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变成猫
郑叹第一次体会到“血汗钱”所包含的意味。
敲瓶子敲得有些手酸,在方邵康考虑换歌的时候,郑叹换了只手,围观的人又是一阵惊叹。
“哎呀,那只猫竟然还会换手呢!”
“这招我家的猫也会。”
“估计是累了吧,真可怜。”一个大婶在钱包里掏了掏,走到纸箱那里将手上的钱塞进去。
有了一个带头,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方邵康心里也在感慨,这人的面子果然还没一只猫好使,老子都唱这么半天了,嗓子都哑了也没人关心一下,反而旁边那只猫换个手臂就得了同情心。刚才那位大姐一下子掏了一百块呢!看来这个城市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实不错。
又唱了两首老歌,方邵康来了个中场休息。
这时候就有人过来跟方邵康搭话,比如询问他是哪里人,这猫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想到要来这里唱歌等等。
郑叹懒得听方邵康在那里胡扯,这家伙没一句真话,还忽悠得别人同情心泛滥。至于周围那些热情洋溢的大妈,郑叹实在受不了,爬到旁边一棵树上,不管下面人怎么叫就是不下来。
有时候郑叹很不理解,为什么人们见到猫都喜欢喊“咪咪”,无论那猫是公是母,无论那只猫有没有名字。第一个这样叫猫的人真他玛有才。
以前,这个词在郑叹的字典里面只与大波妹子联系在一起,可是,自打变成猫,就不知道没人喊了多少次,每次听到这个词,管你是谁,郑叹扭头就走。
所以,在下面围观的那些大妈们朝郑叹喊了一声“咪”之后,郑叹耳朵一扯,果断爬树。
在郑叹蹲树上躲避热情大妈,方邵康跟人胡扯的时候,那边在一角唱歌的五个年轻人也在谈论。
“是昨天那人吧?”
“那位大叔昨天还来问过我们问题呢,没想到今天就抱了个吉他过来。”
“那个大叔……我昨天好像还看到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
“还是单反的呢!”
“嗯,单反的数码相机,那东西挺贵的,我之所以记得就是因为他那个相机。”
说完五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其中一人道,“靠,这么说,这位大叔他老人家其实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跑来跟咱们抢生意?!”
年轻人偶尔这么来一下,那叫叛逆或者好奇。但你一个快四十的人做这种事,人家就觉得你在抽风。
“其实……起重要作用的是那只黑猫吧?”
“突然感觉受打击了。”一人说道。
年纪最大的那个叫阿金的,作为这个新成立的乐队主唱,也作为这个新乐队的老大,招呼了各怀心思的人,准备继续开唱。这时一个画着浓妆的女人走过来,招呼了一下他们。
这女人他们认识,是那个请他们唱歌的小酒吧老板的亲戚。她只是过来逛街,接到酒吧老板的电话,就顺便带个话过来。话说完,就一甩头发,踩着细高跟走了。她对于这些街头卖艺的实在看不上眼。
女人带过来的话主要是告诉他们今晚他们不必去了,在他们前面演唱的另一个乐队里面有人过生日,准备包场,估计得唱到凌晨。
五个年轻人面色都很不好,不过,从离开家到现在碰到的事情也不少了,类似的情况也遇到过,他们现在没钱没名声,说白了什么都不是,也不怪别人看不起他们。
作为这个新乐队贝斯手的那个年轻人站在一边,没说话,他原本就不怎么喜欢说话。拨动着手上的贝斯,乐声中带着些许疲惫和挣扎。
“嘿,你们几个小子!”
就在五个年轻人思考着今晚后面的时间该怎么安排的时候,方邵康找了他们,说了个打算。
“合奏?”作为乐队主唱兼队长的阿金有些诧异。
“是啊,合奏,当然,我水平有限,这点认知还是有的,所以,跟你们合作的可不是我。”说着方邵康指了指蹲在树上仰头看星星的郑叹,“它过来跟你们一起,怎么样?”
阿金想了想,刚才那边的情形就能知道那只猫能拉人气,过来大家合作的话当然可以。而且他们刚才讨论的时候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下一站了,反正也不赶时间。
决定之后,阿金点了点头,“我是没问题,大家呢?”
另外四人都不反对,在走之前有这么一次特别的经历,大家也挺高兴。他们还没跟猫合作过呢。
郑叹原本蹲在树上无聊地数星星,却被告知要跟那几个人合奏。
“黑炭哪,你看,叔我是唱不动了,嗓子都哑了,钱还不够呢,跟那几个小家伙们合作还能多捞点钱,你就蹲在旁边意思意思就行,不用太费力。”方邵康抬头对郑叹说道,“而且那几个小家伙挺可怜的,今天估计是他们最后一次在这个城市演唱了,明儿就离开,我是想帮帮忙,奈何面子没你大。”
郑叹看看还站在周围没有离开的一些人,再看看那边五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考虑了一下,这种厚脸皮的表演他已经有些抵抗力了,再帮个小忙捞点小钱也可以,举爪之劳罢了,反正自己只需要装模作样敲两下瓶子就行。
商量好之后,郑叹来到五个年轻人面前。
对着只黑猫,五个年轻人有些不知道如何相处。
方邵康在后面帮拎瓶子和勺子过来,和阿金商量后,借了个高凳放到旁边,放好瓶子和铁勺。
郑叹跳上高凳,这次比最开始的时候感觉好一些了,脸皮磨厚了一些,心态也调整过。不就是敲两下铁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
见这边又准备开始,人群再次慢慢集中过来,现在才八点多,城市的夜生活很丰富,更何况这边的商业广场,相比起之前,这时候人其实更多。
对于能不能跟一只猫合作,五个人心里没底,还是方邵康过来说了几句才安抚几人。
郑叹在旁边还有些小意见,这几个毛头小子难道还嫌弃咱?
一看郑叹将耳朵扯成那样,方邵康就知道这猫肯定又生气了。
“行了,赶紧开始吧!”方邵康摆摆手,将纸盒子放在显眼的地方,然后退到一旁,坐下观看。
看到那个纸盒,五个年轻人的表情都很不自然,这也太直白了。他们的道行还是没有方邵康高。
“嘿,这几个小子,还害羞呢这是?”方邵康跟旁边坐着的人说道。
在那儿,还坐着一个中年人,他也是方邵康租吉他的那个乐器店的老板。阿金他们几个除了吉他和贝斯等之外,鼓,键盘都是从这人店子里租的。多数时候他都会过来这里听这几个年轻人演唱。
听到方邵康的话,那人笑了笑,“毕竟还年轻。”
第六十三章 打劫
五人合作过一段时间了,几个音节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阿金拨了下手上的吉他,示意大家做好准备,顿了顿,又看看旁边凳子上的猫。
郑叹已经不耐烦地开始甩尾巴了。不就唱个歌吗?难道还要前戏不成?磨磨唧唧的。
保险起见,他们第一首歌并不快,节奏和方邵康唱过的差不多,当然,肯定不是像方邵康那种风格的。
郑叹一下下敲着玻璃瓶,把握节奏对他来说并不难,而且围观的群众对于猫的容忍度肯定大于人,就算出点差错大家也能体谅。
毕竟是猫嘛。
一曲唱完,阿金几人挺高兴,本以为那敲击玻璃的声音会显得突兀,但没想到卡好节奏之后,效果异常的好,以后也可以试试加入类似的元素。
朝郑叹比了个拇指,阿金准备换一首稍微快一点的歌。
郑叹暗自得意,尾巴尖都不自觉地勾了勾,果然还是咱有面子,瞧那些群众,还有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拍得手都红了。
相比起跟方邵康配合的时候,郑叹现在的感觉要好很多,无关那些围观群众,而是对于音乐的接受度。他体会不出方邵康对《走四方》之类老歌的感情,对于这种摇滚风格的流行歌曲却能很轻易投入其中。
说到底,郑叹这具身体里也是个年轻人的灵魂,是个年轻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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