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
薛二算是京市二代里顶风流的传奇人物,前几年搞矿业发迹了,一下子洗清从前那些风流债,成香饽饽了。
“他薛仲棠能跟霍峋比吗?那是他们薛家教不好孩子!”按两家辈分,薛仲棠来了还得叫霍峋一声叔。
且打小就歪苗儿一棵的薛仲棠在霍峥看来,跟霍峋那是拍马也比不上。
霍源见此路不通,只能换个法子:“大哥,霍峋他还小,十八九岁,哪知道喜欢是什么东西?指不定他就是一时新鲜,等时间久了,他自己就觉出味儿来了。”
“现在你这样,就跟棒打鸳鸯似的,越分开他们,他们越要黏在一起。”霍源扶一扶镜片,放下手里的文件,“而且我看这里头另一个人,未必对霍峋有那种意思。”
就那资料里追求郑秋白的张王李四,个顶个是燕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虽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实质关系的,但凭这一长串名单就能看出,这经营夜场的就不是个能安分稳妥的。
他这样聪明的人,也会明白独善其身才是优势。
跟个小屁孩似的霍峋,哪里能是他的良配?
郑秋白和霍峋,看着就是南辕北辙的两种人,要他俩在一起,那是缘木求鱼,煎水作冰,绝不可能。
*
郑秋白还不知道他在霍家人那里已经成了“肉中刺”,祖宗八代都被查了个干净,也不知道霍峋挨了好一顿打,约好的说辞都被捅破。
他正躺在霍峋不用的病床上挂水,用最快的方式退烧,不耽误之后的工作。
原本安排今天去验收金玉庭的装修,他现在没法赶过去,只能临时交给经理。
见郑秋白一边挂水一边有条不紊地打电话对接工作,叶少爷难得体贴人,“你累不累?不能安生躺下输个液?”
“不累。”郑爷一身的钢筋铁骨,强的吓人,“我不工作,你给我的员工开工资?”
“你怎么就突然发烧了?”叶聿风撇嘴转移话题,“你不是没吃那药吗?”
“换季着凉了。”
“哦。”
郑秋白一扫他,“你还不走?”
“我走了你一个人住院吗?”
“为什么要住院?输完液我就回家了。”到现在都没能洗澡,郑秋白一个没有洁癖的都要被逼出洁癖来了。
他现在只想回家。
“哎,”不太想走的叶聿风只好没话找话,“就内个霍什么,我想起来在哪见过他了,在我梦里。”
“?”闭目养神的郑爷睁开眼。
“就我坐飞机从港湾回来,路上睡了一觉,我梦见你进医院了,还挺严重的,想进病房看一眼医生都不让我进去。”叶聿风抽抽鼻子,省略他在梦里掉眼泪的细节,“刚刚我突然觉得,好像就是这家医院。”
叶聿风真是第一次来这种公立医院,但好几个地方他都觉得似曾相识,尤其是病房门前的蓝色塑料凳和安装了绿色应急灯的长长走廊。
话到这,郑秋白的眼神已经完全落到叶聿风脸上了,“你能不能梦我点好事?”
“梦和现实不都是相反的?”叶少心虚。
“那霍峋呢?你怎么还梦到他?”
“其实没看清脸,不过我感觉那个人就是他,他也是来看你,也被挡在病房外面进不去。”然后叶聿风就跟他如难兄难弟一般坐凳子上哭。
叶少爷哭的更凄惨点,另一个男人只是红了眼睛,没有掉泪,可叶聿风偏偏觉得,他比自己更加难过,甚至是后悔的。
综上,福尔摩斯叶对他的预知梦做出了判断:“我觉得,他是把你弄进医院的罪魁祸首。”
郑秋白:?
“不管怎样,这梦都不是好兆头,等这件事结束,你就把他给辞了吧,还是阿良跟着你叫人放心。”
气氛一瞬凝滞,叶聿风也知道自己这个提议像是卸磨杀驴,但他真是为郑秋白好。
良久,病床上的郑爷合上了眼,“嗯,我知道了。”
其实不用他辞,霍峋大概也不会再回来了。
*
特需病房里的霍峋左脸又红又肿,唇角都被打破了,陈禾弄来冰袋和药膏给他消肿上药,一边动作一边心疼地直叹气。霍峋倒是没反应,疼过劲了,也就习惯了。
他垂着眼睑,盯着地板看,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是,大哥为嘛这么生气啊?这点事至于吗?”靠着另一张加护床的霍嵘直皱眉,怎么还要连他一起打,难道就因为是他把霍峋弄到燕城的?
那他当时也没料到这事情会变成当下这种样子啊!
再说霍峋就算被下药做出点荒唐事,顶多也就算玩了场一夜情,这种事在那群二世祖身上简直不要太常见。
都什么时代了,早没有婚前性行为就是耍流氓的说法了。
“大哥是想让你当一辈子处男?”男人贞洁有那么重要?
“弟弟,到底是你偷偷练了什么童子神功?还是你那股市栽了大出血叫大哥发现了?”
霍峋总算抬头,瞥了眼叽叽咕咕不停的霍嵘,那眼神用霍嵘的话讲,有点不死不活。
看着不太像还活着,好像也是已经死一会了,心死那种。
“峋峋啊,你跟嫂子说实话,这到底是为什么?你和你大哥怎么就能冲突成那样?”
霍峋想开口,又怕吓着陈禾,霍峥同陈禾是两口子,虽然陈禾对他好,但其实思想上跟霍峥是一路的。
于是霍少爷只能闭嘴。
但凡他早点想起闭嘴,刚刚都不至于挨那么多打。
“哎呀,你这孩子怎么还不说话了!”
“得了嫂子,你出去看看我哥吧,别给他气高血压了,霍峋这儿我来。”霍嵘拍拍自己的胸口,屁股从看护床挪到了霍峋的病床上。
已经换了崭新病号服的霍峋比刚刚体面不少,但霍嵘可还记得他弟弟MM头上那一圈齿痕,想来昨晚上一定是个火热的夜晚。
“怎么样?”不着四六的霍三少眯起眼,揶揄道:“昨晚上玩的挺开心吧?”
霍峋不理他,嫌烦,背过身去。
“啧,你跟我还害羞?在燕城待这一阵,彻底忘了我这个哥了?”霍嵘天性欠,他就喜欢逗人,全家上下,就霍峋这个傻小子最好玩,“和郑秋白关系处挺好?当初是谁死活不乐意来的?我看你都快把他当亲哥了。”
霍峋捂住耳朵,不想听他哔哔。
霍嵘自顾自讲:“我说什么,郑秋白就是讨人喜欢,收服你跟玩似的,当年我们大学时候,他可是风云人物,原本军训时候好多人都看他不顺眼,不到一个学期全被驯服了。”
霍峋的手默默从耳朵上挪开了,“什么驯服?”
“成为他的走狗呗。”
当年郑秋白自入学起就不住在学校里,这就导致他总会缺席早训和晚训,但似乎有部分身体原因,教官是点头允许的。
而军训就是靠苦难集中凝聚力的玩意,这东西只有身处其中的人知道多痛苦。
能够躲得这场磨砺享受清闲的人,也就注定被因痛苦抱团的人排挤。
加上郑秋白从入学就是女生眼里的白马王子,总有那么几个人高马大的傻大个儿,仗着自己四肢发达蠢笨无脑,在集体活动的时候针对他。
那欺负的手段低劣到霍嵘都觉得有毛病。
但他本来也以为郑秋白是那种温温柔柔,一碰就委屈红眼的小兔子,谁知道这哥们压根不是吃素,他不止能用巧劲把人打趴,在军训的搏击训练里拿到第一;还能迅速发现某个蠢笨刺头暗恋的姑娘,再加以语言技巧,让同目标的刺头间相互内讧,攻心为上。
和他关系好,他就教你追求人,一泡一个准,没有谈不上的。
你就说,这种邪门的魅力,那群刚上大学只想谈恋爱的蠢笨男生谁能抗拒。
说郑秋白是他们小专业里的群男领袖也不为过,简直比他们院学生会的会长还风光。
当然,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同届校友拉出来,只要认识郑秋白的,就不存在有人不说他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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