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恐穿成万人迷
就这一眼,鬼使神差的,陆贺点了其中一张,照片放大。
只见平铺了占满整个屏幕的照片上,穿着白衣的男生肤色白皙、容貌英俊,敛眸的睫毛浓密纤长,神情安安静静,显露温和的乖巧和干净清澈的气质。
袁劭看得眉峰一挑,不得不承认,这种“清纯风”,确实在他的审美点上。
袁劭默默放下手机。
见鬼了吗,应晓雨清纯?
袁劭想洗洗脑子和刚刚看过照片的眼睛,觉得自己看什么不好,看应晓雨的照片。
小说世界估计巴不得他盯着应晓雨的照片看。
袁劭立刻把“应晓雨”三个字抛去脑后,重新拿起手机,找到房屋中介:【你好,找到适合的房子了吗?】
另一边,应晓雨还蹲在教学楼下的绿化带旁摸猫。
以前他那所理工科学校也有很多猫,他经常摸经常喂,因为他喜欢猫,也因为他社恐没朋友,和人交流不了,就和猫做做朋友。
刚刚路过,看到这边教学楼楼下有猫,他就过来了。
猫咪是只有些偏瘦的黑白相间的奶牛,奶牛猫亲人,看到他没跑,应晓雨便蹲下摸了摸,小奶牛也让他摸了,可惜应晓雨没带吃的,投喂不了。
应晓雨便蹲着,摸摸小猫的脑袋,低声对小猫道:“以后我随身带点吃的,看到你就能投喂你了。”
“你平时都在哪儿啊?”
“在教学楼这边吗?”
“这边只有你一只猫吗?”
“你有其他小伙伴吗?”
小奶牛亲人地伸着脖子顶着脑袋去蹭应晓雨的手心。
应晓雨又摸了会儿,摸出手机,对着小猫拍了几张照片。
本来拍完就要收起手机,想到什么,应晓雨顿住,退出相机点进微信,犹豫了下,点进朋友圈。
他想他以前从来没有发过朋友圈,微信好友都没几个么,也没朋友,发什么都不会有人给他点赞留言,现在……
应晓雨默默鼓气:可以的,晓雨,你可以的。
试试吧,试试,凡事都有第一次的,不是么。
拿着手机做了番心理建设,应晓雨的手指终于点开朋友圈右上角的相机图标。
他第一次发,没发文字,就把刚刚拍的几张小奶牛猫的照片发了上去,就算这样,他也反复点开照片看了又看,就跟考试复查似的,格外谨慎。
确认照片拍的还可以,他才点了绿色的发表,成功发出了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圈。
发完,应晓雨盖下手机,暗暗忐忑。
他想会有人给他点赞吗?
会吗?
他不敢奢求,觉得哪怕有一个都行,就怕一个都没有。
跟着想到现在不是以前,现在的手机里一堆人,那应该……
应晓雨重新拿起手机,想点进去看看,又想别人看到可能没那么快吧,或许再等等?
还是想看。
看吧。
纠结了一小会儿,应晓雨还是决定看,因为他只是胆子不大人文静,但本身并不是个缩头缩脑的人,清醒地知道该面对的需要勇敢去面对。
于是应晓雨摸了摸猫,心里小小祈祷了下,重新点开手机。
屏幕画面一切出来,他就看到自己发布的那条朋友圈下面好几排的点赞和留言。
应晓雨一下松了口气,太好了,同时是欢喜的,很高兴自己的朋友圈会有点赞,赞还不少。
紧跟着想到这是书中世界原主的手机,原主一堆朋友和微信好友,自然会有很多人留言点赞,哪用他焦虑忐忑?
一下恍然的应晓雨各种哭笑不得。
他想他这样,可真像癞蛤蟆第一次吃天鹅肉,各种没见识。
他得到的这些点赞,本质上来说不是给他的,是给原主的,又是他沾了原主的光。
不过应晓雨还是很高兴,为他发的朋友圈内容得到了赞与留言,为他终于跨出一步,发表了人生中的首条朋友圈。
应晓雨鼓励自己:晓雨,你以后还会有很多其他“第一次”的,加油。
而此时,应晓雨发的这条朋友圈正迅速在论坛各个大小群里被人传播开——看,应晓雨发朋友圈了!是拍的自己撸猫的照片诶!
邹礼:点赞、留言。
覃东:点赞、留言。
时乐西:点赞、留言。
万人迷的众多迷弟迷妹迷哥迷姐们:哇~应晓雨好有爱心,应晓雨撸的猫好可爱。
没意外的,袁劭也跟着第一时间收到陆贺的“骚扰”:
【截图】
【看,高岭花发的朋友圈。】
【听说已经有人在学校里找猫了。】
袁劭看到,心想找猫做什么,当万人迷周边供起来吗。
同时一向很好用的脑子立刻闪现之前看见的应晓雨摸猫的场景画面。
袁劭:停!
论坛:
【严正反对个人收养小奶牛!应晓雨摸过的猫就该散养,人人都有投喂撸猫的机会!】
【同意!】
【没错!】
第12章 “我脾气很好,很有耐心。”
应晓雨自然既不知道自己穿的是个万人迷,也不清楚自己万人迷到了撸过的猫都会成为很多人争相追捧的程度。
他只是觉得这样穿书新生的机会如同金子砸头,机会难能可贵。
在度过了最初的对新环境的陌生谨慎和好奇后,他开始努力做这个世界的应晓雨,努力适应,努力生活——
早上他会早起去面店帮忙,结束了回学校上课自习,寝室、教学楼、图书馆、食堂、操场等地方,他都熟悉了方向位置,工管班的专业课程他也开始有自己的学习规划。
短短几天,他还和时乐西去逛过了M大西门外的西街,在球场看覃东打了篮球,和邹礼一起自习看书。
又喝了M大有名的焦糖奶茶,西街的旧书摊淘了几本工管专业的书,等等。
并且去哪里身边都有人陪,不是覃东就是时乐西,不是时乐西就是邹礼。
应晓雨的大学生涯乃至整个人生,从来没有如此鲜活有色彩。
不过开心归开心,应晓雨并没有因此乐不思蜀到飘飘然。
他一直是个做事有规划的人,生活上也不是个享乐派。
刚适应了新身份新生活,见应爸应妈开个面店经营得辛苦不易,应晓雨便想自己这个做儿子的也要帮着家庭分担。
怎么分担?
应晓雨想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小学生家教。
且他现在做家教是很有优势的:M大坐落于市中心,闹中取静,附近房价十万一平打底,有优质的学校资源和学生群体。
关键M大是名校,他名校学生的简历拿出去,更容易受到学生家长的信任。
不像他从前,上的普通二本,教小朋友的能力明明还不错,家长们还是潜意识的不太信任他。
他找家教的兼职总会找很久,时薪也被压得很低。
当然,应晓雨知道名校生兼职赚钱的机会更多,他不是一定要做家教,可以做点别的。
但应晓雨不是一直有个社恐的毛病么,比起其他工作,教小朋友他更得心应手,经验也很丰富。
眼下没别的兼职合适,他决定暂时先做家教,能赚一点是一点。
刚好他之前和时乐西逛过的旧书摊,书摊老板就兼做家教的中介工作。
应晓雨买书的时候看到墙上贴的广告,特意留心记下了号码,想到要做兼职,他便加了微信,写了份简历发给老板,让老板帮忙给他和附近想要找大学生家教的学生家长牵桥搭线。
不久,应晓雨便收到旧书摊老板的消息:【同学,有个家长找家教,家里是个二年级的男生,有点皮,成绩也不好,你可以吗?】
应晓雨:【可以的。】
书摊老板:【家长要求不低,要先面试。】
应晓雨:【好的。】
书摊老板:【你先准备下,明天或者后天晚上,我给你一个地址,你先过去见见家长。】
应晓雨:【好。】
应晓雨十分客气:【麻烦了,谢谢老板。】
袁劭这几天过得还算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