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陈西然看到这些,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万云倒是老神在在,他及冠那会儿,两位大人也给了他祝词。
至于庞老……黎锦想,算了,自己跟庞老连招呼都没打过。几次想登门拜访,也都吃了闭门羹。
这件事急不得。
可看着面前那打扮的很是正式的老爷子,黎锦差点以为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庞老包括万云在内所有人都要惊掉下巴的动作,老人家强行解释:“我……我就溜达一下。”
溜达?
这下一群人更加惊讶。说好的高冷、不近人情、连族亲信笺都不收的人设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订婚,定亲。两个ding】
【文中引用了一句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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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章
宾客一一落座, 黎锦先在后堂把头发打散, 除去外袍后, 才即席入座。
舆洗之器、冠服、梳妆用具、盛酒礼器全都被陈设在案。
加冠礼分为三部分, 始加、再加和三加。[注]
原礼节需要更换三套不同的衣服与冠相配,不过对于家境一般的读书人来说,不用来回换三套衣服, 一切从简。
赞冠者用栉为黎锦梳头,再用黑缯缠住他的发髻。
这时候黎锦可以起身去后堂, 换上自己今日要穿的冠服, 带正自己的发冠。
黎锦把发冠放在秦慕文手中,说:“文文, 劳烦了。”
秦慕文指骨比黎锦的小一点,指尖因为刚刚紧张掐得紧, 泛着冷白色。
他看着跪坐在自己面前的黎锦,端正的给他戴上发冠。
戴好后, 黎锦也不瞧镜子,因为他从少年清亮的双眸中,已经看到了自己。
对于高门子弟来说, 冠服不仅在颜色上有寓意,材质和版型也都是固定的。
也就是说, 这三套冠服他们只穿一次。
如今黎锦家里虽然有钱, 可显然不够支撑他如此铺张,所以,秦慕文跟黎锦商量后, 缝制的冠服更偏日常一点。
黎锦当时笑着说:“我也不愿意你亲手缝了这么久的衣服,我却只能穿一次。”
然后,按照礼法,黎锦该拜见母亲,可现在只能去祭拜灵位了。
接下来,就到了加冠礼的另外一个重头戏——取字。
陈西然加冠的时候并未取字,他当时很豪情壮志的说:“考中秀才再取字。”
大有考不中就一辈子不取字的志向。不过,这倒不是他多么热爱读书和科举,他只是对自己很有信心罢了。
一般来说,字得由长者来取,读书人大多都是让自己的师长、父亲取字。
当然,也有人自己取字。
黎锦原本就打算自己给自己取字,倒不是说他狂妄自大,只是他觉得名字就是一个称呼。
自己取一个顺心的,以后被人叫了,听着也舒心。
前来的所有宾者都知道黎锦的品性,连中了小三元的时候,这人都没自傲,反而态度一如往常的谦和。
故此,他们听闻黎锦想要自己取字的时候,虽然有些惊讶,但一想到黎锦的身世,却也觉得这样理所应当。
就在这时,守在文庙外的老者跑进来,神色十分激动,“各位先生,了(liao)、了、了……”
万云:“了什么?”
“了慧大师派人给今日加冠之人送了一封信来!”
了慧?
护国寺的和尚,寿命很长,精通命理和预测,国号、新帝登基日子、帝后大典等大日子都是他夜观天象算来的。
但此人经常云游在外,有时候皇帝想见他都见不着。
有一点却也不得不说,每当有大事发生的时候,了慧就会提前回到护国寺,留下一些让人看起来云里雾里的话,再悄悄离去。
当然,刚开始有人不信他写的东西,直至事情真的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关于了慧,除了传言说他活了一百多岁外,还有就是十几年前的灾荒预警了。
那次灾荒,裹挟着旱涝和瘟疫,百姓死伤惨重,差点伤到了国之根基。
后来传闻是了慧大师在预测中提到了几味药材,太医们才能迅速写出治疗那些染上瘟疫之人的方子。
在很多人眼中,了慧大师已经要超脱凡人级别了。
故此,大家一听这话,一个个都急匆匆地往外跑,生怕晚一点就看不到了慧大师……派来送信的人。
只有守门的老者目瞪口呆,刚刚健步如飞、跑得最快的那个人,是庞老吗?
黎锦穿着厚重的袍子,走到那个目瞪口呆老者面前。
看着他手中的信封,道:“这封信可是给我的?”
如果他没听错的话,老者说这封信就是给今日加冠之人的,此时此地,只有他了。
秦慕文抱着小包子坐在后堂,前后堂的门没关,他自然也把这些话听的清清楚楚。
秦慕文突然想到,他刚嫁进来那会儿,黎锦的母亲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阿锦是个有福气的,他刚出生那天,就有一个和尚来说他生来不凡,取名‘锦’字,才能与他命格相衬。’
当时的秦慕文终日都很害怕,这话他自然无暇深究。但他记性好,到现在还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秦慕文想,阿锦的福气有多少、以后又会多么出色他不知道,但‘锦’这个字确实与夫君很是相衬。
老者看着黎锦的打扮,把手中的信呈给他,“是,这儿只有您一位加冠,信自然是给您的。”
黎锦双手接过,行了揖礼,“多谢。”
老者也同样回礼,“您客气了。”
黎锦想,既然卡在这个时间点送来,那自然是让他当场打开的。
他拆开火蜡封死的信封,拿出里面那张薄薄的信纸。其他地方大片的留白,上面只有两个字
当看到那个字的时候,黎锦怔怔地站在原地。
“修之。”
他在上辈子那会儿,最常用的交流软件就是微信,而他的名字,就是修之。
此字取自‘美要眇兮宜修’,意思就是做事修饰得宜、恰到好处。
这跟黎锦得做事态度有关,讲究恰到好处,不过分也不浅显。
黎锦突然抬脚就往外走,与一群回来的人撞了个正着。
陈西然拦住他,说:“阿锦,你这是去哪儿?”
“送信的人呢?走了吗?”
万云道:“早走远了,我们跑出去的时候,只看到庞老追人家都要追出大门了,但最后还是那个送信的人跑得快。”
正气喘吁吁跑进来的庞老:“……”
万云立马闭嘴,眼观鼻鼻关心的不说话了。
站在旁边的宋先生原本在看到万云后就很激动,当他得知那个老头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书法家庞老的时候,差点站都要站不稳。
后来宋先生好不容易缓过神来,以为这就没了,结果取字的时候,发现……了慧大师派人送信来了。
了慧大师虽然成名不因为书法,但他到底活得久了,就算只把书法当作陶冶情操的日常消遣,那字也足够好看。
“修之?阿锦,这是了慧大师给你取的字吗?”
这话一出,大家都看过来了,黎锦丝毫不显慌乱,只是内心很是复杂,“是,以后我姓黎名锦,字修之。”
文庙出频频传来吸气的声音,看来是被这个消息惊呆了。
在场的人都是黎锦认可的朋友,所以他才会邀请参加自己的加冠礼。
所以,也没人怀疑这件事作假。
毕竟了慧大师的行事风格就是如此,留下一些东西后,又匆匆走人。
再说了,庞老看着那俩字,没追上人的生气之余又忍不住赞赏:“这横写的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撇如陆断犀象[注]……此前我就有幸监过一次了慧大师的字,今日再见,大师这字写得愈发好了。”
这会儿,加冠礼已经接近尾声,守文庙的老者再次进来,手里又拿了一封信。
他说:“了慧大师又派人来了,让庞老别追了,他把上次欠你的《自叙帖》写给你了,这就是。”
这封信只是虚虚的折起,都没装信封,墨迹未干,一看就是新作的。
庞老打开瞅了一眼,然后迅速迅速又藏在怀里,他不等黎锦邀请,自己拿了一杯酒喝了。
加冠礼的最后一步就是敬酒,看来庞老是真的来参加黎锦加冠礼的。
但他嘴上依然说:“我溜达完了,回去了。”
其他人:“……”好歹也让他们看一眼了慧大师的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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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宋先生和陈西然一起回了黎锦府上。
他们早上没有一起走,是因为主人和宾客得分开进入文庙,才能做宾客被主人迎进去的礼节。
吃过饭后,宋先生躺在床上,还是有点回不过神来。
他想,自己的性子还是太优柔寡断了,如果当时能强硬一点,没有被妻子劝说的耳根发软,那说不定此刻就跟黎锦亲上加亲了。
这也不能怪宋先生趋炎附势,古人的观念就是这样,想要跟一个人亲近了,那就会嫁女儿或迎娶别人的闺女来拉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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