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残又病,但是攻!
有的就算遇到了,也不一定能够成功拯救。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谁也不知道无意中擦肩而过的某个人会在上上个周目里或者下下的循环里和自己发生了什么。
等很久很久以后,等他们彼此恢复全部的记忆,就会想起,原来我们错过了那么多次…原来就算遇到了也不代表能好好走下去…
主观上,记忆一般只会保留满意度最高的那一次。并不代表其他几世就不存在…总会有那种以外,会导致重来的搭档会记得以前的记忆…
系统之间也会有交流,只是他们之间的交通很大程度是通过特有的波动。
一般很少会像人类任务者那样,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听说有时候还会组队进入某个高危世界,会互相分工…
而AI的学习能力虽然很好,但他们究其根本也只是有样学样而已,并不代表他们真的知道那些行为代表什么。
大抵是人类当久了,那场实验里几个系统居然像人类一样围在一起。互相看了眼各自的拟态,然后…一言不发。
系统的空间内部是可以更改的,只要他们想的话,可以把这里变成任意的场景。但那时的几个系统都没这个心思。
就这么在一片纯白的空间待着。
一片寂静中,其中一个系统的提示音,代表有消息,他再回复完消息后,看了看其他几个关系不咸不淡的同僚。
“额……你们重复多少遍?”
这个话题出来以后,凝固的气氛这才慢慢开始松动,开始说着自己大概都重复了多少遍,并且大概都发生了什么。
最少的也有五百多遍,最多的一个重复了接近三千遍。
而重复的这么多遍里,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结局都非常凄惨。各种外力的因素,又或者因为误会,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选择都可能会影响接下来的全部…
比如有个系统抹去记忆以后的身份是一个很贫穷的瘸子,在重复循环里,能够遇到搭档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一。
也就是说,他经历一百次的重复,经历不同的程度的死亡,也才能和搭档相遇一次。就算相遇了,也可能只是擦肩而过的那种…
更多的结局并不是温暖的,反而是充斥着贫穷,饥饿,寒冷,疾病,嘲笑。这些经历极大程度上让系统更像真人。
但同时,也会让系统崩坏的程度更深,直到他和他曾经的搭档重逢,才会结束这场循环。
重复次数最多的那个系统脸色不是很好,可能就是因为重复的次数太多,他的崩坏程度也非常深。
在他的世界里,他本来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新贵,去被他的大伯陷害双腿瘫痪不说,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里。
每天吃一些冷饭冷菜,病号服遮盖住的地方都是伤口,而为了不被注射药物,他还不得不装疯卖傻。
而他的搭档一次次靠近他,伤得比他还要重。好像昏迷了很久都没醒过来。
里面的人依旧还在继续运转,日升日落的一天一天过着,他们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生活的世界是虚假的。
或许他们会在不同的时期做一些梦,会梦到别的时间线发生的事,梦到他们或错过或时机不对的相遇。
对于他们来说,仅仅只是一个梦。基本上并不会放在心上,最多在梦醒以后转身继续抱着身边的爱人,在心里感慨一句,幸好我们没有错过。
还有一个系统因意外眼睛看不到,而在他循环了那么多次里,也只有一次,他的眼睛被成功治好了。
在更多次的循环里,他的眼睛并没有治好…而他的其他结局,有出车祸意外死亡,有生病死亡,各种各样的死亡…
就算没死,也只是潦倒度日。
其中有一次重复里,他被忽悠着去做了按摩师,一个月就那么一点点工资,勉强度日。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有残疾证,不知道每个月仅有的两百的补贴也要被院里的“妈妈”们偷偷瞒走。
他们并不是每次都会遇到,也并不是每一次都会回来的那么凑巧。
在别的时间里,孟锐回来的时间都不一定那么凑钱。有的时间线里,他们稍微晚了一点,而越晚一分,眼睛情况就会越恶劣一分,从而导致情况更严重。
还有一次,孟锐再次遇到余朝晖时,是在一家非常破旧的按摩店里,那时的余朝晖已经不是记忆中的样子,他被生活磋磨得不成样子,手上都是厚厚的茧。
“有时候我觉得我是余朝晖,但有时候我又觉得我不是他。”
那个经历了那么多的系统看不出有什么波动,他那时已经脱离情感模块,所以就算回忆起那么多,也只是看电影一样。
他只是一段虚拟的代码,余朝晖只是系统随机衍生出来的其中之一罢了,从他睁眼的那一刻,余朝晖就只是余朝晖。
系统们并不是他们,也无法完全的成为他们。
对于系统来说,那些前尘,仅仅只是实验,就像做的一场梦。但对于梦境里的人来说,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梦,对他们就是完全真实的人生。
里面的生活依旧还在继续运转,日升日落的一天一天过着,他们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生活的世界是虚假的。
或许他们会在不同的时期做一些梦,会梦到别的时间线发生的事,梦到他们或错过或时机不对的相遇。
对于他们来说,仅仅只是一个梦。
梦醒以后,基本上并不会放在心上,最多在梦醒以后转身继续抱着身边的爱人,在心里感慨一句:
幸好我们这一次没有错过。
作者有话要说:
也可以理解为是一场梦。
第86章 第五单元番外
宋致远不喜欢蛋糕,尤其草莓蛋糕。
所以手底下的人几乎从来不会触他这个霉头,他的生活中几乎也见不到这两样东西。
但几乎没人知道,这里的不喜并不是他真的不喜欢,而是一种很想要很喜欢,但又没得到过,又不好意思说,于是好退而求其次,干脆说自己不喜欢。
这个心路历程稍微有一点点复杂,要解释道话,又要从宋致远很远很远的童年开始说起,实在太麻烦了,还是稍微简洁一点吧。
其实说白了,就是死要面子,宋致远稍微有一点点无伤大雅的执拗,一边喜甜,一边觉得男生喜欢吃草莓蛋糕很丢人,所以平时根本不好意思说罢了。
太六大
第一次吃蛋糕,反而是在宋致远成年以后,三十好几的人了,还被一个年轻人捂着眼睛,装模作样地让他不要睁眼。
“你一定会喜欢的。”江逸的口气非常的笃定,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一往无前,“我…向你保证。”
听说蛋糕是江逸自己做的。早在江逸捂着宋致远眼睛时,他就已经闻到了香甜的奶油味儿,也闻到了草莓的清香。
明明早已经知道是什么,可在对方放下手时,还是非常配合的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随即,他轻轻摇头:“我不喜欢,不过…”
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衣着干净整洁,他刻意的顿了顿,“既然是你准备的,那可以试一试。”
那语气就好像很勉强一样,不过江逸并没有在意这个,他的直觉一向非常准,如果宋致远真的不高兴的话,他其实是有感应的。
“是我的荣幸。”
年轻人的心思几乎都写在脸上,宋致远几乎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蛋糕里肯定有东西,甚至也知道江逸藏在里面的是一枚戒指。
不仅知道是一枚戒指,宋致远连戒指的样子,戒圈的大小,包括戒指的材质,在哪里购买的,什么时候购买的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但他还是完全当做不知道的样子,全程以一种他自己也说不太上来的心情,看着江逸蹩脚的演技,明明快笑出来了,还要装出一副不知道的样子:“啊,这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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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着他拿着戒指单膝跪在他面前,宋致远这才稍微认真了一点点:“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你现在是在向我求婚吗?”
“对。”江逸点头。
那时他们在一处小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