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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

作者:中意意呀 时间:2024-10-23 03:06:57 标签:生子 重生 豪门世家 万人迷 年代文 古早

  霍峋这问了等同于没问,他也放弃和阿良继续掰扯,反正,郑秋白连怀孕的事情都告诉他了,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不能说的小秘密?
  霍少爷如今可是相当有自信。
  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闯进了郑蝴蝶的私人领地,冲坐在沙发上的郑秋白伸出手,“快走吧,我来接你回家了。”
  见到霍峋,郑秋白纷乱一晚上的大脑才稍稍镇定下来,他递过手去,霍峋宽大温暖的手掌,叫人安心,“回家。”
  郑蝴蝶看起来很疲惫,一上车就偏头闭上了眼,见状,霍峋压下满腹疑虑,认真开车,抓紧载人到家。
  下车时,郑秋白特意绕到了驾驶位,等霍峋停好车下来,伸出手去,明摆着是要拉手,拉手才肯走。
  “拉住了。”从前都只有霍少爷没安全感粘人的时候,可没有郑蝴蝶主动追着他跑的时候,上床前的引诱除外,那是郑蝴蝶扑闪翅膀散发魅力的时刻。
  “怎么了?上班前还好好的,下了班反倒不开心了。”霍峋捏捏郑爷的掌心,“要是这样,这个班你就不要去上了,留在家里,我养你呗。”
  “你养我?你是想让我留在家里面相夫教子做家务吧?”郑爷还不懂男人那点鬼伎俩?
  “怎么会,你只需要在家里做点你喜欢的事,买买衣服,养养花,看看书。”霍峋可舍不得郑秋白这双手泡在洗洁精和洗衣粉里,他现在年轻力壮,工作上也不太忙,做家务绰绰有余。
  等他以后事业上忙碌起来,自然会带郑蝴蝶换更大的房子,请佣人上门,孩子就更要托付给专业的保姆和早教老师了,他们两个当爸爸的,也实在没有人家专业人士细心呢。
  郑爷摇头,抬起下巴道:“我才不过那种伸手找人要钱的日子。”
  “那我的钱都给你,我找你要钱。”
  “开玩笑。”
  “没有开玩笑。”
  夜里十点,空气中总算没有了憋闷的暑意,迎面的风是凉爽的。
  霍峋拉着郑秋白的手散步,“我说的都是认真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以后我们每年都可以做一次财产公证,再请律师来立遗嘱,如果我意外身亡,我名下所有的财产,除去法律必要分割给亲属的部分,都给你。”
  霍峋这话真是大方到了一定地步,谁叫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本来就是无关痛痒的玩意,勾勾手就能赚到,而他赚钱的意义,又在于郑秋白。
  由此可得,他的钱,就是属于郑秋白的。
  他这个会赚钱的人,也是属于郑秋白的。
  霍峋的话叫郑爷忍不住拉紧他的手,最终,两人慢悠悠绕着小区走了一圈,才往家走。
  楼梯间里的灯又坏了,四下都黑黢黢的,但这路走的次数多了,以至于脚下台阶有几节,路平不平坦,两人心里都门清,手拉着手一起走也不会绊倒。
  抵达家门口,郑秋白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清脆的开锁声伴着老旧铁门的嘎吱作响,进屋前,郑爷总算忍不住回头向霍峋提问:“如果有天出现一个和我很像的人,但他比我年轻,比我开朗向上,你会离开我吗?”


第74章 善良
  关于郑星星这个人,郑秋白对他最早的了解,开始于脑袋里原著相关的碎片化内容。
  他知道,这是小说里男主叶静潭将要携手终生的另一位主角,而这位主角恰好有一张和他相似的脸以及全然不同的外向性格。
  郑星星与叶静潭的开端,是一场意外的偶遇。
  又渐渐从意外延伸成叶静潭单方面筹谋的一场伪装深情。
  他作为上位者,在追求郑星星时张弛有度,绅士得体,表现得更是深情缱绻。
  原本就同他不在一个阶层的小实习生郑星星面对这样的糖衣炮弹早就头晕眼花了,纵使知道叶静潭是个男人,而男人与男人相恋尤为困难,也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叶静潭的怀抱。
  不过这份甜蜜在郑星星对叶静潭近乎病态的独占欲感到窒息那一刻,就开始走向了破灭。
  【叶静潭一向不叫人进入的书房被郑星星不小心误闯,那正对书桌的墙壁上悬挂着巨幅的裸体油画,猛一看,郑星星几乎要以为画上的是他自己,可旋即却又意识到,他并没有这个人如此漂亮。
  而叶静潭的书桌上,正摆放着书房主人与画上男人的合照,那是个精致至极的男人,好像从油画里走进了现实般,美好得不像真人。
  相比之下,镜框玻璃上,反射的是他格外粗劣的五官。
  男人是工笔精良的油画,他至多能算一幅不出彩的简笔画。
  他们之间明明相似,却又分外不同。
  在此刻,郑星星总算知道,叶静潭看向他的深情与温柔,到底是在看谁。】
  这是郑爷在原著中第一次和郑星星的碰面,郑秋白不知道自己那张裸体油画是什么时候画的,如果是他死后叶静潭找人来臆造的,未免有点侮辱他这个逝者。
  但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故事从他的画像和照片第一次出现起,就开启了地狱模式。
  郑秋白成为了郑星星要落跑的倔强理由,反复出现在叶静潭的回忆里被‘鞭尸’。
  人的回忆往往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美化加工,成为对己有利的工具。
  于是郑秋白在叶静潭的记忆中,逐渐从与他相辅相成的‘贤内助’,成为一个拎不清又歇斯底里的疯子,不仅对叶静潭的联姻事业指手画脚,还用投靠叶聿风的幼稚举动做‘要挟’。
  这样一对比,天真纯良、乐观向上又好掌控的郑星星,不知道要比郑秋白好多少。
  叶静潭终于开始后悔。
  后面的故事就尤为老套了,两个心上原本就只剩彼此的人,自然摒弃万难,重归于好,一个狗血的故事走向了童话一般的结局。
  只有死去的郑秋白,在围绕主角的剧情中被扭曲成了全然不像他的样子——无理取闹又歇斯底里的花瓶一只。
  所有与他相关的描述,仅剩空洞的美貌被反复提起,就为了衬托郑星星的‘平凡’。
  而属于郑秋白人生中真正高光的才学、手腕、情商,竟然从未出现过,就连他对叶静潭的复杂的感情,都片面到像小孩子过家家。
  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个配角。
  对此,郑秋白只有一句话想说,那就是这原著就是一团狗屎,毫无可取之处。
  那里面的日子,谁爱过谁过,他绝对不会过。
  所以重生以来,郑爷早早把这团乱七八糟的玩意抛掷在脑后,心中只有一个打算,那就是离叶静潭远远的,让这所谓的故事线也一起滚远远的。
  只是几个月过去,他也发现,自己越避着叶静潭,这神经病反倒越千方百计扑到他眼前来。
  就好像这世界发现郑秋白已经不是个能随意驱使的工具人,转而操控起那舍不得好日子的利益既得者。
  这种猜测,在郑星星以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份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愈演愈烈。
  无论是找上门来的郑父,还是要到燕城来上学的郑星星,郑秋白上辈子从未经历过。
  这大概是原本的故事进展不下去了,自然要发散出新的故事,这新的故事,明摆着是冲郑秋白当下的幸福生活来的。
  郑秋白很难不担心,这两个人的出现会导致他和霍峋之间产生裂痕。
  霍峋上辈子说过,他喜欢自己,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没见过郑老板这么漂亮的人,也说过,郑秋白的性格是他不喜欢的,牙尖嘴利太气人。
  郑星星恰好有和他相似的脸,比他年轻,比他活泼开朗性格好,叶静潭那一开始奔着找替身去的疯子都沦陷了,那霍峋呢?
  郑秋白体会过对叶静潭无缘无故的痴情,那感觉就像兜头一盆荷尔蒙和性激素从头淋到脚,他所有的行为既是发自内心,也是不受控制。
  他担心霍峋也会变成这样,变成一个,他陌生的人。
  谁叫如今在郑爷眼里,霍峋这大宝贝,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都比叶静潭强太多。
  依他看,这世界就该把男主换成霍峋,那故事一定是精彩绝伦的,而非一坨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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