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庄园系统去古代
来汶山之前,驻守雁门的周勃想方设法从匈奴手里夺取了几匹未阉割的蒙古马给他,这几匹马如今也被他带到汶山,被当成种马精心伺侯着,等到合适的时机再进行配种繁育,如果能和巨魔兄卖给他的战马看得上眼就更好了,说不定能培育出更优质量的良马。
汶山的日子比起长安时自然是艰苦的,这边气候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饮食也不习惯,刚开始的那几个月樊伉很是吃了些苦,整个人肉眼可见地迅速消瘦下去,无名成日到处替他寻摸些吃的用的,时常给他开些小灶,如此过了好几个月,才渐渐适应。
相比起樊伉的辛苦,大黑和阿秃这两只倒像是掉进了乐园里。每天阿秃带着大黑跟着牧人外出去放牧,不仅能帮忙驱马赶羊,遇到危险的时候比如碰到鬣狗狼群,阿秃一只龙就能将它们驱赶到老远的地方再不敢靠近。
附近有些羌人部落见樊伉这里人数不多,却占据着最好的水草肥田,十分富裕的模样,本来还有些不怀好意的想法,见到阿秃驱赶猎杀狼群时的凶残模样,顿时什么想法都没了。
另一个掉进福窝的就是无名兄了。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樊伉就发现相比起荣华富贵,无名似乎更向往自由自在洒脱的生活。
脱离了长安这座牢笼,无名就像是落在岸边久涸的鱼儿终于滑入大海一般,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每天带着两小只在外面野疯了,要不是营地里还有个樊伉,只怕一人两只压根都不记得回来。
系统商城有一种苜蓿,生命力强,生长快,耐寒耐贫,还能防治水土,樊伉命人在河滩和荒坡上都洒下了这种苜蓿草的种籽,这段时日苜蓿草长成了,漫山遍野都是这种三叶四叶的牧草,吸引不了少牛羚野马光顾,偶尔也能碰到非常不错的野马。
比如眼前的这匹。
大汉本土的野马大多都是河曲马,体型粗壮,肩宽惊人,哪怕是樊哙这样的大长腿骑上去,也像是在劈一字马,尤其在没有合适舒适的马鞍问世之前,能爬上河曲马的马背并坐稳都算是骑术了得,更别提骑着这种马上战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所以河曲马比起骑乘更适合做挽马。
但眼前的这匹野马则明显不同。
体型比起普通的野马要高大许多,深褐色的毛发,优雅而精致的头,机敏的耳朵,胸廓深长,肌肉发达匀称,四只蹄足及附在上方的毛发则是亮红色的,奔跑起来的时候,仿佛蹄下生火,十分神骏。
就连一向对人对物十分冷淡的无名看到这匹野马也不由精神一振。
“好马!待我套来给你当坐骑!”
樊伉:“……”
这马就是他故意从系统商城里取出来放在野外等他们发现的!
虽然知道巨魔兄那边出产的马匹肯定质量优良,但亲眼见到之后,这些马匹的质量之高依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这马光看外形就知并非凡品,巨魔兄愿意用底价出售给他,还真是个实诚人。
樊伉不禁感慨着,并暗自检讨自己是不是太奸商了,一堆无用的砂子烧成的玻璃却要价那么高。
要不下回挂给巨魔兄的玻璃制品也用底价好了。
就在他感慨之际,无名已经骑着阿秃拿着套马索朝着那匹神骏的野马飞快地冲了过去。
那马甚是机敏,隔得老远撒开四蹄足下踏火狂奔逃离,转眼就窜出老远。
然而纵然它速度飞快,也比不上在恐龙中就以速度见长的鞭尾龙,很快便被追上。
无名套马索一抛,神准地套中野马,野马性子颇烈,被套马索圈中依然死命挣扎,不肯屈服,好几次差点把无名从阿秃背上拖下去,亏得有阿秃在,冲上前将它拱倒在地,这才避免了无名被野马拖走的命运。
趁着这个功夫,其他的套马人也赶了上来。
“无名公子,可有伤着?”
无名还是第一次被一匹野马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他却丝毫不恼,眼睛亮得出奇。
越是这样性烈难以驯服的野马,就越说明是匹难得的良驹。
有阿秃在旁血脉压制,无名带着十几个套马人很快就将这匹野马制服。
收获了一匹好马,他们也不再继续去搜寻别的野马,直接将这匹神骏的野马赶回营地。
刚好带人巡逻到附近,准备到郎君这里蹭饭吃的王回看到后,不由得眼睛一亮,表情和无名如出一辄。
“好马!”王回顿时饭也不吃了,三步并作两步凑到野马跟前仔细打量起来。
“瞧瞧这面相,口鼻中正,看看这咽喉干净又利落,这腰身,啧啧啧!”王回踱至马身后,脸上的表情更惊艳,“这马屁股多厚重,比武安坊奚寡妇的胸还要浑圆,是匹好马啊!”
王回越说越满意,周围的兵士哈哈笑起来,有人甚至朝他挤眉弄眼:“王将军如何知道奚寡妇的胸长啥样的?”
“去去去,别打岔!”王回此刻的心思全放在神驹上,无心理会这些调笑,挥蚊子一样将他们挥散,仗着当初护卫樊伉在舞阳开垦荒地的香火情厚着脸皮跟他讨要,“日后若是这匹野马繁殖了后代,郎君可否割爱,予某一匹?”
知道郎君此回来汶山就是专为育马而来,这样的良驹必然是要被樊伉当成种马繁育,非常有自知之明地没有开口直接讨要这匹骏马,而是抢先定下了它的后代。
樊伉笑眯眯地道:“王将军放心吧,若当真能繁育出优良后代,必不吝啬。”
反正二代也是后代,三代四代也是后代,王回且等着吧!
第172章
凡事只要开了个好头,后面的事就好办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樊伉陆陆续续又放了不少马出来让营地里的套马人套了回去。
好马套得多了,大家难免有些猜疑。
“最近怎么突然多了许多优良的野马?”尤其是这些野马明显有别于以往所见的河曲马,质量太好了,反而让人觉得不正常。
“我听说原来羌人生活的地方再往西,翻过雪山,还有人烟,兴许这些野马是从山那边过来的?”
“兴许是个野马群?”还有人比樊伉想得更美。
樊伉看了他一眼,指了指天空:“现在还是白天,你做什么梦呢!”
那人嘿嘿一笑,吆喝着其他的套马人一起出去了。
近来运气实在好,说不定真的碰到野马群呢?
樊伉跟巨魔兄一共买了五十匹马,其中骑乘用的战马四十匹,驮马十匹,全都被套了回来,在营地里被人精心照料着。
商城里的马已经过了明路,樊伉便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和无名一起外出套马,而是留在了营地仔细照顾这些种—马。
真的是字面意义上的种-马。
他甚至给每匹马都取了名字,一丝不茍地记录它们的性格习惯,每日都用最好的牧草饲喂,如此过了半年,那些马儿终于慢慢适应了汶山的生活,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般焦躁不安。
不过,为了喂养这些马匹,樊伉好不容易积攒的庄园币也花用了大半,但成果也是很不错的。
等到来年八月的时候,马厩里有二十多匹母马揣上了崽,有几匹还是系统商城里巨魔兄卖给他的。
虽然二十几匹母马并不多,但这至少是个好消息,说明巨魔兄那边的骏马确确实实是可以在大汉繁殖的,至于以后生出来的崽子到底继承的是本土蒙古马血统多一些,还是自身的血统多一些,就未可知了。
汶山的日子安稳下来,樊伉就专心等着烈焰二代的出生。
烈焰就是他们套到的那匹奔跑起来仿佛四蹄踏火的野马的名字,也是他们套到的第一匹野马。
那是匹公马,因为生得神骏,得了许多母驹的青睐,这回揣崽的母马中就有它的马相好,还不止一匹。
果然长得好就是占便宜,开后宫都容易些,不光人如此,马儿也如此。
樊伉对这个看颜的世界已经绝望了。
当然,这期间也并不全是美好的事。
大黑到底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以前那般好,在汶山过了几年自由自在的美好日子,第四年的时候便安静了下来,渐渐地不再那么爱动,老爱蜷缩在樊伉给它做的柔软的窝里,一睡就是一整天,身体也开始出现这样那样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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