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同僚出西皮》完结
叶灵运以为自己脸上有不干净的东西,抹了抹,问道,“怎么了?”
康宁蒙上前,凑近几步。
叶灵运举手作投降状,“太傅一走,我们就这样?似乎不太好吧?”其实内心还有点莫名的激动和小小的期待。
“不好个球球!”康宁蒙难得霸道一回,与叶灵运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到两人的睫毛刚好能相触。
“老师妻,不可欺!”叶灵运仿佛被蛰了一下,立马退后,正气凛然,“即便我们曾经有过海誓山盟,你也都忘了吧,这一世,我们注定无缘,只盼来生再与你相恋!”
叶灵运背诵了一段文越早期作品里,男主人公娶妻之前对女主人公的决绝告白。
至于他为什么会去看文越早期的小说,哦,那不过是为了知己知彼。
等他成功讨回自己的书钱后,他也要写本自传体小说,叫《论如何与不良商贩打持久战并且最终取得胜利》。
本来,按文越小说的剧情,男主人公接下来要把自己身上的玉佩砸成两半,一半留给自己,一半交付给女主人公,寓意他们来生以这半块玉佩为媒,寻找到对方继续相爱。
文越的男主人公是家财万贯的富贾子弟,可叶灵运是两袖清风的挂名城主,他狠不下心摔不起玉佩,只好从自己的盆栽里拔了根草,折给康宁蒙,道,“来,拿着,来世,就让我们凭着这半根草与对方相认。”
此刻,康宁蒙手里叶灵运手里都握着半根草,简称握草。
康宁蒙将半根草收进钱袋,道,“主上,平时少看些文越的小说,有害智商。”
叶灵运惊骇,“你怎么知道我在看文越的小说?”
康宁蒙内心默默挂起两行比宽面还宽的眼泪,他是不会告诉叶灵运因为他也看过那本小说,并且他一直觉得男主人公能把玉佩摔成一样大小的两半相当不科学,如果是换成玉镯子还有点可信度。
“我就想确认一下,”康宁蒙坦白,“一天不见,主上你居然有了双眼皮。”
叶灵运听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左右眼,“估计是我今天的起床方式有些特别。”所以得到了特别的双眼皮。
左眼眼皮数为一右眼眼皮数为三的康宁蒙表示很想尝试有双眼皮的滋味,当然,再羡慕嫉妒恨,他还是得口不对心,道,“哼,双眼皮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有双下巴!”
叶灵运瞥了眼康宁蒙趋向圆润的小下巴,心想:如果太傅府的伙食一直这么好,拥有双下巴还真不是梦想。
而拥有双眼皮读者和双下巴读者的文越,此刻正和一只大黄躲在屋檐下避雨。
大黄趴在大越跟前,吐出舌头,直勾勾盯着文越手里热气腾腾的烧鸡,尾巴摇得欢腾。
文越移动烧鸡大黄就跟着烧鸡同步挪动。
这只傻狗似乎笃定文越会把烧鸡扔给它吃。文越也确实这么做了。
在大黄狗埋头啃烧鸡的时候,文越半蹲在大黄身边,看它津津有味地吃东西。
雨势渐微,大黄的两只耳朵竖起,动了动,突然叼起烧鸡和文越的裳角往外边跑。
文越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和一只狗半只烧鸡在雨中狂奔。
大黄最终带着烧鸡和文越停在一棵大树下,树上金桂吐香。
文越以为大黄要围着这棵桂树抬腿小解,谁料大黄拿爪子在树荫某处刨了刨,又叼起文越的裳角,带文越过去,拿后腿蹬了蹬自己之前刨出的坑。
莫非这是......狗的报恩?
文越的想象力一向非凡,他甚至猜测这地底埋着金银珠宝,而这狗为了感谢他的那只烧鸡,特意引他前来。
文越左顾右盼,就地取材,折了根粗树枝朝大黄刨的那个坑深挖起来。
然而,金银珠宝文越没挖到,密封的陶瓷坛子倒是挖到了一个。
五年前叶灵运在旭阳城的桂树下埋了一坛自己亲手酿的桂花酿,准备五年后的今日取出来。
他领着康宁蒙兴冲冲去取酒的时候,居然发现那树下早被人挖了个大坑。而挖坑之人正抱着叶灵运那坛桂花酿,蹑手蹑脚准备逃走。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小剧场#
大越:说好的金银珠宝呢?!你这坑爹狗!
大黄【一脸天真】又跑去另一个地方,刨了个坑。
大越撸起袖子从那个坑往下挖深。
终于,他挖到了一堆大骨头。
☆、四十四.狗继续报恩
四十四.狗继续报恩
文越头顶上刻了一个特大号的冤字,可惜叶灵运视而不见。
铁证如山,叶灵运总不会以为是酒坛子自己长手长脚破土而出,威逼利诱文越捧着它,带它回家。
罪魁祸首正埋头啃咬着烧鸡,时不时从嘴里漏出些碎肉沫掉落在地。
这只蠢狗还时不时抬头望望文越,低头狼吞虎咽几口后,又抬头看看叶灵运,似乎生怕有人想要分享他口中的美味。
叶灵运指责文越偷酒,文越矢口否认。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里边是酒。本来看坛子密封的严实,以为是黄金白玉,抱起的时候发觉坛中装的是液体,他自然以为是小说里常常出现的那种包治百病的上古神水,或者是只要喝上一口,就有九牛二虎之力,惊天地泣佛魔之神通。
谁料那坛子里封着的居然是叶灵运五年前酿的酒,这和他期望的也差太多了!
文越斜睨了眼一脸呆样膘肥体壮的大黄,突然道,“听说刚下完雨,涮狗肉和喝酒更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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