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他们去看了路蕴要看的学校,从学校出来又去逛了服装店,学校附近的店价格还算便宜,藜麦选了几套黑灰色羽绒服和内搭毛衣,试衣服的时候关晚清就在外面等着,换一套出来她就要惊呼好帅!好看啊!买!
店员在旁边也跟着起哄,确实好看,就跟个模特架子似得,穿上显身材脸又好看,皮肤还白,浑身的青春气息,气质又干净清爽,比他们宣传海报上的模特还好看呢。
结账的时候愣是给打了最低折扣给他,把衣服递过去还不忘叮嘱他以后常来,她们一定都给他打折,给路蕴气得,在旁边小声嘀咕着,“真是不让胖子活了,那么大个店,就没我能穿的衣服?!”
藜麦笑着,“你先不着急,你现在衣服还能穿些日子,等减肥成功再买,也不浪费。”
路蕴瞬间就高兴起来了,他刚找到秤称了体重,十来天瘦了四斤,这样看来,他今年还是有机会穿上新衣服的,乐滋滋的,“说的也是。”
两人又陪着关晚清逛了会儿街,在市里吃了晚饭才搭车回来,到县里就差不多九点,冬日里白天短些,天都黑透了。
年轻人,逛了整天,也不觉得累,路蕴跟关晚清笑闹着,藜麦拎着东西跟在后面,路灯的光线不太亮,隐隐绰绰,把人的影子都拉长不少。
等转过了弯儿,藜麦看地上重合着的影子,皱起了眉,背后有几个人,从下车就跟着他们,跟了快十分钟了,他在心里算了算路程,“小蕴,就这里分开,我回去还有点事,你送晚清回去吧。”
两人光顾着闹着玩儿呢,平日里也都是乖宝宝,没发现异常,路蕴闻言没多问,“那行,明天你到我家玩儿吗?”
藜麦急着打发两人先走,随意的点头,“去,记得做作业,明天我过去要检查的。”
等两人走了,跟着他们的人便走到他前面来拦住他,用握着的棍子敲着手掌心,眯缝着小眼睛,扯着嘴角笑,豁牙咧嘴的,露出一口黄牙来,冲着路边吐了口痰。
混身痞气吊儿郎当的,出来就吊着眉斜着眼看人,声音跟块破纸样的沙哑割人,一看就是吸烟过多,“这不愧是封哥捧在手心里的人物儿,走到哪儿都能跟人套上交情,随时都活得漂漂亮亮的。买这么多东西啊,不知道去哪里发财去了,哥几个今儿缺钱了,借两个来花花呗。”
这人藜麦还认识,叫马杰,惯常跟着秦封的,打架泡妞都跟着,秦封进去之后安分了几天,又纠着群人在学校附近找学生收保护费。
典型欺软怕硬的东西。
藜麦能对他有映像,还是因为他当年不满足于收保护费,跟人勾搭着绑架了位有钱人家的公子,被逮了罚了十年。这事本与他们没什么关系,结果这个脑子有病的,在里面撺掇着他媳妇拖儿带女的,非得缠着秦封让给抚养费。
……最气人的还是秦封真给。
若说那两小孩子真是秦封的种他也认了,大不了一拍两散,偏还真不是,长得就跟马杰一模一样的小眼睛大蒜鼻。他媳妇儿也长得普普通通,矮矮胖胖的,扔人堆里挑不出来,可每次来要钱秦封都给,藜麦都不知道秦封到底图什么。
外人都说秦封讲义气重亲情,是个铁血铮铮的汉子,可藜麦跟他在一起久了,才能切身体会到他这种性格的害处。
当然秦封有能力,有那本事挣钱,把钱给哪个兄弟用了,还是给他大姐买车买房了,只要这些人不到他跟前来恶心人,藜麦也不爱多管,反正他跟秦封在一起,还真不是图秦封的钱。
秦封有钱的时候,他也能够靠自己过得很好了。
可前面他们还没钱的时候,一分掰两分花,为了给马杰媳妇钱这事儿他跟秦封不知道闹多少次。可人家秦封怎么说,就说当年如果不是跟着他退出来创业做生意,有人看着,马杰也不至于走到被关进去的地步,就说照看着他妻儿是应当的。
弄得藜麦当年拉着他不许他再混下去,认真过活是多大的错一样。
藜麦又能哪里说理去呢,为这破事吵几遍,也就心灰意冷懒得再说了。
现下见着马杰倒是又想起来了,正好新仇旧恨一并算,他心里堵着口气,当即冷笑一声,“要钱是没有的,不过今儿我高兴,你愿意打架我就陪你。”
说着把手里东西往旁边一扔,装作在地上捡东西的动作从空间里摸出来根合金棍子,这也是他当年预备用来在末日里对付丧尸用的。
一直搁那没用上,打架倒是方便的很,拖着棍子就上了,怒气横生,上去一棍子就放倒一个。
马杰带了四个人过来,来之前还跟他们说是个乖学生,吓唬吓唬就乖乖掏钱了,哪能想着还能先动手,一时不察,就被藜麦一棍子死命敲到小腿,就再没站起来。
场面瞬间乱了套。
藜麦不算太会打架,他后来学过几天散打,不过现在毕竟十六七岁,瘦的跟竹竿一样,就靠着丁点爆发力。单打独斗倒是不怕,打群架来就有些后继无力,真动起手来,马杰他们几人没讨了好去,藜麦也有些难受。
混乱中躲避不及,胳膊后背也被碰到好几处,疼的他直皱眉。腿上挨了一棍子,脚下踉跄着跪到地上,前面的棍子落下,他便抬手去挡。
预想中的疼痛没能落下来。
被人挡了。
挡在他前面的人很高,肩宽腿长,能把他完全笼罩在背影里,背着光,藜麦只能看见他穿了件不甚合身的旧棉衣。
衣服洗的发白,手肘和领口破损处拖着几块脏兮兮的棉花,耷拉在外面,枯草般的头发在头顶上卷成一团,还有些尘土杂草,看着就长久不洗头。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浑身就腐蚀发酵过得酸臭味,让藜麦往后缩了下,想离那股子臭味远些。
不过来人倒是打架的好手,一言不发,背对着他夺了他手里握着的棍子,抡着棍子就冲上去,冲着对藜麦扬棍子的人一顿乱打。
动作既狠又快,噼里啪啦落在人身上,几棍子下去,他对面的人就连还手的力气跟胆量都没有。瑟缩着,蜷着腿,不断往后退,颤着声音,就跟见了鬼似得浑身筛糠一样,“封…封哥。疼,别再打了。”
藜麦半坐在地上揉着腿肚子,闻言动作一顿,猛地抬头看着面前人,眼里尽是不可置信,就见秦封把手里棍子往旁边一扔,飞起一脚把马杰踹倒在地,大步走到他跟前,踩着他胸口,居高临下的盯着他,眼里透着危险的光芒,“我让你动他了吗?”
第14章 散伙
说着腿上猛的用力,直踩的马杰猛翻白眼,喘不上气,生怕他再用力一点,就能被踩到窒息而死,赶紧用力摇头,“封哥,封哥……这就是个误会,真的,我们就是想跟他开个玩笑,我真只是想跟他开个玩笑。”
“玩笑?”
秦封冷笑着,他是属于那种看长相就不太是好人的,个子又高又壮,眉目深刻,面相又凶,眉骨间有道小时候摔到的长疤,黑着脸能吓哭小孩子。
他撑着长腿,似笑非笑的看着马杰,“我让你跟他开玩笑了,这是我的人,不懂?”
马杰更是吓得白着脸连连告饶,藜麦已经从刚刚突然见到秦封的惊讶中回过神来,自然懒得看他们掰扯,摸索着站起来,弯腰去拎刚扔在边上装衣服的袋子。
秦封收拾着马杰,可注意力全在他身上了,他一动,秦封就看到了,皱着眉,脚下猛地用力,轻描淡写的踩断马杰小腿,马杰吃疼,发出尖锐急促的惨叫声,浑身哆嗦着往后缩,“封哥……我知道错了……你放过我。”
偏人跟没听到似得,拖着手里的长棍子,伸长胳膊把藜麦装衣服的袋子拎到手里,沉着脸怒喝一声,“滚!”
马杰吓得屁滚尿流,赶紧招呼着一伙人半拖半扶着他跑了,秦封见他走了,低着头随意翻着袋子,往里面衣服看了眼,语气平静,“怎么都买这么沉闷的颜色,你穿红色好看。”
藜麦面无表情的冲他伸手,“还给我。”
秦封一眼就看到他手上缠着的绷带,皱着眉把他手掌攥到手里,拧着两道浓眉,“这是怎么弄伤的?”
被藜麦用力抽出手来,继续面无表情的重复着,“我说,还给我。”
秦封沉了脸,“你跟我闹什么?”
藜麦懒得跟他扯,衣服也不要了,转身就走,头也不回,只是他腿上身上刚挨了好几棍子,浑身泛着疼,走路不利索。
还没走出几步,被秦封拽着胳膊往后拖了半截路,用力压到旁边墙上。
秦封低着头看他,眼里带着些明晃晃想将他拆吃入腹的欲、望。
也根本不是会忍的人,想着就直接凑过去,掐着他下巴,在他嘴角啃了一口,湿软的舌头急切顺着嘴角急切的撬开他的唇角,滑了进去。
藜麦就冷淡的看着他,眼里冷凝成冰,任由他在自己身上动作着,等感觉到秦封起了反应,不敢再动,趴在他脖颈边急促喘着气。
还能冷淡的开口,“这就够了?要我在这脱衣服吗?”
秦封这才察觉到他的不对劲,撑着他肩膀,目光锐利的盯着他看,“你这到底是怎么了?”
怎么了?
藜麦兀自冷笑着,这话又是从何说起呢。
若真要说起来,他心里面那些委屈恐怕没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呢,况且他当年,难不成是没想过要跟秦封好好沟通把事情说清楚吗。
不,他说了的。
他从来不是觉着难受憋在心里不说的性子。
他当年跟秦封才在一起的时候,受不住委屈,有什么事儿,都憋不住,开心的不开心的,都愿意说出来,希望两人说说笑笑的,就能想办法把事情解决了。
可说了有用吗?
没有的。
那年他因为手上的伤口发炎加上营养不良,在秦家大姐家里晕过去,醒过来秦家大姐仍旧骂他,他浑身难受的厉害,就抱着秦封哭,直说不要跟她住在一起,不愿意再看人眼色,不想她再插手两人的事情。
秦封应了。
可没有用的,他跟秦封在一起二十年,秦家大姐的身影就从来没有退出过他们的生活。
他们搬出秦大姐家,自己讨生活做生意,在厨房刷过碗,酒吧里扫过地,工地上搬过砖。
卖菜,卖水果,卖小饰品,卖盗版光碟,最穷的时候外面一碗面都吃不起。
秦封就自己去菜市场扛整袋整袋的面粉回去蒸馒头,刚开始还不知道要发面,死面馒头冷掉能啃掉牙齿。
就这还舍不得多吃一个,要留着给他,切片,蒸着蘸糖当早餐,里面放腌菜当午餐,在火边烤着当晚餐,就这么吃了三、四个月,好不容易攒够本钱开个小店,余下点钱他在那掰着手指算要买点什么,来改善伙食。
转头钱就被给了马杰媳妇,因为她过来哭诉孩子该上学了,可她还没钱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