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吃瓜指南
一边在心里继续续写着赞兔论·云楼,秦渊一边心花怒放状似淡定道:“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如果连自己的朋友都认不出来,那我也不配做你的朋友了,我当然能够认出来你。”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想我都是可以认出来的,因为你很特殊,你站在那里,我就知道是你。”
“......”
“懂了,这就是一见如故!~”
叶云楼的眼神变得略显智慧,一捶掌心:“我也是啊,你一出现,我就知道是你~”
秦渊的回答是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是的没错,这就是兔华词典里,一见如故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我们都悟了呢,小楼。
#满意#
#解释所有权归楼渊组合所有#
第14章 粉色&花花
.....
两个人对一见如故的理解好像出了点问题,但问题不大,至少这两个人都不认为有问题就行了。
接下来才是重头戏,因为两个人都在心里疯狂的翻着打好的草稿,想着怎么助力对方直上青云——叶云楼和秦渊都怕失去对方这个聊得来的朋友,所以做事自然就多了十分的谨慎与思量。
于是两个人就窝在沙发里看一个还挺火的综艺节目。
心思虽然都不在综艺上,但借着综艺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发家致富一类的话题,再然后,在双方都有意的极限拉扯的情况下,话题巧妙地转移到了到了前两天的相遇。
也就是说。
“其实也没有那么惨,我那是很久没出门了,没想到造型过于犀利还拿了个碗坐路边休息,就被好心兔给当成流浪汉了。”
叶云楼默默的试图给自己清洗贫穷兔兔的设定,感慨道:“这世界上的好心兔实在是太多了。”
秦渊倒不认为叶云楼在说谎,毕竟小楼这好歹还有个小窝,但大富大贵实在是称不上,只能说对方是一只普普通通的,走到兔群里就会被兔淹没,除了自己别人都看不出来的兔吧。
所以。
“我那天,钱包和外套都丢了,没有坐公交车的钱,才去捡的瓶子。”
秦渊也在努力的捞着自己,试图洗一洗在对方心里的拾荒兔形象,解释道:“一般而言我不喜欢麻烦他人,尤其是现在的人大多都使用电子支付,借个钢镚的时间大概也不比我捡瓶子的时间少。”
叶云楼点头表示理解。
渊哥虽然称不上穷的一清二白,但也肯定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兔兔,不要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拜托,你们见过谁家总裁谁家大佬出门是坐公交车的吗?
甚至连面子都可以不要的直接去拾荒,就为了一个钢镚?
这设定设置的太过于接地气,只有还没有发家,尚且属于兔生最低谷的大佬兔才会做好吗?
看似接受了对方洗白的双方在心里再次肯定了对方的贫穷,不接受任何解释的那种。
于是乎。
“唉,天上要是能掉馅饼儿就好了~”叶云楼故意说了这么一句话,想要将话题给引到馅饼儿上,看看秦渊对馅饼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再看看他是不是只欠了一股东风之类的。
掉馅饼?
掉馅饼。
秦渊顿时精神了。
不愧是自己的好朋友,和自己果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今天的确是带了个饼过来琢磨着怎么让小楼啃,没想到小楼主动的提出他想要啃从天而降的馅饼。
所以。
“天上不会直接掉馅饼的。”
“按照物理学的理论,天上的馅饼会把人直接砸成兔子饼。”秦渊首先是否定了叶云楼的天上掉馅饼的理论,小楼的性格太软脾气太好,被骗的概率比一般的兔都要高。
叶云楼也不反驳,因为秦渊并不是在和他说大道理,他能听出来对方只是担心他被骗而已。
然后。
“正好最近我要创业,缺个合伙人,小楼你要不要加入?”
秦渊状似淡定的打开了装饼的盒子,在香喷喷的大饼上拴了一根绳,放到了叶云楼的面前,诚恳道:“不需要你掏钱,主要是因为我没什么朋友,做事情也过于板正,需要一个好脾气的合伙人和我搭伙。”
叶云楼:“......”
叶云楼:【兔耳朵瞬间支棱起来.JPG】
巧了啊渊哥,我正想着怎么才能让你发家致富呢,你就自己叼着饼朝着我走来,还问我要不要跟着炫一口?
那当然是得炫啊渊哥!
不愧是我一眼相中的好朋友,我们是不是太心有灵犀一点通了点啊?
我要给你投资,我要给你拉赞助,我必要送你上青云,成为富有的兔上兔。
只不过。
“哥,你现在其实挺像诈骗犯的~”
叶云楼笑了起来,揣着兔爪真诚道:“幸好我没装反诈APP,不然现在反诈APP大概会把我的电话给打爆吧...谁家是认识没两天就开始拉赞助的呀?”
秦渊闻言愣了两秒,这才意识到他和叶云楼认识的时间是真的不长,满打满算好像都没有七十二个小时——他是真的忘记了,他只觉得自己和云楼已经认识了很长很长时间。
“不过一见如故,反过来想想,我们也是故友没错了。”叶云楼敲着手心,笑眯眯道:“我都说了你就是大鹏,一日扶摇而上九万里,既然渊哥哥你愿意带着我,那我怎么可能拒绝~”
“不过投资还是要投的,不然我多不好意思...创业这方面我不太懂,我只能选择躺平。”
“不要紧,我会创,小楼你负责躺平,如果你愿意的话,偶尔能同意我住在你这亿下下就好。”
秦渊知道叶云楼喜欢做兼职,当然不会让他来为什么公司什么公务之类的烦恼,并且看似完全没有私心实际上全是私心的提出了想要登门入室的想法。
他会扫平一切障碍。
没有什么可以阻碍小楼变成富有的兔兔。
故事的结局,肯定是富有的小楼和他的朋友也就是自己,从此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
白手起家虽难,但好在他也有不少的经验,倒也显得不那么难了。
“什么偶尔啊,你就是每天住在这里都可以,反正就我一个,我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秦渊说的实在是太委婉,本就有意和秦渊多贴贴的叶云楼立即朝着秦渊伸出了邀请的兔爪,表示你想怎么住就怎么住,既然你的事业分我一半,那我的被子也可以分你一半。
秦渊:“......”
秦渊:“.........”
秦渊伸出手握了握叶云楼伸出来的兔爪子。
糟糕,小楼有点过于可爱了。
可爱。
可爱。
真的太可爱。
秦渊面上不显,但脑子里现在全是可爱两个字,脑子都变成了可爱脑没错了。
然后。
“?”
叶云楼眼睁睁的看着秦渊的头顶突然像是有种子发芽,然后不过眨眼间就长出了一朵有着两朵绿叶的超粉嫩小花花,旁边还写着一句话:【孤狼僵僵打开了这个人的脑子,呸了好几口后暴打了路过的一只无辜僵僵,然后骂骂咧咧的扬长而去】。
叶云楼:“......”
叶云楼:“???”
这是个什么东西?
为什么突然出现了这个像弹幕一样的东西?
“渊哥哥?”叶云楼喊了一声。
“嗯?”秦渊侧头回应。
然后叶云楼就看到秦渊头上的粉红色小花花像是喝醉了一样的duang来duang去各种扭动,还冒出了漫天飘洒的粉色小心心的简单却格外吸引眼球的特效。
“......”
糟、糟糕。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猛兔细嗅蔷薇?
秦渊这体格这相貌用猛兔来形容没有问题,现在头上突然冒出来粉红色的小花花什么的...
呜呼,这有点太可爱了吧?!
这难道就是他之前开出来的金手指的专用功能,即给他的朋友的头上加上粉色特效?
那他愿意承认这是全世界最有用的金手指没错了——谁会拒绝自己的猛兔朋友的头上会冒出来粉色小花花呢?没有,不可能有!他宣布从现在起粉红色就是他最喜欢的颜色没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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