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老婆是鬼王
说不知道怎么出去,秦槐当然是诓江云霄的,他生前确实被困在地牢里,可是死后就成了侍奉圣母娘娘的鬼,自然能到处飘荡。
在和江云霄交流的时候,他说了一些真话,但也说了一些假话。
秦槐的确是进京赶考的书生,可是他不是两年前就被抓来,而是二十年前就被放血死的。
他只在真话里模糊了一些细节,九分真,一分假,谁听了都会全然信以为真。
生前,秦槐可是个说谎都会脸红的人,但是他现在是鬼。
鬼话连篇,他说的话本来就不可信,自己说话不过才一分假,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好鬼了。
秦槐被江云霄背着,他们挨的这样近,一低头,他就能闻到少年身上独有的气息。
和那些满身汗臭味的乡下汉子不一样,俊俏小道士很清爽,身上香香的,有那种淡淡的兰花香气,还有隐隐约约的檀香。
那种道观中的檀香,对人类来说挺好闻的,但是对恶鬼来说,却能让他们十分厌恶。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秦槐觉得自己是个很弱小的鬼,这种令鬼憎恶的檀香气息却对他没什么影响。
或许是因为江云霄的气血太香了,香到他见到小道士的第一面,口中的鬼牙就很想冒出来,狠狠地刺进对方的身体里,贪婪地吮吸那散发着浓郁香气的血肉。
自己确实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的鬼,这种命格对人而言,简直就是大衰命,命格太轻,容易吸引魑魅魍魉。
而且身体还虚,比不了江云霄这样健康强壮。但是当他死了,变成了鬼,这样的命格就是极为尊贵的好命格了。
自己有影子,会呼吸,能够像人一样吃东西,还能模拟出心跳,应该就是托这种至阴命格的福。
只是在见到了江云霄之后,秦槐就觉得自己这个命格很讨厌,这个活人,对他来说,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以至于他失去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控制力,险些快要控制不住自己。
自诩有底线还很弱小的鬼叨叨说:“我不吃血肉,就吸吸阳气,就吸一口……”
想着江云霄看不见,佯装成人的恶鬼控制不住,靠近少年那露出细节的雪白脖颈,书生形状姣好的薄唇微张,很克制的轻轻吸了一口阳气。
第07章 007
江云霄只觉得脖子处吹来微微的凉气,他扭过头,但是什么都没看到。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感觉好像有股凉风,不知道是不是附近有鬼,冷飕飕的。”
附近当然有鬼了,而且就被你背在身后,刚刚吸了你的一口阳气。
秦槐吸了阳气,过分苍白的脸就有了更加明显的血色,不是之前变幻出来的,而是真正的血色。
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鬼,他非常迷恋这种鲜活的感觉,胸腔里并不存在的心脏,仿佛也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秦槐脸色潮红,眼睛湿漉漉的看着这个行走的阳气制造机:“是吗,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是在回味方才吸到的一小口阳气的味道,那种感觉,就仿佛是小猫咪第一次吸到了猫薄荷,而且还是那种打磨成粉做成高浓度的猫薄荷。
以至于他险些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说好的只吸一口,就要变成吸两口,吸十口……
少年郎的阳气非常纯净,显然元阳尚在,明明长了一张英俊多情的脸,却意外是个童子身。
尽管穿着简简单单的黑白道袍,但是在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中,秦槐可以看出来,江云霄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世家子弟的浑然风流,自有一番遮掩不住的贵气。
对方的肤色细腻,领口下的肌肤是羊脂玉一般的暖白,显然没吃过风吹日晒的苦。虽然贫家子一样也能是白色肌肤,可江云霄这样的身段和身手,穷人家可养不出来。
江云霄手上有很明显的茧子,但看位置,主要是握笔和骑马产生的茧子,手背的肌肤仍然光滑细腻。
更别说江云霄身上那些精致挂饰,他腰间佩戴的暖玉,领口处的玉佛吊坠,样样都是值钱货,肯定是富贵人家出身。
江云霄如今十八,家里有钱,还长了一张祸害人的俊俏脸蛋。大部分男人有他这个条件,基本上十六就已经娶妻纳妾,早早做了父亲。有的没成亲,身边也有不少丫鬟通房。
身边没人的,也有其他方式通晓人事。在这个时代,读书人进花楼赏美很常见,毕竟官员不能在明面上呷妓,大家要光明正大的长见识,基本都是在做官之前。
要不然哪来那么多故事写花魁投资穷书生,指望他们功成名就,为自己赎身。
在秦槐为数不多的生前记忆里,他是没去过那种烟花之地寻欢作乐,主要是讨厌那种浓烈廉价的脂粉气。
但是小书生的同窗之中,不管穷的富的,都有烟花之地的常客。
富家子弟请客吃饭,享受旁人对自己的吹捧,部分穷酸书生,仗着自己有个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张还算是年轻的脸,甚至吃女人的软饭。
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拿人家卖身子的银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
这种垃圾货色,秦槐没少见过,他十分鄙夷,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比那些不幸流落风尘女子要龌龊多了,不过是一群禽兽不如的狗东西,只是投胎的时候运气好,多长了二两肉罢了。
那些骗男人吸阳气和精气的艳鬼说,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剩下那个能管住的,那就是不行。
在这样子的大环境下,江云霄这种的便显得少见。特别是江云霄是纯阳之体,听说这种体质,对那种事情的渴望,会比寻常男人强一些。
秦槐虽是男鬼,还不是艳鬼,可也喜欢干干净净的,毕竟甭管是不是纯阳之体,这种童子的阳气,就是比那种破了身的脏男人要纯净好吃许多。
在秦槐的记忆里,他其实好像也没吃过其他人的阳气,反正那些在圣母娘娘下伺候的女鬼一个个都这么说。
江云霄可不知道只是一口阳气,就暴露了他守了十八年的处男的身份。他瞧着秦槐的脸,只觉得对方的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心下不由松了一口气:“秦兄,你方才有替我看着后面吗?”
秦槐点点头,导致了江云霄感知凉气的罪魁祸首一脸无辜道:“有看着呢,但是什么都没有。”
他头都没有回过,完全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鬼话连篇,说瞎话才是鬼的本性嘛。
江云霄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只是因为脖子比较敏感,所以才下意识动作,这会儿对上秦槐纯净清澈的眼神,还当真信了秦槐的鬼话。
不过他加快了脚步朝前走,这种闹鬼的地方还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离开。
朝前走的时候,江云霄突然就听到了动静,是有人说话的声音,有男声,有女声。
这些声音听起来还很熟悉,虽然并不怎么好听,可因为这份熟悉感,于江云霄而言,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本来就如星辰一般闪亮的眼眸更是熠熠生辉:这不是被那些官差一起抓下来的倒霉蛋嘛,那个凶巴巴,特别高大壮硕的衙役也在其中,那强壮威武的身躯,洪亮的大嗓门,结实的肌肉,还有闪亮亮的配刀,顿时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人,到底是社会性动物。俗话说的好,一个人胆小如鼠,两个人胆大包天,见到这么多人,江云霄安全感倍增。
他正张口准备打招呼,然后和大部队会合,却被身后人拽了拽衣服。
“等等。”
秦槐靠过来,贴在江云霄耳侧,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江弟,你看他们鞋子。”
江云霄方才心急,一时间看到了熟人,所以放松警惕,现在顺着秦槐的话往下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身材高大的汉子,脚上穿的却是一双粉色的绣花鞋,而且好几个人虽然没露出什么马脚,可他们的鞋子,分明和地面有将近一个手指的空隙。
不仅如此,这些在那里吵闹的“熟人”,一个都没有影子!
只是没有影子,可能是光影造成的巧合,可是再加上其他细节,他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眼前的这些不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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