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演的
包工头装傻:“什么钱?”
“比昨天少了五块,拿人当傻子啊?”方森没好气,“你今天要是不把钱补上,我他妈就赖这儿不走了。”
“哎不是,就五块钱,咱不至于啊,”包工头既想息事宁人,也想赶紧将这个难缠的家伙打发走,他搓了搓常年被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比了个数钱的动作,“最近老板手头有点紧,真不是我不想给你们发工资,小兄弟,我也很难办啊。”
“到底是老板拿不出,还是你自己私吞了,嗯?”方森没信这番解释,不打算就这么轻易罢休,他眯了眯眼睛,一脚踹在包工头身前的桌子腿上,开口就是一段熟练的胡扯,“我还真就至于。你也说了就五块,老老实实给了不就得了?实话告诉你,老子以前在外边混的,最不怕的就是事儿,去年刚从看守所里出来,少他妈惹我,我不怕再进去。”
包工头当然也懂得做人留一线的道理,毕竟光脚不怕穿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摊上这样的人算他倒霉。他爆了句粗,不情不愿地又从皮夹里掏出一张五元钱,丢在方森眼前:“给给给,拿了钱赶紧滚。”
方森沉默着捡起地上的钱,干脆利落地走了。纸币上沾了灰尘,但他不在意,一并放进衣兜里。
五块钱能做的事情不少。
五块钱足够解决他和杨阮两人的晚饭,还能多给杨阮买一根雪糕。
这段时间,方森和杨阮一直住在那家旅店里,之前从老家带出来的钱总有快要花光的时候,方森刚好看到附近有片工地正在招工,按日结算工资,一天三十五块。
上岗几乎不需要门槛,这份钱赚得却不轻松,他只是个杂工,干的都是拌水泥、搬运钢筋砖头、提灰桶的活儿,一整天下来浑身酸痛,第二天还要接着去,不去就一分钱拿不到。几天下来,双手磨破了,流血后开始结痂,又变成一层一层茧。
在工地的休息间隙,方森偶尔也会想,同样是打杂,在春光美发店比在这儿舒坦不知道多少倍。那时候他每天只需要洗洗毛巾扫扫地,顺便看杨阮给客人设计发型,出门买饭取快递就算是活动筋骨了。至于更久远的那段日子,他还是个全职混混,整天看场子、打架,干的哪样活儿都比现在来钱要快,只是说出去不好听,但怎么也不至于为了五块钱跟人扯皮这么久。
不过方森也会感到庆幸,幸亏自己还年轻力壮,可以来干出卖力气的工作,毕竟是个有手有脚的大活人,只要肯想办法就饿不死。他又想到杨阮的细胳膊细腿,可吃不来这种苦。
前几天的工钱还没花完,加起来又是一笔积蓄,方森一直把钱揣在身上,这样会让他安心。方森从工地向旅店走,中间会路过一家蛋糕店,他留意过它很多次,却从未进去过,这种店面的门脸总有一种刻意装点过的温馨,他这种人在里面只会格格不入。
但方森今天忽然很想进去看看,原因非常简单,他还从来没有去过蛋糕店。店内明亮温暖,货架上摆放的糕点也精致可爱,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愈发诱人,他看着它们,一时间有些茫然,每一种口味他都没吃过,最终他随便指了几款奶油蛋糕,对售货员说:“这几个都带走。”
方森推开旅店房门,发现杨阮正在屋里望着墙壁出神,听见开门的声响才转过头来。他每天去工地打工,杨阮却没什么事可做,以前他的生活被理发和发呆填满,现在只剩下发呆。只有见到方森时,杨阮的脸上才会浮现出与独自一人时不同的神色,但方森心里清楚,杨阮其实不喜欢整日待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小房间里,只是杨阮从来没有开口说过。
方森对杨阮笑了笑,主动亮出手里的盒子:“阮阮,我今天买了蛋糕。”
“蛋糕……”杨阮的眼睛微微亮起来,带着好奇的目光望过去,随后问方森,“你今天过生日吗?”
“没有。”
杨阮有些疑惑。以前爸爸妈妈告诉过他,人在过生日的时候会吃生日蛋糕,但是一个蛋糕不便宜,所以他们总是给他煮长寿面。长寿面也很好吃,他便不再去想蛋糕的事了。
“可是今天也不是我的生日呀。”杨阮不太懂。
方森却告诉他:“不过生日也可以吃蛋糕,我们就当是在庆祝平常的一天。”
杨阮似懂非懂,还是点了点头。
“不过好像还没有问过你吧,你的生日在什么时候?”
“在春天,日期不记得了。”
春天。
这座北方小城的冬季总是降临得很早,就在前几日,兰城落了一场雪,夜里飘飘洒洒地落下来,第二天地面上已经铺满了厚厚一层。它的冬季同样格外漫长,数月里只有低温严寒与北风肆虐,人们裹在笨重臃肿的厚衣服里,没有人去想春日会在哪一天到来。但方森没有办法等到春天了,他知道。眼下的日子看似如一条直线般毫无波折,可是谁的心里都明白,他们不能、不应该一直这么过下去,杨阮不主动对他提起,不代表他心里不会感到折磨煎熬。
该结束了,他不想再躲了。
可惜现在不是春天……真遗憾啊。
几种不同口味的小蛋糕摆在眼前,杨阮拿起叉子,先是尝了一口上面缀着草莓的那块,奶油融化在唇齿间,他从未尝过这样香甜醇厚的口感,这样的感觉简直令人惊奇,他小心翼翼地叉起顶端那颗红润的草莓,送至方森唇边,“你也吃。”
“你先吃,都是给你买的。”
杨阮却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不动,执意要让方森吃掉这颗草莓。方森拿他没有办法,张嘴咬掉了。冬天的草莓其实不算太新鲜,但方森还是觉得很甜,他静静地看着杨阮,看杨阮流露出欣喜满足的神色,看杨阮因为咀嚼食物而微微鼓起的脸颊,他看了很久,直到杨阮慢慢地停下动作,又一次说:“你也吃。”
“……嗯。”方森低下头去,不想让杨阮看见自己发酸发红的眼眶,他拿起叉子,叉起很大一块塞进嘴里,费力地吞咽起来。
这几块蛋糕两人吃了很久,直到杨阮说自己吃饱了,他们才停下来。方森注意到,杨阮的嘴角还沾着不小心蹭上去的奶油,他用一只手扣住杨阮的后脑勺,一点一点缩近两人之间的距离,随后伸出舌尖,轻轻地在杨阮的唇角处舔了一下。
奶油慢慢地在舌尖融化开,那截灵活的舌头又触碰到皮肤,异样的感觉让杨阮忍不住瑟缩,又酥又痒,睫毛也跟着颤抖,他闭上眼睛,感到方森的嘴唇偏移了位置,最后贴在了自己的嘴唇上。两人舌尖交缠,杨阮尝到了奶油的甜,还有一股陌生的味道,又咸又苦,是方森的眼泪。
不知亲吻了多久,等两人分开的时候,杨阮微微喘着气,双唇被吮得湿红发亮,他靠在方森怀里,仰起脸去看他,目光要比刚才更加绸缪缠绵,他问方森:“我们以后还会去别的地方吗?”
他也说了以后。
方森用鼻尖蹭了蹭杨阮的鼻尖,声音低哑:“阮阮也不想一直像现在这样,对不对?”
“我、我不知道……”杨阮又开始感到痒,被方森蹭得轻笑起来,“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也想继续给别人剪头发。”
方森沉思片刻,也开始构想起来,沉声道:“那不如去南方吧,那边经济更发达,机会总要多一些,你手艺这么好,肯定会发展起来的。”
在杨阮心里,只有模糊的地理方位,南方于他而言太过虚无缥缈,他知道兰城的南边还有好多大大小小的城市,可是他从来没离开过兰城,更没去过充满希望的地方。人难免会对未知的东西感到犹疑不定,不过被方森这么一讲,杨阮的好奇心又被勾起来,他接着问:“南方是什么样的?”
“我想想啊……”方森回忆起他以前生活过的城市,缓缓对杨阮说,“就拿我老家来说吧,那里夏天更长,比兰城热很多,空气总是又潮又湿,洗了衣服也晾不干,隔几天再闻都臭了……我一直不太喜欢夏天。这几年经济发展得很快,道路两旁都是密密麻麻的高楼,脖子仰酸了也看不见顶端在哪,各种各样的人进进出出,人夹在里面比蚂蚁还小。整座城市就像个大盒子,里面塞满不同的人,很拥挤,很忙碌,人们也过着不同的生活,就看你怎么选择。新闻报道天天说,这是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城市。如果你去了不喜欢,还可以去别的地方,每个城市都不一样的,阮阮想去哪就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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