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兄如父,专治不服
阿耀看着他,细细收掉不妥的眼神:“大哥,我明白。”
“好。”沈悬突如其来地不知说什么好。
两人难得冷场。
“你公寓那边还缺什么,我让博叔帮你布置。”还是沈悬率先打破寂静。
阿耀微垂着头,试图隐藏情绪。
今天开完董事会,综合办经理就找到他,问了公寓布置的注意事项。
他现在是公司高管,这些事完全不用沈悬操心。
“没什么缺的,都挺好。只是……”阿耀抬头看着他,“我能带走一盆花吗?”
出乎意料,沈悬愣一下:“当然可以。”
阿耀指着小台几:“就是那盆。”
沈悬回头,顺着他的手看过去。
那是一盆“金枝玉叶”,不是名贵花种,甚至有些烂大街,难得沈悬喜欢。
这种花有嫩绿的小圆叶,密密麻麻挤在一起。
花朵其实是更细小的圆叶,只是会变成淡粉色,厚厚的,圆圆的,堆在一起,粉雕玉琢,特别可爱。
养护不周时,花朵会褪色,变得苍白发灰。
只有细心照料,早晚呵护,浇水施肥,换土剪枝,才能发得鲜嫩。
阿耀有次拿它打趣沈悬,说“金枝玉叶”养得“金枝玉叶”,格外难伺候。
沈悬思绪万千,又不知从何说起,点头道:“好,就它了,拿走吧。”
阿耀抱起花盆,摸了摸粉嫩小花朵:“大哥,我去搬家了。”
“去吧,去吧。”沈悬捡起一旁的书,倒着看得认真。
等阿耀走到门口,他又想到什么,喊道:“阿耀,处理沈兆隆、沈兆威,一定一定不要节外生枝。”
他不想心狠手辣,抢夺家产这种词,落在阿耀身上。
阿耀扶着门,眼神落下来,再看向他时,带着清澈笑意:“我知道了,大哥。”
门关上的一瞬间,他脸色巨变,侧脸是冰封般硬冷,眼神是说不出的阴鸷。
他放好花,去了趟洗衣房,那里有他新洗好、烘干的床单。
四下无人时,阿耀看见专门盛放沈悬衣服的换洗篮子。
余光瞥下摄像头,他卡着死角,把篮子踢进盲区。
里面全是沈悬未处理的衬衫,一水的素色,按照色彩从深到浅,看上去十分舒服。
阿耀伸手抓随便抓起一件,塞进洗好的床单里,若无其事地走掉了。
他出来的时,沈八哥跑过来,呼扇着鼻子,使劲嗅他手里的床单。
阿耀把她抱回去,她蹦出来,抱回去,又蹦出来。
他心中有鬼,看只兔子都格外不爽。
最后干脆把沈八哥关进兔笼里。
沈八哥不服气,咕咕叫着威胁他!
听在阿耀耳朵里,自动翻译成:臭不要脸!
阿耀头一回,耳朵火辣着,落荒而逃。
搬家后的第二天,他就约了黑水刘。
黑水刘有把柄在他手中,像一条上了绳索的狗,匍匐在地。
阿耀觉得,沈悬有时候手还不够狠。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阿耀日记
沈八哥上辈子,一定是只狗!(▼ヘ▼#)
31 第 31 章
没有钱QAQ
雨后的沙洲街, 地面像是被水洗过。
拎着打折菜心的阿婆,穿过菜市场的小巷,结伴聊着八卦。
钟记肠粉的大红牌匾, 天刚擦黑,就亮起一圈五颜六色的小灯泡, 生怕无人知晓。
“蒋叔食完啦。”老板端杯茶水, “碧螺春,尝尝。”
被叫蒋叔的老头, 上身穿得老派,衬衣夹克衫, 下身比较潮, 西裤人字拖。
“哎呀,好茶嘞。”蒋叔有帕金森, 抖着手端起来喝, 很给面子, 赞不绝口。
老板骄傲, 笑出一颗大金牙:“好久不见你, 身体还好吧?”
店里人不多, 老板娘从窗口伸出脖子喊道:“蒋叔穿人字拖啦,身体硬净!”
蒋叔右耳听力差, 转头用左边仔细听着, 完后笑了。
他年纪很大了, 眉角、眼角都向下,枯瘦手上也满是老年斑。
蒋叔话不多, 但特别喜欢听老板夫妻说话。
老夫妻开了二十多年店, 如今也年过六十, 干一天没一天。
“肠粉还是你家好食, 味正。”蒋叔抖着手,从衬衣兜里掏钱。
老板拼命推辞:“蒋叔你多来看我们就好啦。”
蒋叔不依不饶,像塞给孩子:“我老头的钱,是福气钱,要收的。”
老板只好收下,扶着他到门口。
蒋叔很气派,夹克衫拉链拉到顶,戴上眼镜。
他迈下水泥台阶的一刹那,就有高大保镖撑来一把黑伞,合身跟上。
远远可以看见,巷口停着辆油黑发亮的豪车。
蒋叔背着手,人字拖带起泥水,啪嗒啪嗒,慢慢走出巷口。
黑水刘与他在巷口打了个照面,心道:老头够刺激,冷雨天穿拖鞋。
啊耀约他的地方,可真够难找,门牌号错综复杂,车也进不来。
黑水刘边找边骂娘,沈家养得玩意儿,都他妈心黑!
又走错一条窄巷,他重新退回来,终于看见钟记花里胡哨的牌匾。
黑水刘个矮,手臂长,像只黑猩猩似的,爬上台阶。
老板看是生面孔,便拿了菜单过去。
黑水刘不爱吃肠粉,要了个乌鸡汤,几样粥点。
他再看价钱,每笼七块,自言自语:“真抠门!就没见过谈生意吃这个的。”
大约过了半小时,阿耀才在门口收起黑伞。
他没有记忆,只梦到过一些残破画面。
一条幽深脏乱的小巷,一个花花绿绿的牌匾,一台好大的蒸箱。
他无意中走过这条巷道,碰到钟记,梦里的画面就此鲜活起来。
阿耀觉得,这是他的福地,冥冥中有人保佑着他。
老板认出他,十天半个月来一回,人很冷,话不多,与肠粉店的烟火气格格不入。
阿耀同他点头,便是打过招呼。
然后悄无声息滑入卡座,坐在黑水刘对面。
黑水刘正在啃鸡爪,吃得满嘴油光。
他也没想到,七块钱的点心,能这么好吃,好吃到差点忘记正事。
黑水刘尴尬一笑:“耀总来了。”
“好吃吗?”阿耀笑着问。
黑水刘放下筷子,擦嘴:“好吃好吃,耀总选得正宗!”
“好吃,那就多吃点。”阿耀还挺客气。
黑水刘又怕沈家,又怕李飞光,看见他那双黑眼珠子,就觉得背后直冒凉气。
“耀总,你这样……我不太习惯。”他陪着笑脸。
阿耀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沈家老大顶多送他去坐牢,李飞光最多让他做个阳光开瓢大男孩。
而阿耀,一度让他觉得,会送他去投胎!
阿耀叫了份鲜虾肠粉,那么烫,他吃得依旧很斯文。
“耀总,我知道你想抓沈兆隆,我这边一定全力配合。”黑水刘先当舔狗。
阿耀轻吹着瓷勺里的汤水:“你的配合,现在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
黑水刘噎住,对方说得是实情。
大网已张开,沈兆隆、沈兆威,不过是瓮中老鳖。
“不过,你也不是全然无用。”阿耀说话时,手离开汤盅,搁在桌上,“你可以帮我做事,而不是帮沈家做事,更不用看李飞光的脸色。”
手中筷子落地,黑水刘傻了:“耀总,你这话说得我有点害怕啊。”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赚够钱了上岸。”阿耀问道。
黑水刘自嘲:“嗐,有钱谁愿意在水里泡着啊,又不是鱼虾。”
阿耀笑了:“正好我也是,只不过不想做沈家的鱼虾。”
“耀总,你这么说,就不怕……”剩下的话,黑水刘没敢说出口。
阿耀盯着他:“那要看,你是想和我做一条船上的蚂蚱,还是一只秋后的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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