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风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闻言觉得自己智商情商还算正常,也没有因为这点经历就变成什么愤世嫉俗的反社会人格,他的烦恼另有其因。
闻言大四那年,同学们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人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闻言原本也想考研,复习了一阵,觉得静不下心,就开始找工作,但找来找去,又没有合适的。
他天赋不算出众,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出色表现,平平无奇熬到毕业,跟百分之九十九的应届毕业生一样,用人单位凭什么对他高看一筹呢?
果不其然,闻言碰了几次壁,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支教计划。
去乡村支教两年,工资补贴都不高,但起码有两年经验,回去之后各项政策都有优待,想考研也能加分,直接去应聘别的单位,履历上也光鲜好看,闻言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踏入社会跟各种人打交道,面对疾风骤雨的准备,这个选择是最适合他的。
没有伟大的理想,只有出于实际的考虑。
但来到乡村之后没多久,闻言开始有点后悔了。
毫无疑问,这里很落后。
虽然几年前通了公路,因为国家扶贫政策,这几年各方面生活也好了很多——据老范说,以前来支教的老师甚至没有单独的教师宿舍,得轮流在村民家留宿的。
现在有新的教室,校舍,学生们也有免费午餐,几乎不再需要老师挨家挨户劝说家长放孩子上学,许多村民也明白教育的重要性了。
除此之外,清新的空气,物产丰饶的大山,靠山吃山,这里永远不缺山珍和野菌,许多闻言以前听都没听过的植物,也能在村民们的手里变成美味。
但还是艰苦。
触目可及的贫瘠,一眼就能见底的枯燥,虽然有网络,可网速慢,闻言想打个王者,也得开着流量,日复一日的生活就是上课,娱乐活动几乎没有,购物只能在村里唯一的小超市,再想买点别的东西就得去镇上,快递也得去镇上拿。
起初,闻言还兴致勃勃,但当新鲜感褪去之后,属于普通人的挣扎就开始浮现。
他觉得自己之前对这里的思想准备太少了。
他以为自己也算个宅男,但对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枯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
还有,三个杯子。
“沈少怎么走神了,是不是又看上什么新美人了?怎么,玛丽失宠了?”
“什么玛丽,人家现在看上一个叫章鸣的,是女大学生!”
“沈少你可以啊,这又想挑战高难度了?”
旁边两个狐朋狗友嘻嘻哈哈打趣他,四周水晶灯炫彩转动,台上歌女扭着窈窕身姿正在放声歌唱,曲调熟悉,放在后世也是被重复播放的经典旋律。
又是这种生活,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沉迷美色的路上。
闻言吐出一口气,他没有办法像沈魄那样去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小乡村再怎么落后,也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闻言觉得躺床上玩手机都比在这里听老歌有趣,再说了,如果这种穿越的梦境仅仅只是在晚上睡觉之后,也就是说他每天白天还是得工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
他那里还有一叠学生的作文没批改呢!
想到这里,打工人就无法再安然坐在这里,他蓦地起身,扔下一句我不舒服先回去了,就大踏步出门去找司机小吴,徒留两个朋友面面相觑。
“刚哪句话刺激到他了?”
“玛丽?章鸣?”
“他该不会真喜欢上姓章的女的了吧?”
——
闻言很担心沈魄在自己那边的表现。
那家伙昨天涂鸦英语课本,今天该不会要糟蹋学生作文了吧?
希望他别再出去大喊大叫了,老范肯定会以为他疯了。
得找个办法才行。
回去的路上,一个想法逐渐成形。
刚到家,吵闹声和摔打的动静就充斥于耳。
客厅里,两个女人,两个男人,或坐或站,正激烈争吵。
其中一个女人是沈魄的妈,昨晚刚见过。
另外三个,闻言也认识,因为他见过家里墙上挂着的全家福,从照片里的站位和年纪来看,应该分别是沈魄父亲,沈魄伯父,以及沈魄的小姑姑。
没错,就是经商的爹,当副市长的大伯,和才女小姑。
在这一门子精英面前,沈魄显得更纨绔了。
老管家眼神示意他不要去找骂,闻言就放轻脚步,悄悄走到外围倾听动静。
听了一会儿,他大概听出来了,是沈魄老爹跟伯父联合炮轰小姑,原因是小姑到了婚嫁年龄了,家里给她安排了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但小姑是近代中国刚刚开放女性教育的得利者,她满脑子向往自由的新思想,当然不愿意屈从家里的安排,于是就吵起来。
“我看侬是读书读到脑壳子坏掉咯!你以为家里送你去读书是真想让你搞什么革命的?无非是现在女人要多读点书,拿个文凭,婚事才更漂亮些!”沈魄伯父气得口不择言,本地口音都冒了点出来。
“小妹,我们是为你好,你虽然在学校学了点学问,会写点诗词,可难道要一辈子这么下去吗?女孩子不嫁人怎么行的,我们当哥哥的愿意养你,也不想你过几年后悔,到时候就算是咱们这家世,你也很难找到像现在张家那么好的了!”
两人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个骂一个劝。
再加上沈魄老娘,在旁边时不时帮忙说上两句。
沈魄小姑比他只大了几岁,还没嫁人,这年纪放在后世很正常,在当下则属于得赶紧结婚的行列了,偏生她眼光高,早年还曾跟女学生们上过街,闹过革命,家里对她很是防范,生怕她成为家族里的叛逆者和刺头。
相比之下,沈魄这种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反倒在同龄人里显得很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