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老攻,但男妈妈
“对不起,系统延迟是偶然现象,并非区别对待。我们也是花了一段时间,才能在这许许多多的世界里定位到你——聂小棠。”
我眼像针刺似的猛然一跳。
“你说你找聂小棠找了很久?”
“是,你上辈子爱好是厨艺,父母是高级厨师,你的梦想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饭店,你穿越前正在看这本小说,我没说错吧?”
“有一点错了。”
“何处?”
我指着眼前沉甸甸的墓碑,声音里露出的冷冽可让小儿止啼。
“我今天扫的就是聂小棠的墓。”
“他都已经死了好几年了,骨头都化成灰了!”
气氛冷得像从一个鬼故事过渡到了另一个鬼故事。
周围的一切空气都像是慢了一拍似的沉静和死寂。
阿九一成不变的标准ai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电脑死机般的空白。
“系统从来都不会出这样严重的错误。”
他说话一顿一顿,像卡了半天的机子在缓慢重启。
“如果聂小棠早已死了,你又是谁?为何系统显示聂小棠还活着,还定位到你身上?”
我嗤笑一声,笑声在坟茔面前像是一只山间的野猫孤魂发出来的,吸了笑气的人都不会像我这样笑得诡异,然后我伸手抚向了那寂静无名、磐石一般的友人墓碑,遥想着这个名字。
聂小棠。
简简单单三个字。
却连接了我与另外一个流落异乡的孤独灵魂。
二十二年前,杀名赫赫、武震八方的北地武林三大世家之一的聂家,多了一个呱呱落地的男婴。
聂家的五少爷——聂楚凌。
也就是我。
投到世家做少爷,本该是个头等胎,对吧?
可聂家这头等胎和泰坦尼克号头等舱一样——不死也生不如死。
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结构严密的暴力组织,金玉其外的背后是连败絮也不如!
它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坛,除了镖局客栈等正经生意,还以一种近乎竭泽而渔的形式,去征收各大帮会、镖局、客栈的保护费,逼不少人一夜破产,骗许多帮会接近倒闭。而这已经是一笔相当缺德但可观的收入。
可它还不满意。
还要赚更多的黑钱。
黑到侵占财产,绑架勒索、暗杀灭口、折磨刑讯,下至升斗小民,上至名人富贾,甚至庙堂官员,没一个它动不得、杀不得、欺不得的。
出生在这等粪坑的我,从小就学着搅便。
七岁时,我就被祖父扔进数九寒天的雪地里学剑,身上的冻疮从五根手指一路长到了十根脚指。
十二岁,我被老爹扔进一个山洞里钻研百家剑法,学不会就一直不能出,后来我在里面吃了几个月的烤壁虎加烤老鼠,险些练得走火入魔,也就勉强精通了十七路剑法。
我拒绝杀人,便被家族里一个性子阴冷残暴的长辈,带到了人迹罕至的戈壁,扔进了一群作奸屠村的□□|徒里。
他当时恐吓说——这些邪徒和胡人教会的神父一样,最喜欢小男孩了,我若不把这群邪徒全部杀了,迟早被他们给开了苞。
天可怜见,那时我(身体年龄)才十五,就就被迫在人迹罕至的沙漠地带,面临酷日暴晒与迷途险踪,手里只一把剑,和几天的干粮与水,还要与一群狡猾的邪|教徒周旋。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我说的是我太可怕了。
因为我发现学来的十七种剑法真的有用。
它竟然真让我一个人围杀了十几个教徒!
本来我以为自己是学渣,学的剑法也是渣,结果听祖父提起,我爹年轻时入山洞比我还长,结果只学了其中的五种剑法。
……
原来我爹才是真渣啊。
阿九听得神采奕奕:“那你如何遇到聂小棠,又怎借了他的名?”
我抚着手下的墓碑,感受那石块儿传来的坚实与寒冷,胸腔好像有一堵石墙堵着,怎都不安顺。
过去凭剑法,我一夜间斗杀了“浑河谷”十三位邪道高手,也曾在荒无人烟的大漠里灭了邪|教徒的一整个据点;我曾在敌对帮派卧底卧到高位,也曾因刺杀而当过杀猪小贩;我杀过人,是他们不做人,我也险些几次被人杀,他们都成了我腰间背后的疤。
但脱离聂家后,所有仇家都放心来找我了。
上百里刀光剑影,数百人追杀围堵。
逼我来到了一处破庙暂避。
在那里,我遇到了聂小棠。
我目光一柔,声音渐拾起未经沧桑的清亮。
“初见他时我吓了一跳,后来发现他也姓聂,却与聂家无关,只是出生在聂家村。”
不知谁先用了现代用语,我们猜出彼此是老乡,两人不分彼此地狂喜,谈了三天三夜,几乎说天说地,说生说死,说到上辈子追的番这辈子追的话本,把穿越前后的大小事儿都交代。我们像和阎王爷赛跑,要在死亡追上我们之前成为最好的朋友。
阿九津津有味地听:“你和他很投缘?”
岂止投缘?我们携手逃出追杀,便从老乡升级到了生死之交。两个月间,我与他像一个人似的拆不开,天天吃喝玩乐、走鸡斗狗。我几乎把从前想做又不敢做的一切乐事儿都做了,只因为有他,一个知根知底、笑靥连连的好朋友在身边。
然后我看向了眼前。
好朋友躺在墓堆里。
墓石的一角尖锐得宛如当头斩下的闸刀,香上燃着的烟本该袅袅如雾,此刻却像一根硬邦邦的铁条似的直直向上,看着它,我仿佛看到了聂小棠的最后一面。
两个月后,聂小棠因一件事与我分开,后来我听说有仇家在寻他,就星夜兼程去找人,我想提醒他小心,或让他和我一起避避风头。
找到他时,他正躺在一张床上静静看我。
我当时是松了口气,因为我看见他至少还活着。
并且我没见他身上有血,看上去是没什么伤口。
然后我走近。
发现他歪身子看我,看上去像刚睡醒还撑不起脖子。
他确实撑不起脖子。
枕骨以一种恰到好处的方式断了。
两只手耷拉下来,膝盖以下像没了骨头,好似是被人一分分一寸寸地揉碎了。
我僵立原地,身上燃着的血一下子就冷冻到底。
如此重伤,他也不肯死,只是眼巴巴等着我这个相识不过两月的老乡,他撑着最后一口残气,睁着明亮如初晨的眼,与我说了最后一点话。
他曾送给我很多珍贵之物,如他下厨煮的一杯羊奶奶茶,他挖了莲藕做出来的一碗独一无二的老乡甜汤,又比如绝境时他给我的一份希望,但那时他送我的东西,比这些都要珍贵。
他把自己的名字送给了我。
他许我用他的身份活下去。
然后,我知道自己已没了任何退路。
那些杀死他的人也没有了任何退路。
阿九道:“那些人呢?”
我面无表情地把身后的匣子打开,取出一个石灰腌过的人头,摆在了真聂小棠的墓前。
“一共五个凶手,这是最后一个。”
三年间,我先斩了“雀刀派”的恶人李浮雀,他喜欢把妇孺当麻雀一样砍碎,是他捏碎了聂小棠的手骨膝盖,而我学着样儿砍碎了他的手骨膝盖。
“沾花一身轻”的花袍轻,曾轻柔地捏断了四个孩子的脖子,也是他让聂小棠断了枕骨,我就把他的袍子撕成条缠在他脖子上,慢慢地,叫他在我面前窒死。
接着,我点了匪帮头子朱草露的咽喉,挑了杀师狂徒曹落朝的手脚大筋。
不久前,我在扇州方向发现了最后一名凶手,他一直在外逃窜,可我还是找到了他,把他的人头从千里之外带了过来。
这就是,我今日扫墓的目的!
我看阿九,抱一丝可笑的希望问一句更可笑的话。
“你这穿书局有没有什么神通,能使死者复活?”
阿九叹道:“他的意识已遗失在世好几年,不能再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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