贤王更为艰难。
  毕竟先皇除了对后妃跟子嗣,是个不容置疑的好皇帝,要做一个好皇帝,必定是忙碌的。
  没什么时间去后宫,去了大部分时间也是在贵妃那里。
  等皇上猛然意识到自己子嗣凋零的时候,当今圣上已经十来岁了,王爷也已经七八岁,那段时间刚有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皇子因病逝世,也正是因为那位病逝的皇子,让先皇意识到自己夭折了太多皇子公主。
  再深究下去便牵扯到了皇家秘辛,陆风有些后悔,今天在厨房前看到宋彦鸣后,为何非要让章北庭跟他各做几道菜。
  贤王在云阳城这段日子,指名让他作陪,之后又不是没机会让章北庭露一手。
  同时他又庆幸,还好刚才没说两只叫花鸡可能弄混了。
  在贤王的记忆里,留香饭馆的叫花鸡是幼年艰难时,照顾过他的宫女口中最好吃的鸡肉,若是被他搅了这顿饭的兴致……
  陆风起身朝贤王行了一礼,“学生不知留香饭馆的厨子是您让沈侍卫找来的,才让好友跟他一起给您做午膳。”
  贤王抬了下手,示意陆风起身,不甚在意地道:“也就这道叫花鸡不错,除却这道叫花鸡,还是你那好友的手艺好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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