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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作者:九月草莓 时间:2024-07-31 03:36:56 标签:仙侠修真 穿书 情有独钟 萌宠 欢喜冤家 群像

  白色的剑身瞬间被鲜血染成了红色,下一瞬,冰霜包裹血迹,又碎裂成片掉落在地。欲雪恢复先前冷玉般的模样,自己归入男子鞘中。
  “……聒噪。”
  男子微微叹了口气,以余光瞥了眼释荆倒地的位置。
  “又杀一人。”
  他像是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出一句:
  “……罪过。”


第54章 前尘往事
  男子抱着林尽一路走出金鳞城,城外大树下,一身红衣的小姑娘焦急地转着圈圈,等看见男子身影,她睁大眼睛挥挥手:
  “师兄!!!”
  花南枝一路小跑过来,等靠近了看见林尽身上的血,她一张小脸瞬间吓得煞白:
  “……喂,林尽!你没死吧?师兄,他没死吧?!你不能死,你死了我怎么跟鱼老和巽门主交代啊!巽门主会让我进天阶苦修境关一百年的!救命啊!救救林尽!林尽!你不能死!!!”
  林尽还没从从昏迷中醒来,人还迷糊着,就听见花大小姐的大嗓门像梦魇似的在自己边上催魂。
  他张张嘴,咳了几声,却牵扯到了腹部伤口,痛得他只能闭紧眼睛生生扛过去。
  等到痛意稍稍散去些,他脑子稍微清醒点,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正被人抱在怀里。
  他吓了一跳。
  “别乱动,你伤很重。”
  男子语气淡淡,温声提醒道。
  林尽艰难地睁开眼睛。
  身边的年轻男子携着股冰霜般的冷意,但气息却很温和。他面容清俊出尘,眉目间是不沾人间烟火的淡然。
  刚刚,林尽好像听花南枝叫他“师兄”。
  林尽勉强回忆着,也试探着唤了他一声:
  “大师兄?”
  “嗯。”
  果然。
  被称作“师兄”,还能如此轻松地将他从魔修手里救出来,估计也只有烟雨山那位大师兄能做到了。
  修真界如今有两位天骄,均是武道万年难遇的剑修天才,也是被世人称作最有希望摸到“飞升”门槛的人,其中一位是本书当之无愧的第一女主,另一位,便是这位烟雨山大师兄晓云空了。
  晓云空是三宗钰亲传弟子,还是南乾门首徒,论修为论资历都是山门顶尖,加上林尽原本就算半个南乾门人,跟着花南枝唤他一声大师兄也没什么错。只不过这位大师兄在原书里似乎不是什么正面角色,结局也不怎么好,可林尽现在身上痛脑子也痛,没精力细想了。
  其实林尽还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被人这样抱实在有点难看,但现在他浑身骨头都像散架了似的,腹部还被人掏了个洞,实在没法逞强,索性彻底摆烂,在晓云空手上当个咸鱼算了。
  林尽紧绷的精神放松下来,浓重困意席卷而来,他觉得自己又要晕了,可就在意识深陷入黑暗的前一秒,他突然惊醒:
  “我的……我的狗呢?”
  “?”
  他这话让晓云空有点茫然。
  晓云空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于是望向了花南枝,而花南枝一拍脑门,左看看右看看,赶紧从地上抱起一路跟着晓云空出城、如今正在边上蹲坐着的球球。
  “你的狗!快,球球,快见你主人最后一面!别让他去时还留着遗憾呜呜呜……!”
  “……”
  不至于,不至于!
  林尽颇为无语,但他没有力气解释了,他最后一点力道,全部被他用来抱紧花南枝送到他怀里的小狗崽。
  他的一颗心到现在才彻底放松下来,他蹭蹭趴在他颈窝的那团毛茸茸的温暖,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小声同他道:
  “坏狗,还不信我。
  “我说了,我能保护你的吧?
  “下次,不许自己走了……”
  林尽的声音越来越轻,最终,他嗅着小狗崽身上那股火焰和青草交织的味道,彻底沉入了黑暗里。
  很疼啊,从小到大,林尽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几乎要撕裂身体与灵魂的痛楚。
  也是,和谐社会,才不会有莫名其妙的荆棘从地下蹿出来捅人腰子。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告别这种刀尖走路的日子呢。
  好想回去啊……
  “小没!不是,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回来怎么成这样了?!哪个龟儿子把老夫的小没伤成这样?!”
  摸鱼子拖着沙哑的嗓音在边上跳脚,没过一会儿,林尽又远远听见一声熟悉的尖叫:
  “啊!怎么成这样了?!晓云空,花南枝!还有那个姓韩的小子呢?!你们给我解释清楚,我徒弟怎么变成这样了?!”
  耳边一片混乱,林尽听不太真切,有时候甚至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但他能听出他们的紧张、慌乱,能感觉到有人握住自己手指时的温暖。
  他们都在关心他。
  他们都爱他。
  相比之下,身上的伤,好像都没那么痛了。
  那原来的世界呢?有没有人关心他去了哪?如果他悄无声息地死去,会不会有人发现他,会不会有人为他哭泣?
  林尽脑子里被一些乱七八糟的糟糕回忆和想法填满,但他清楚地知道一件事——林尽从小到大,都不是个被人爱着的孩子。
  他记忆里没有他的父母,即便有也是两道十分模糊的影像。在他的回忆里,从他记事开始,他就一直住在小姨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因为不是自己的家,所以他说话做事一直小心又拘谨,不敢跟大人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敢争不敢抢,生怕自己做错了事,就连寄人篱下的资格都没有了。
  印象里,他做过最出格的事,是在小姨家附近养过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崽。
  说“养”也不太准确,因为林尽并没能给它一个家,他只是在垃圾站旁边给它搭过一个简陋的窝棚,然后每天把自己的早餐和午餐钱省下来给它买牛奶和火腿肠。
  那只小狗估计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人遗弃了,林尽还记得它是灰黑色的,个头就小小一点点,一见到他就摇尾巴,还会奶声奶气地冲他叫。
  林尽很喜欢那只小狗崽,那时候,他就算自己饿肚子也要保证小狗有的吃,他想看小狗长得胖胖的,想看小狗快些长大,想看它度过那个寒冷的冬天,去到温暖的春夏,变成威风凛凛的大狗。
  可惜林尽并没能看见,因为,在那年冬季最寒冷的一天,他照常在垃圾站旁边喂小狗,却偶然遇到了提前回家的小姨和小姨夫。
  那天好像是个周六,小姨小姨夫一大早就带表弟出去玩了,林尽以为他们要到很晚才会回来,却没想到,一家三口在林尽和小狗玩的正欢时出现在了道路尽头。
  表弟一看见他就露出了嫌恶的表情:
  “好脏啊,脏死了!林尽,你怎么跟狗玩啊!”
  “就是,尽尽,狗那么脏,身上有很多传染病的!而且,它咬着你怎么办,咬着别人怎么办?算谁家的责任?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小姨和小姨夫也皱起眉指责他,后来,林尽被小姨强行拽走了,任他如何哭闹挣扎,小姨都不放手。
  他只能努力回头望,然后看着小姨夫一脚一脚把小狗踹回垃圾站里。
  林尽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大半,他看不清小姨夫的动作,只能听见小狗一声声凄厉的哀嚎。
  他说,它不会咬人,它很乖的,它只是一只没有家的小狗。
  他说,姨夫,你别踹它,它自己会走的,它很痛,你别踹它。
  他说,我错了,你们教训我吧,你们别伤害它。
  可是,没有人听他的话。
  那天之后,林尽再没有见过那只小狗。
  再后来,林尽再没有动过任何照顾小狗小猫的念头,即便后来,他从别人家里搬出去租了房自己住,也没想过要养一只小狗或者小猫。
  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家,也没能力给小狗小猫一个家,他知道,一旦养了动物就要对人家负责,可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保护不了那些比他还脆弱弱小的小家伙。
  他不想再感受一次儿时的痛苦与无力,不想看他的任何朋友被欺负被伤害,而自己却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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