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狗血文弱受成攻了
装在口袋里的手指指尖一颤。
大马路上,追问兔子无果后,顾大爷先是被偷袭,再是被表白。
卒得明明白白,毫无招架之力。
路口开来辆空出租,顾寅想也没想,抬手招了车。
“...上车。”
顾寅心不在焉向司机报出了个地名。
虽然但是,顾寅品过来不对:这兔子就是在转移话题。
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他的手段多了,嘿,用表白来转移话题,是不是有点恃宠而骄了!?
可顾寅又不得不承认...非常可爱!
出租车把两个人送到了目的地。商街商场。
谢奚:“寅哥?”
顾寅带着谢奚走了直达某层的电梯,“对,你说的没错,我早就准备要开一场发布会了。”
关于发布会,顾寅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这次从南北山回来,他就是要把谢奚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
“所以,我给你订制好了一套衣服。要打一场漂亮的仗,怎么能少了合适的行头。”电梯到达,顾寅走出,对面是他以前最喜欢的西装品牌。
“谢奚,你继父做错了事,以及他的企业做错的事,确实是很严重的错事,但并不是你的错。没有人可以指着你的鼻子质问你的良心痛不痛,更没有人要求你的后半辈子为了不属于你的错误承担什么。你有能力,当然可以回馈社会,在此之前,我不会放任任何流言攻击你。”
这是他养好的小白兔,渣攻不能辱没他,流言蜚语也不能。
顾寅唇角勾起,这本书的作者早就换人了。
他才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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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章了,顾寅子终于可以穿回正装了!
虽然,正装也是用来脱的...
咳咳,比脱衬衫带劲多了~(我没有暴露奇怪的东西!)
第66章 照片,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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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寅最喜欢的品牌, 品牌店对同时服务客人数有要求,不能超过五位,因此店很大, 也很清静。
店里正好有五位客人, 其中有两个年轻靓丽的名媛。她们看起来是闺蜜, 一边挑选着衣服,一边拿着手机聊笑, 欢声银铃一样悦耳。
黄裙子的女孩拿着手机靠向绿裙子的女孩,问:“你看到这条推送了吗?”
绿裙女孩点头:“看到了呀, 之前查封的那个餐饮企业的事嘛, 公司的事我不清楚, 不过推送上那两个哥哥可真好看,我要是没有未婚夫,非得去追不可。”
黄裙女孩:“算了吧, 追什么追呀, 这事儿闹挺大的, 上面说还要召开发布会...我真不懂了, 这要搞什么,现在也就媒体愿意追这事的后续, 正常人谁愿意靠近, 别给自己沾一身腥...”
绿裙女孩:“唔...倒也是...太可怕了,下面骂声一片, 还有人说恨不得他也去死...”
说着说着, 闺蜜两人绕过一根大理石圆柱, 恰好对上了的推送里的两个主人公。
主人公比推送上附着的照片还要好看, 一个温润俊朗, 一个清冷稠丽, 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柜台经理见到顾寅,亲自过来迎接,笑着问好:“顾先生下午好,您是高级会员,享受特殊通道,不需要等待正在店内的五位客人离店在接受服务。”
两个女孩:“......”
还是这家店的高级会员?!
很显然,对话一定都被听到了。
偷偷说闲话当场撞到主人公,这种被抓包的感觉太尴尬了,两个女孩的脸色瞬间变得爆红。
绿裙女孩掩耳盗铃一样,掐着闺蜜的胳膊强行开启了下一个话题:“啊,你有没有听最近的新歌?布布现在是越来越火了,新歌一出来就霸榜,甩后面的人几十条街呀!”
黄裙女孩顾不得被掐的生疼,使劲点着头附和:“也不知道他是跑到哪里进修了,新歌旋律一出来我就不行了,太好听了!”
绿裙女孩又说:“我未婚夫也是音乐人嘛,成天在家夸呢,从商业价值夸到艺术范畴,还说什么这曲子不是谁都能做出来的,在外面重金难求...我觉得他说的太夸张了,好听就说好听就是了嘛!确实超好听!”
黄裙女孩:“对对对,上一首《不倒》也好听,不也是霸榜?还得了奖吧?当时你未婚夫就跟我们说这首歌多好多好来着呢,走走走,咱也别买衣服了,回去听音乐熏陶一下!”
也不逛了,掩饰着尴尬,拉着手匆匆离开了品牌店。
媒体新闻的事摆在眼前,顾寅不动声色瞧了眼谢奚的表情。小白兔一如既往的淡漠,娴静的好似全世界与他无关。
顾寅微扬的唇线往下拉了拉。
明天,他就可以把小白兔的名声都洗干净了。
在此之前,顾寅借着刚刚那两个女孩的话题,问谢奚说:“她们说的是布倒翁的歌吧?你听了吗?我知道你很喜欢布倒翁。”
谢奚平静无波的表情出现了微妙变化:“我很喜欢布倒翁?”
顾寅看他:“不是吗?我看你很喜欢他的样子?害,没事,布倒翁人挺不错的,哥又不反对你追星,你看你不是连人家微信都有了?追星追得也挺成功。”
语气很轻快,尽量不让谢奚去想新闻和推送的事。
谢奚眸色深了深。
是了,顾寅还不知道他和Lex唱片公司的合作关系,也不知道他已经帮布倒翁谱了好几首曲子了...
所以,寅哥原来一直以为自己喜欢布倒翁吗?
怎么会有这么偏差的认知?
谢奚瞧着他:“寅哥,我只喜欢你。”
顾寅猛地被呛住:“......”
唇色在店内冷白的光下,红润动人。
谢奚乌黑的眼底沉成了深色。
那边柜台经理正好取回了两套订制衣服,顾寅眨了眨眼,回过神,接过衣服,把给谢奚订的那套扔到谢奚怀里,转身往更衣室走,率先去换衣服了。
人走得快,带了一阵清风,但耳垂上的微红还是留在了谢奚眼里。
谢奚抿了抿唇。
他发现了一件事。
寅哥好像听不得这种话。
更衣室里灯火明耀,顾寅一折,关上了门,颀长挺拔的身行暂时离开了视线。
顾寅平常里总喜欢温和待人,不高兴了会锋芒毕露,但就是这样的人,一句“喜欢”就能让他变得通红。
这还没做什么更过分的呢...
比起顾寅纯粹的好,谢奚想要的更多。
谢奚所有的薄情寡淡都被顾寅一手养贪了,顾寅每给他一个甜头,都在增添他多一分的妄想。
想要那天晚上一样,看着顾寅在他手里失神,看他明艳的眼睛浮上一层润泽水汽,瞳孔也会稍稍放大,耳垂会一点点变红,还要白皙细腻的脖颈,最想念白瓷上跳动的音符点墨小痣...
得寸,还想进尺。
想拥抱,想亲吻,想滚在一起殷红滚烫,一起融化。
想把糟糕的过去解决,想把最好的自己全部都给顾寅。
手机在口袋里嗡嗡震动。
按下接听,手机对面传来已经熟悉的烟嗓:“谢奚,那个人在南江了。”
谢奚淡淡嗯了一声:“苏楠,你在南江吗?”
“你怎么叫我名字了...”苏楠一愣,嘴里的烟差点都掉了,回答说:“我在。”
谢奚:“我们见一面,计划我答应了。”
苏楠声音压低:“你...确定吗?”
谢奚敛目:“不想浪费更多的时间。”
挂了电话,眼睫下掩着丝丝的暗光,谢奚推门,走进了更衣室。
——
谢奚换好衣服出来时,顾寅人已经在外面了。
墨蓝近黑的昂贵定制西装,埃及白棉的衬衫,顾寅骨节分明的手指刚从领带上放下,听到动静,侧首望过去,看到了他家新鲜热乎出炉的小白兔。
于是眉宇舒展,脸上绽出笑意,西装笔挺的端庄英朗又被温润所替代了。
顾寅为谢奚挑选的米白色。
这是一种比洁白要柔和的颜色,最衬他家白兔,精致漂亮有余,又不会过于冷洁少了人间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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