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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美好生活

作者:初吻江湖 时间:2023-04-17 10:56:16 标签:初吻江湖

  但是对于饿了的人来说,已经十分不错了。

  炖肉李季阳没吃多多,小米粥倒是喝的挺多,起码他这个身体,多吃饭总不会错。

  剩下的炖肉,李季阳也不好丢掉,直接推给了纯雅小萝莉:“回去弄点米粥,自己吃了吧!”

  他吃饭的时候,都挑一角吃的,别的地方都没动,就怕自己吃剩下的乱糟糟的给别人吃,不好。

  “诺!”但是纯雅小萝莉很不以为然,甚至是十分高兴地搬着那么大一个食鼎走了。

  这两天,李季阳剩下的东西都归了她,吃的小萝莉高兴得不得了。

  李季阳吃完了饭,才觉得的自己又活了过来,吃个饱饭真不容易!

  第39章 面条叫汤饼

  吃过晚饭之后,李季阳不想睡觉,吃完就睡,他下午睡的已经够多了,但是这个时代的“登”真的很珍贵,因为是用油脂点燃照明,还有一股味儿!

  能在油脂之中添加香料的那都是大贵族、王族们的专属浪费特权,他一个小农庄的主人,是没有那个特例的,且这个时候的所谓香料,基本上也就是花儿朵儿什么的。

  那个费事,且李家庄的人也不会啊!

  这味儿太大了,李季阳只好吹了油灯,躺在榻上,外头偶尔有人路过,是巡夜的家丁。

  他无事可做,又不想睡觉,就进了空间。

  里面的庄稼都成熟了,李季阳干脆收起了庄稼。

  说来也怪,这地方没有太阳月亮,可天空自发光芒,种植的东西都收货的很快,这房间的隔壁,李季阳进去看了看,发现是个微型的小仓库!

  有一面柜子,里头很多抽屉,可以存放东西。

  他比划了一下,发现跟他系统里的仓库一样,一个抽屉能存储一样东西,但是数量是无限的!

  这下子李季阳高兴了,他也是才发现这么个地方,立刻就把自己的粮食都倒腾到了抽屉里。

  除了玉米,就是土豆了。

  但是有两样东西就够了!

  李季阳看了看,很是满意的关上了抽屉,出去之后,立刻又将玉米跟土豆种上了,看到了不少谷子,想了想,也给种上了,他不会处理不要紧,可以拿出去让外头的人帮忙处理啊!

  好歹也是个庄主了呢!

  他本来就没干过农活,种的自然慢很多,幸好拖拖拉拉的也都种下去了,起身锤了锤腰肢,去了果树园子那里摘了些果子吃了,这里没有牙刷牙膏,他也没办法刷牙,只能用水漱口。

  有人会问,用盐清洁牙齿啊!

  早起用猪鬃毛的牙刷沾盐刷牙,可是那是南北朝时期才有的东西,现在是在秦朝,战国时期的秦国,连秦帝国都不是呢!

  这个时代也就脱离了原始社会,刚到束发的时代,因为周朝的时候,大家都是披发,现在都是束发。

  吃完了水果,李季阳只好漱了漱口,又漱了漱口,才觉得嘴巴干净了些,而后出了空间,想进系统里,但是已经很累了,就没去,出来之后就躺在榻上睡着了。

  第二天,依然是没睡醒就被人叫醒了。

  “少爷,该起了。”纯雅小萝莉别看年纪小,人也瘦,可那手劲儿真不是盖的,李季阳半梦半醒都无法跟她抗衡。

  “几点了?”李季阳很不想起床,昨天他干活累坏了。

  “已经日出了。”小萝莉费劲的将少爷从榻上扶起来,立刻上梳给拢了拢头发。

  日出?

  李季阳脑袋慢了半拍,日出就是古代的卯时,也就是现代的凌晨五点到六点五十九分的时间。

  爬起来之后,他就推了纯雅出去,自己换了衣服,穿的七扭八歪,纯雅进来之后,又给他重新整了一下,才看着平整很多。

  洗了脸漱了口,李季阳才精神许多,早饭已经摆好了,一大早就是炖肉,炖肉里放着面条!

  “一大早就吃面条啊?”李季阳觉得还挺新鲜。

  “少爷,这是汤饼。”纯雅小萝莉小声提醒少爷,随后又疑惑的问李季阳:“面条是什么?”

  李季阳低头一看,那面条的确是很宽,有点裤带面的意思,但是这个时代的确没有面条,只有汤饼……

  考古发现与史料证明,面条起源于中华大地,已有四千多年的制作食用历史。

  最初所有面食统称为饼,其中在汤中煮熟的叫“汤饼”,即最早的面条。汉刘熙《释名·释饮食》中有索饼;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记有“水引饼”,是一种一尺一断,薄如“韭叶”的水煮食品;面条的形状最后定格为长条。

  到宋代,汤饼也改称为面条(唐时叫“不托”)。面条的这种样子,使人的联想“因势赋形”,把面与生日、寿诞联系起来。

  第40章 筷子要叫箸

  “面条”是在宋朝的时候才这么叫的,而不是在战国七雄的时候。

  “面条就是……就是别的地方对汤饼的别称!”李季阳脑筋转得快,小萝莉没见过世面,很是能忽悠住!

  果然,纯雅没认为李季阳说谎!

  这里的吃饭,用刀子割肉吃,但是在换了一种主食之后,就有了筷子!

  李季阳用筷子捞着面条,吃的还算可以,主要是他想到了一件事情,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记得有个穿越回秦朝的人,他说秦朝没有筷子!

  那是不对的!

  主食米豆用水煮成粥,副食菜肉加水烧成多汁的羹,食粥用上匕,从羹中捞取菜肉用餐匙极不方便,而以箸挟取菜叶食之却得心应手,所以《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用挟,其无菜者不用挟。”郑玄注“挟,犹箸也。”由此可知,新石器时代羹为副主流,食羹用匙极不方便,以手来抓滚烫稀薄的羹,更是不可能的,于是箸便成了最理想的餐具。

  这个时候不叫筷子,叫箸!

  幸好这箸跟现在的筷子差不多,要不然李季阳还真用不习惯!

  这顿饭吃的也有点别扭。

  没有多少调味料的炖肉食鼎里放着炖肉,汤水和面条,好吧,汤饼,还有些青菜,只不过,兰奶母的青菜多一些,他的青菜少一些。

  李季阳干脆换了一下,指着自己的那份:“你去给兰奶母,这个我吃!”

  “这是给您准备的!”小萝莉纯雅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我吃这个!”李季阳赶紧下筷子,面条做的不如后世精致,但是比后世的裤带面细一些,一看就不是真正的裤带面。

  食鼎里还有些炖了的野菜,是后加上去的,清脆可口,也就这点野菜算是点绿色食物了,剩下的里头就是大块的牛肉。

  吃起来也挺费劲,关键是除了咸味儿,没别的什么味道啊!

  吃了个半饱李季阳就吃不下了,剩下的依然给了纯雅小萝莉,自己站起来溜达了一下。

  嘴巴里还有股子咸味儿,牛肉再好,无奈烹饪条件有限啊!

  他吃过了饭,李家庄的人才能吃饭,趁着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他出去溜达了一下,已经是春天了,但是他不知道去看了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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