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小夫郎
他们虽然期待,但是嘴上还是犹豫,其实他们平日里过得也跟少爷差不多的日子,沈夫郎和程大人对他们也非常的好,“就算我们不是奴仆,我们也做不了将军吧……”
程昭将那几张卖身契还给他们,“野狗叔叔就是做大将军的,等以后你们见到他,让他教你们兵法,带你们上阵杀敌。”
“真的?这次他怎么没有一起来?”二弟忍不住问。
“大将军长什么样?威武吗?”三弟忍不住问。
四弟就仰着头,他不善言辞,跟着傻乐。
“得有那么高,”程昭说着垫起脚比划,最后觉得比划的还不够,又站到了椅子上,“得这么高。”
沈云棠听丫鬟们说程昭这么晚了还在小院子里玩闹,便走过来瞧瞧他们在做什么,就看到他们几个在那边聊以后做将军的事情。
几个小朋友看到沈云棠过来,赶忙跑过来问他认他们做义子的事情是真是假。
沈云棠点点头,“自然是真的,我准备找一天,举办个仪式,不能随便,做了我的孩子之后,以后就要叫我爹爹了,你们可愿意?”
几个小家伙拼命点头,“爹爹!”
他们叫的十分积极,声音甜甜的,比程昭这个亲儿子叫的都好听。
沈云棠以前在村里时,看程烨然干活劳累,想着生四个孩子替程烨然干活,现在无痛多了三个孩子,算是捡了个大便宜了。
不过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也用不到这几个孩子帮程烨然的忙。
之前程烨然给他们请了师傅,专门教他们骑马、武术,他们平日里还要去学堂读书,他们活泼好动,更愿意习武,但是读书也没有落下,只有老四学的比较慢,成绩中规中矩,剩下三个孩子成绩是班里前三名。
程昭天赋好,小时候又跟皇子们一起读书,由扬诗名亲自教导,底子打的好,学习成绩比旁人高一大截,二弟三弟很珍惜得来不易的读书机会,刻苦读书。
晚上沈云棠回去跟程烨然说了几个小孩子管他叫阿爹的事,“原本买他们回来,是想让他们做书童,陪着兴兴玩耍,没想到现在却变成了我的孩子,不过我也是有一点私心,看他们武义不错,读书也好,若是以后都进了朝堂,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兴兴,也可以保护兴兴。”
程烨然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们当初只是觉得兴兴离开了京城,少了两个玩伴,就再给他找几个玩伴,正巧看到几个可怜的小孩子。
“我想要个小闺女,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希望了。”程烨然转身搂住沈云棠,不过他不是想让沈云棠再生一个,上次生产的时候他已经担心死了,怕再来一次要了沈云棠的命。
“经过他们两个人的努力,现在城里富裕了,家家都吃的起饭,没人愿意卖身为奴了,你的小闺女怕是没有指望了。”沈云棠想了想,“不过可以收养一个,城中也有无父无母的孤儿。”
“看缘分吧。”程烨然不想强求。
结果他们将那几个小书童收为养子的消息传开了之后,没几天门口就出现了一个小婴儿,程烨然大早上出门差点一脚踩死,还好他视力好,看到了,及时收回了脚,低头将孩子小心翼翼的抱起来。
这个时候天气冷,孩子都冻得快没气了,他赶忙将孩子抱回家中,叫来了大夫帮忙查看一下情况。
他今天也不去上职了,在家看着小孩子。
大夫说孩子受了凉,而且还饿了好几顿的样子,这孩子出生也才没多久,估计爹娘就没怎么喂,直接丢到了他们家门口。
程烨然一开门看到个小闺女,还以为上天听到他的祈祷,给他送来一个小闺女,结果听到大夫的话,又忍不住骂孩子的爹娘不是人。
大夫给程烨然看,“她的右手少了三根手指。”
程烨然还以为那不是人的爹娘给切掉了,仔细一看,手指是有的,只是很小像是长了三个小肉瘤,天生的畸形。
“怪不得会被爹娘给扔了。”大夫忍不住叹气,“不过他们扔到程大人的门前,也算是爱孩子的,想给她找个好人家,以后过好日子。”
沈云棠原本一大早就出门了,听到家里的事,急急忙忙的赶回来,然后就看到了床上的小可怜,“现在城里日子都好过了,即便是乡下,也都是人人能吃饱饭,家里有余量,怎么还能这样狠心将孩子扔出来?我看他们就是怕这孩子以后因为手指原因嫁不出去,才故意将孩子扔了,扔到我们家门口,也只是让他们自己心里好受一些罢了。”
“要不要找出他们的爹娘?”一旁的大夫问。
程烨然给小婴儿盖上小被子,“罢了,这孩子以后就是我的小闺女了。”
他开了这个头之后,后面天天都能在家门口看到小孩子,多出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也有一些男孩子,男孩子数量少,还多数是残疾的。
程烨然有钱养得起也没这么多精力,他干脆叫来师爷,“派人给城里盖一家孤儿院,以后谁想扔孩子,就扔到孤儿院去,只是遗弃了孩子之后,以后孩子长大了出息了,便不能再认回去。”
最初程烨然是想把这些扔孩子的爹娘找出来治罪,但是他听说许多地方生了女孩之后就直接埋了或者淹死,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那孩子就没命了,若是治罪,其他人便不敢把孩子送去孤儿院,可能生下之后就直接杀了。
几个村的村民很团结,他想要查谁杀了孩子,也不好查出来,不如送去官府办的孤儿院,总好过在家里过苦日子。
等这些孩子长大了,接受新的思想,以后便不会像他们的爹娘那样对待下一代,改变了孩子,也就是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沈云棠办了一场隆重的收义子仪式,同时把小闺女的满月宴也选在了同一天,他们把捡孩子那天当做小闺女的生日,还说以后她就是他们的亲生骨肉了,不是养女。
程烨然开心的不得了,还特意写信给扬诗名,让扬诗名帮忙给小闺女起名字。
扬诗名收到信之后忍不住笑着摇头,“你是一个孩子的名字都不愿意起,全部都推给我来做。”
第214章
程烨然在扬诗名给小闺女起名字之前,先给她起了个小名,叫阿珠,说她是自己的掌上明珠。
阿珠年纪还小的时候被他们两个养在家里,这边找不到合适的奶娘,只能暂时给她喂奶粉。
“喝这个可以吗?”沈云棠有些担心,可是这边不比京城,随随便便就能找十个八个奶娘,这边找了一圈,一个都没有找到。
“可以,我小时候都是喝奶粉长大的。”程烨然买奶粉之前还特意查了许多的攻略,甚至还加了个宝妈群,是某购物软件里面的宝妈群,跟着里面看,看看大家都给宝宝买什么,他就给宝宝买什么。
沈云棠看他这样,“你还真是喜欢闺女。”
程烨然回忆起当初兴兴出生的时候,他给兴兴找了三个奶娘,还有两个婆子专门照顾兴兴,元宝柳芽他们也是每天都往他们家送东西,兴兴就是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
现在有了小闺女,他也很爱兴兴,对小闺女的事上心,也是因为阿珠就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其他人的宠爱。
“我那时候也有加群,要看孩子的,还看了孕妇的产后护理,你看我把你照顾的多好,”程烨然搂着沈云棠撒娇:“委屈死我了,你竟然还怪我更爱小闺女。”
沈云棠拍拍他的背,“没怪你,都两个孩子的爹了,还这样动不动的就撒娇哭,你让孩子怎么看?”
他俩说这话的时候,低头一看,发现怀里的小婴儿正疑惑的看着他们,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
程烨然抬手捂住她的眼睛,“兴兴那时候都没有你这样八卦。”
阿珠咯咯咯的傻乐,把他们俩也给逗笑了。
他们发现阿珠非常的粘着他们两个,睡觉的时候都要揪着沈云棠的袖子才能睡着,不然就会一直哭,但是揪着袖子就乖乖的,不哭也不闹。
他们两个只能把小宝宝放在床中间,倒是晚上很少醒,醒过来也是程烨然赶忙喂奶或者换尿布,轻手轻脚的,尽量不吵醒沈云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