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演的
这次是真对不起人家。
他给杨阮剪出来的效果的确……不那么美观。
这应该是方森认识杨阮以来,见他最接近生气的一次。
不过以杨阮的性子,生气也是闷气,这个人好像从来就学不会发火。方森撑住椅子的扶手,俯下身凑近杨阮,去看他的表情,果然是气鼓鼓的,像只河豚。
发现方森在盯着自己看,杨阮立刻别过脸去,一句话也不想说。
方森搜肠刮肚,想不出什么哄人的好词,他的目光从对方蹙起的细眉一路下移,再到那双总像含着一汪水的眼睛,纤长眼睫也垂着,像栖息片刻的脆弱蝴蝶。
其实他最喜欢杨阮的地方就是眼睛,被杨阮默默注视的时候,他会感到自己也获得了片刻的平静。在此之前,方森从未设想过,原来一个男生也会长着这样一双杏眼,很漂亮,也很动人。
最终,方森还是实话实说:“你人好看不就得了?”
可惜杨阮不吃这套,只是咬住下嘴唇,怏怏不乐地开口:“你好讨厌。我再也不要理你了。”
像是小学生赌气会说的话。不过杨阮确实只上到小学,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妥。方森有些忍俊不禁,也去商店买来一根冰棍,撕开包装纸,送到杨阮嘴边:“你不是喜欢吃冰棍么,消消气。”
“……”杨阮低头一看,不仅气没消,反而愈发加重,“我根本不喜欢这个口味的冰棍!”
“好好好,你不吃我吃。”方森也没客气,直接咬掉一大口。他一边嚼着口中的冰,一边揉了一把杨阮乱糟糟的头发。
这一次,方森认真地说:“那我请你吃其他好吃的好不好?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我还没去过兰城其他地方呢,让胡姐给我们放一天假,出去转转吧。”方森说。
杨阮盯着方森看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点头。
说完这句话,方森的心里竟也浮起一点不为人知的期冀。为什么会这样?明明这座小城这么无趣,方森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两人选了周末的一天,向胡春梅请了假。方森是个如假包换的外地人,可杨阮对兰城也称不上多熟,他人生的前十八年里,大多数时间都在春光美发店中度过,没有留下多少关于其他场合的回忆。
好在兰城很小,称得上繁华的地段只有老城区,而美发店就在老城区附近,步行过去只有十几分钟的距离。
既然这里对二人来说都有些陌生,方森便领着杨阮随意走进了一家不用排队的火锅店。在杨阮的记忆里,他还没有吃过火锅——某一年的除夕夜,胡春梅的女儿来店里看望胡春梅,提了几箱牛奶跟苹果,胡春梅一见时候不早,便提议她们两人和杨阮一起在店里煮火锅,随便涮点牛肉羊肉吃,正好暖暖身子。
结果被胡春梅的女儿当场拒绝:“妈,我不想在这儿,还是咱俩出去吃吧。”
胡春梅也没办法,和女儿出去过年,留下杨阮一人看店到正月初七。临走前,胡春梅对杨阮说,这几箱牛奶和苹果可以随便吃,杨阮没说什么,洗了一个苹果,啃几口之后莫名没了继续吃下去的心情。再后来,一整箱苹果全部放坏烂掉了。
方森点了两个小锅,杨阮坐在他旁边,方森帮他调节了控制火候的开关,锅中的浓汤一下子咕嘟咕嘟冒起了泡泡,雾气浮上来,湿湿的,模糊了二人的五官,直到水彻底被烧开,方森向杨阮示意:“想吃什么就自己往里面下。”
杨阮点点头,拿起筷子迟疑了半晌,最终向锅里面丢了一片娃娃菜。
“不是,就吃这么素啊?”方森把一整盘虾滑都下进了杨阮面前的锅里。他扭头看了杨阮一眼,杨阮之前的头发到肩膀,被他几剪子下去改造之后,长度在下巴附近,不太整齐,像是被教导主任亲自剪了头发的初中生,总让人憋不住想笑。额前的碎发还是用小发卡夹住,露出光洁的额头和巴掌大的脸。方森又不做声地盯着杨阮看了一会儿,直到杨阮投来疑惑茫然的目光,然后才移开视线。
杨阮一点一点吃着盘子中的菜,又听见方森语气生硬道:“你多吃点,看着像营养不良。”
这顿饭他们吃了很久,都超出平时饭量许多,到最后杨阮罕见地感到有些撑,走出店门的时候,他扯住方森的衣角,放缓了步子。
方森也便跟着他一起放慢脚步,默许了杨阮略显亲昵的动作。
“谢谢你,”杨阮的声音不太大,“火锅,很好吃。”
“这有什么,以后……”方森说到一半,蓦地停住。
他本来想说,以后带你吃别的也可以。
在那一刻,他甚至想了更多,不就是请杨阮吃几顿饭么,这没什么难的,他当然可以做到,如果杨阮还有想做的其他事,他也可以带杨阮去做。
可是“以后”这么遥远的字眼,不是现在的他有资格谈起的东西。
……还是算了。方森及时地清醒过来,彻底打消方才冒出的念头。既然做不到,他也不想让别人因他的话产生不该有的期望。
方森改了口,幅度微小地牵起一侧唇角:“嗯,真的很好吃。”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茶艺大师重新登场(嗯,是指我们李庭)
第16章 :碎玻璃
“哥哥,看镜头。”
“喂、等等,先别……”
陆声顿了顿,感到有些无奈和抗拒,摆摆手让李庭先别按快门,向他示意自己还没准备好。李庭看上去很有耐心,还真的等了一会儿,又说:“那再笑一下吧。”
两人刚结束当天的工作没多久,陆声坐在自己那张小床上,本来打算换完衣服去洗漱,现在只好略微侧过头去看向镜头,把脸侧凌乱的碎发别到耳后,浅浅笑了一下,露出其中一侧脸颊上的酒窝。
房间的窗帘只拉上了一半,夕阳余晖将散未散,把陆声的发丝与睫毛染成暖融融的栗色,李庭站在门口,离陆声尚有一段距离,他对着那抹浅淡笑容举起手中相机,看着取景器中的人,郑重地按下快门。
“嗯,好看。”咔嚓一声响起,闪光灯一亮,李庭再次开口,“要不要再换个姿势?”
“够了啊,摆不出来。”陆声摇了摇头,不禁说,“你又看不到拍出了什么,怎么知道好看不好看?”
李庭有些狡黠地一笑,眨眨眼睛:“我就是知道啊。”
就在前两天,李庭从带到兰城的几个大行李箱中翻出一台胶片相机,奥林巴斯OM1,纯手动机械操作的款式,他自己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塞到箱子里的,大概是在家里收拾东西时就顺手放了进去。相机里已经被放入了一卷柯达5207电影胶片,李庭重新开始使用这台相机,陆声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李庭的第一个拍摄对象。
胶片的最大魅力无疑在于其色彩与颗粒感,尽管在数码时代完全可以通过后期调色和滤镜实现这一效果,但如今还在玩胶片的人依旧迷恋于不同的胶卷、不同的扫描仪相互组合带来的不同效果,除此之外,按下快门的那一刻,人其实看不到自己摄下的图片,也正是出于这点,才会在看到冲扫出的成片那一刻获得最大限度的惊喜,每张照片承载的心情和故事感也就愈发厚重饱满。
凭心而论,陆声并非不适应镜头,毕竟还要靠这个吃饭的,入行这么多年无论是街拍还是红毯,都从未留下过任何一张崩图。只是李庭早不拍晚不拍,好巧不巧在他头发被剪坏的这段日子里来了兴致,这让陆声哭笑不得,对李庭说:“我简直怀疑你是故意的。”
在庄平的电影中使用替身显然不可能,方森给杨阮剪发的那段戏由李庭亲自操刀——他本身没什么技术可言,与最终需要呈现的效果不谋而合,这一段就这么一镜到底顺利拍完了。
自那之后,李庭每当看到他自己的手笔时,都会有点绷不住笑意:“还没见过这样的哥哥呢。”
就像方森安慰杨阮一样,李庭当时说了差不多的话:“反正人好看嘛,什么发型都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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