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
今天头一遭体验热潮,准确而言,这并非真正的热潮,仅仅算前菜,提醒你热潮即将来临,注意该打抑制剂的打抑制剂,该找伴的找伴。
穿到生产力低下的世界,被人强行绑作女婿,忍痛挨饿,这些压根儿不算事。
关键是热潮即将来临,没有抑制剂,颈环失踪,哪怕凌息试图找人解决也没他的同类,即便有,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找到的。
至于找个本地人,凌息完全不考虑,所谓新人类,其实是人类为了生存,不得已做出的基因改造,新人类融合了兽类基因,比如凌息便融合了狼的基因,拥有灵敏的五感,迅捷的速度,同类之间很容易分清彼此。
厌恶新人类的普通人则称他们为恶心的野兽。
凌息一直被关在屋子里,但敏锐的嗅觉告诉他附近全是普通人。
无法顺利度过热潮的新人类,要么疯,要么死。
他还得防止自己失去理性伤害这些人。
脑海中浮现绿油油的大片秧苗,赶不上秋收吃够大米饭就死,他不甘心!
第3章
天边泛起鱼肚白,邻水村飘起袅袅炊烟,已经有人家早起做晨食,薄雾笼罩的田间小路上依稀可见三两人影背着背篓往城里去,赶驴车的老汉吧嗒吧嗒抽着旱烟,怀中抱着孩子的妇人正同边上人说笑,时不时催促两声。
“李叔,时辰不早了,再不走该赶不上早集了。”
李老汉瞟她一眼,慢吞吞开口:“人坐满就走。”
驴车一人两文钱,一趟多拉个人就多两个铜板,不到最后一刻,李老汉决计不会提前动身。
抱孩子的妇人撇撇嘴,小声对身旁挎着鸡蛋篮子的妇人说:“这还不够满,也不怕累死他家驴子。”
对方赶忙冲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小点声,别被听到了。”
不怪她大惊小怪,进县城要么走一个时辰,要么搭李老汉的驴车,再或者运气好点能搭上村长家的牛车,村长可宝贝着他家的牛,轻易不会牵出来。
若是惹了李老汉不快记上仇,往后只能走着进城,假如遇上特殊时候需要坐车,真得求爷爷告奶奶。
抱孩子的妇人连忙捂住嘴,小心翼翼偷瞄李老汉神情,没在对方脸上看出变化方才松了口气。
“抱歉,昨天荣儿温书到深夜,今早起晚了些。”梳洗整齐的妇人莞尔一笑,与其她村妇不同,她的衣裳虽是常见的蓝色却更为鲜亮,头上插着根银簪,从头到脚格外讲究。
她身旁跟着个少年郎,十四五岁的模样,做读书人打扮,脸颊圆润,身材同样圆润,一看打小就丰衣足食。
见是他们母子,大家脸上的不耐烦消失,众所周知赵秀娟的小儿子霍常荣在县城念书,今后多半是位举人老爷,他们期待着霍常荣能金榜题名,衣锦还乡。
众人努力挤作一团,腾出大片位置殷勤地叫他们母子上来坐。
“我们多等一会儿算什么,哪比得上常荣辛苦。”
“是啊是啊,昨儿温书到那么晚,今儿又早起去私塾,谁听了不夸句勤奋刻苦。”
霍常荣抬起下巴听周围人夸奖,“这不过是学生的本分,应该没有人做不到吧。”
“常荣你太谦虚了,我家东子回家就往地里跑,果然不是念书的料,浪费家里银钱,念完这旬我便叫他跟我回家种田!”抱孩子的妇人一拍大腿气呼呼地说,怀中几个月大的婴孩吓得哇哇大哭,她匆忙轻拍孩子后背哄起来。
赵秀娟欣赏着小儿子侃侃而谈,受人吹捧的模样,眼中盈满自豪。
“荣儿,吃点翡翠糕垫垫肚子。”赵秀娟打开帕子露出碧玉般的糕点,小小几块,上面雕刻着精细的纹样,当真比翡翠还漂亮,哪还舍得吃。
几人嗅到空气属于糕点的香甜气味,一大早起来滴米未进的肚子争先恐后开始咕咕叫,饶是向来皮糙肉厚的庄稼人也面颊滚烫,尤其是小孩子,口水顺着嘴角向下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糕点。
霍常荣唇角轻蔑上翘,在众人眼巴巴的视线中拿起一块翡翠糕放进嘴里,一个小萝卜头吞咽着唾沫问:“荣哥哥,好吃吗?”
霍常荣故作平淡地回答:“也就那样吧。”
“呸!二十文几块的翡翠糕也就那样,莫不是皇亲国戚吃的东西才进得了你的口,谁家养得起你这败家玩意儿!”
李老汉听不下去,狠啐一口骂骂咧咧,他老头子活了一辈子还没吃过这么金贵的玩意儿呢。
突然被骂,霍常荣吓得缩了缩脖子,赵秀娟脸上笑容僵住,气氛凝滞,正不知该说些什么缓解。
迎面一辆牛车穿过雾气停到他们面前,男人声音粗粝:“老汉,你们可是邻水村人士?”
李老汉深吸一口烟,眯起眼睛,对方只身一人,露出的小臂结实有力,手掌宽大布满老茧,板车上不知拉着啥,用黑布遮盖看不真切。
自己车上全是老幼妇孺,年轻汉子很少舍得花钱坐驴车,此人应该是个练家子,身上裹着肃杀气,他们平头老百姓能避还是避开。
“你谁啊?凭什么告诉你!”诡异的寂静下,霍常荣突然跳下驴车趾高气扬道,他洋洋得意地拍拍胸脯表示:“我可有功名在身,你敢对我不客气试试。”
赵秀娟眼前阵阵发黑双腿跟煮熟的面条似的,踉踉跄跄上前抱住霍常荣把人拉回来,她的宝贝儿子可不能出事,“你少胡说八道!你连童生试都没过,有什么功名。”
拉牛车的汉子怔忡,反应过来他们怕是把自己当坏人了,解释道:“我接到委托送个人到邻水村霍永登家。”
数道目光刹那间聚集在赵秀娟身上,“秀娟,找你家的。”
赵秀娟一脸茫然,脱口而出:“谁……谁呀?”
汉子意外事情居然如此巧合,转过头伸手掀开黑布。
清晨浓雾渐消,日光刺破云层铺洒人间,浅金色光晕笼罩在男人苍白的脸上,使他看上去残留几分生气。
他的脸颊微微凹陷,眼下青黑,嘴唇惨白干裂,面庞脏污,泥土与血污混杂,分不清究竟哪里是出血口,身上衣衫破破烂烂被鲜血浸泡得发黑发紫,即便狼狈至此,即便出气多进气少,仍能分辨出此人容貌十分英俊。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①
十年过去,赵秀娟以为自己早已忘记那个孩子的模样,以为哪怕对方回来她也认不得,可当他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赵秀娟只稍一眼便认出他是谁。
她犹如秋风中的树木,萧萧瑟瑟,双脚下意识后撤。
赵秀娟眼睛通红地望着板车上的男人,牙齿在口腔内咬烂了软肉。
“娘?你怎么了?”霍常荣察觉自己母亲不对劲,伸手拽了拽她的袖子。
赵秀娟蓦地抓住他的手,好似找到救赎力道大得惊人,霍常荣从小到大没吃过苦,细皮嫩肉被他娘一捏,疼得要大叫,却被他娘一把搂住,他清晰感受到他娘的身体在颤抖。
“这谁啊?秀娟你咋了?”
村民们见赵秀娟跟鬼上身似的,顿时不太敢靠近男人,何况对方血糊糊的怪吓人。
李老汉橘子皮似的脸垮了垮,往前走了两步,仔仔细细端详板车上的男人,倏地抽出嘴里的烟杆惊呼:“大郎!”
“是霍大郎对不对!?”
“啥!?”
“是霍大郎?他不是死了吗!?”
“诶唷,仔细一看还真是。”
“秀娟,秀娟,你家大郎没死!快送医馆去啊!”
赵秀娟如行尸走肉,被村民簇拥着将霍大郎送进县城最好的医馆,进城上学的霍常荣懵了,呆呆地盯着脏污不堪,浑身恶臭的男人,“娘,他真是我大哥?”
霍大郎浑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不少,而且断了条腿,大夫说单治这条腿就得花上百两,还不能保证跟从前一样。
霍家不过普通农户,哪儿来那么多钱治病,赵秀娟果断选择叫大夫开点药,就在村民们的帮衬下将人带回家。
临走前照例塞了个小荷包给霍常荣,“省着点花啊,好好你念书,娘可就指望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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