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丛大人在用人方面有自己的考量。
制糖组,纺织组,榨油组,以及现在的玻璃组,尽量不让人员产生重叠,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这样后期几组还能同时进行,实现效率最大化。
相比起其他三组,玻璃的工艺流程是最长的,开采石英石,粉碎石英砂,制作模具,提取碱液,甚至还有前期的烧炭,因此丛容又将之细化为开采组,粉碎组,模具组,碱液组以及木炭组。
事实证明,分工合作的方案实属明智之举,无论是眼前的原始大陆,还是万年后的现世,大部分人其实都不擅长处理过于复杂的工作,能同时精通各项工种的毕竟在少数,分工能让整条流水线忙而不乱,每个人都专注自己手头的活计,熟能生巧,更进一步提高效率。
三天后又有一窑玻璃被烧制出来,而且这一次炸裂的只有不到二十块。
那些失败品丛容也没有扔掉,有爱美的族人或者奴隶想要,丛大人都十分慷慨地给了一小袋,剩下的全部收进仓库,指不定哪天能派上用场,或者回炉熔成新的玻璃。
接下去的日子,丛大人难得短暂地清闲下来,然后他算了算时间,藤壶部落的水稻应该已经成熟了。
异世大陆的水稻生长周期和小麦一样,差不多只有三个月,而刚刚过去的雨季却持续了将近四个月,所以按理水稻早就该收割了。
丛容有点担心台风天会让水稻减产,甚至是颗粒无收,然而实际情况如何,还是得派人过去看看才能知道。
以及海贝部落的盐也到了约定交货的时候了,另外有机会的话,他还想再从白水大陆弄点有用的作物和矿石过来。
不过从大人这一次不打算亲自带队,一来作为炎黄部落唯一的掌权者,就像棋盘上的将一样,他的主要职责是坐镇大后方,稳定民心,实在不适合当一个游商。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时代,出远门真的很费脚。
“那丛哥准备让谁去?”炎朔斜靠在床头,无处安放的长腿微微屈起,手里把玩着一把小巧但一看就很锋利的石刀,姿态闲适。
丛容原本属意的人选是炎卯,不过相比起游商,炎卯其实更适合当一名战士,再说涉及到水稻和盐,丛容不希望出现半点纰漏,因此去的人既要对他足够忠心,又要有足够强悍的武力,脑子还要足够好使。
丛容在心里把炎黄部落的成员全部过了一遍,目光最后落到少年身上。
“我?”炎朔转动石刀的手一顿,神情却没多少变化,“丛哥,你知道我不想和你分开。”
自从上次的“数牙齿”事件后,少年规矩了不少,连睡觉的时候都老老实实的,两人间的气氛和谐又纯洁,这突如其来的一记直球打得丛大人有点懵。
还未等他开口说些什么,少年的声音再次响起。
“但只要是你的要求,我从来不会拒绝。”
第90章 城墙
丛容两辈子都是行动派,确定好领头羊后,炎黄部落的临时商队便组建起来了,为首的自然是经他精挑细选的首席“心腹”——他家狼崽。
回想起昨晚那句纯粹到极点的情话,丛大人没来由还有些耳热,不得不说,被撩这种事真的防不胜防。
除去炎朔,这支商队另外还有二十名成员,其中族人和奴隶各占一半,族人中包括炎丁炎青这样的战士,奴隶则有老莫,多虻和鸵,红果主动提出当随队的医护人员。
红果虽然是个女人,长得也不算强壮,心理素质却比部落里绝大部分男性都要好,手也非常稳,一些小伤口的缝合已经能够独立完成。
丛容另外又教了她几种正骨接骨的手法,红果学得也很快,用来应付常见伤绰绰有余。
红果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穿着干净的棉布长袍,纤腰上还绑了个巴掌大生的小挎包,里面装着针线,几把备用的手术刀,以及丛容给的两管麻醉剂。
她下巴微抬,站得笔直,宛如一只优雅聪慧的天鹅,炎卯抱着双胞胎儿女,看向伴侣的目光满是骄傲与爱意。
颜秋也想跟着商队去白水大陆见见世面,结果被丛容拒绝了。
不论河谷农场还是海水晒盐的方法都属于机密,颜秋虽然是逃亡过来的,但他毕竟是圣城人,说白了,丛容目前对他并非百分之百的信任。
颜秋显然也明白这一点,讪讪地摸摸鼻子,小声问:“丛大人下一次呢?下一次我能跟着去吗?”
丛容瞥了他一眼:“看你表现。”
小白花顿时高兴了,忙不迭答应:“表现表现,我一定好好表现。”
这一趟远门起码要一个月左右,丛容挨个对成员们说了鼓励的话,并承诺只要人平安回来,不管能不能拿到稻谷和盐,都会奖励他们糖和棉布。
“丛大人,我不要糖,换成树渣纸可以吗?”炎丁一张俊脸皱成了包子。
之前丛容给的树渣纸他已经用完了,于是中二期男性原始人重新过上了用树皮和草叶擦屁股的日子,怎么说呢?就菊花和手指都挺遭罪的……
丛容被他的表情逗乐了,笑道:“行,给你十叠树渣纸。”
炎丁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丛容最后走到炎朔跟前,少年漆黑的眸子与他对视:“丛哥,我也不要糖和棉布。”
“你不会也想要树渣纸吧?”丛容心情颇好地开着玩笑。
炎朔也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邪气,他毫无征兆地往前迈了一步,贴近青年的耳畔,声音低沉:“等我回来再告诉你。”
丛容:……
他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耳朵,就见少年一扬手,带着临时商队出发了。
丛容一个人回到神庙,尽管以往炎朔白天也会出去狩猎,但这次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清楚不是一回事,他坐在宽大的主座上,望着空荡荡的石头房子,一时间居然觉得有些冷清。
小奴隶不在,丛大人随便煮了米饭就萝卜干,一顿午饭草草了事,下午仓来汇报集体宿舍的建造进度。
“宿舍已经全部造好了,窗户也都按上了玻璃,逃奴们随时都可以搬进去。”
这次因为参与建造的人数翻了一倍,房子起得比丛容预计得还要快上不少。
“今晚就安排他们住进去吧。”丛容对仓道。
兽屋尽管也能遮风挡雨,终归不是适合长住的地方。
灰角坐在荒山脚下的一块大石头上,周围是横七竖八堆了一地的石料。
距离他们逃亡来到炎黄部落已经过去快一个月,灰角每天的伙食是三顿白花花的大米饭外加大块兽肉。
没错,三顿。
灰角如今回想起来还有点不可思议,在红日部落,即便是首领和祭司一天也只能吃上一顿,好的时候两顿,更不用说像他们这样的奴隶,挨饿才是常态。
在灰角的记忆里,所谓食物是找不到半点肉沫的肉汤,是大热天散发着阵阵馊味的菜团,是硬得能崩掉牙的树皮……
每当红日族人燃起篝火,架起烤肉,灰角就和其他奴隶一起缩在潮湿阴暗的洞穴里,拼命咽着口水。渐渐的,次数多了,灰角发现自己麻木了,哪怕再香的烤肉,也无法激起他的食欲。
他觉得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直到那天老莫在丛容的吩咐下,给他打了一碗白粥,黏稠的半流质物顺着食道滑入胃袋,灰角感觉不止身体,他的灵魂似乎都被这种香甜的味道滋润了。
那一刻,灰角哭了,泪水溢出干涸的眼眶,他知道他终于活过来了。
灰角拍了拍腰上鞣制得干净又平整的皮裤,如今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干的活儿和从前差不多,但因为吃饱了,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而且这里的族人不会肆意殴打奴隶,狩猎本领却比红日部落的那些家伙要厉害得多,从不会空手而归,灰角已经连着吃了好几天的肉了。
他发现来炎黄部落的这段时间,同伴们都肉眼可见地壮实了不少,蜢那小子甚至还长高了。
想到这儿,灰角方正的脸上不自觉露出一抹笑容。
作者其他作品
上一篇:男友是万人迷,而我是路人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