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要是考上了,那就是官老爷了!
然而黎锦没想这么多,他还在思考收割麦子之后种菜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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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心
第 14 章
第14章
士农工商,等级界限明显,故此,庄家汉最佩服的就是读书人。
只不过黎锦之前迷恋镇子上飘香苑的头牌,想学人家有钱人家的少爷一掷千金。
可他家实际情况那么穷,哪有钱给他包头牌?
黎锦家里过年都不见得能吃上肉,还得依靠他那夫郎缝东西补贴家用。
这才导致村里人瞧不起黎锦。
——至少证明这一代民风淳朴,大家都瞧不起窝囊的男人。
况且,老黎家长辈嘴上说黎锦在镇子上跟哪个秀才学习了什么书,回村来也没见黎锦这人提笔写过字啊。
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黎锦读书就是白花了钱,什么都没学到。
当然,这一点村里人不当着黎锦的面说,但他们都心知肚明。
黎锦今儿跟李大牛下棋,露的这一手,让村子里的人倏然觉得……这人在镇子上读书,好像还是学到了点东西的。
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嘛。
下完三盘,黎锦眼看着围观人越来越多。
给李大牛说:“我夫郎刚生了孩子,我不好出来太久,今儿就到这里,下回再陪你下棋。”
李大牛也是这个想法,他真的被黎锦的棋差点虐到自闭!
本以为是一步好棋,结果没想到正好落入黎锦的圈套里,被人连‘车’带‘炮’吃了个干净。
李大牛说:“我可下不过你,下回下棋记得让我几步啊!”
黎锦丝毫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成。”
黎锦走后,李大牛赶紧从围观人群中叫出来一个人。
“二狗子,来陪我下棋!跟黎锦下棋简直太累了,都不知道该走哪一步,全都在这人的算计内。”
二狗子苦着脸,还是坐在李大牛对面了。
“哥,我可下不过你啊……”
李大牛掏出钱袋,从里面数出来两个铜板,递给二狗子。
“这俩铜板给你,陪我下几局。”
这都是小钱,二狗子也就随手收了。
围观人眼尖的看到李大牛沉甸甸的钱袋,笑着说:“大牛哥,你这是发财了啊。”
李大牛说:“还不是黎锦昨儿从我家买了一些被褥,今儿他把钱给我了。”
围观的村民们:“……”怎么又是黎锦?
黎锦家里都穷到那地步了,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李大牛也不管围观的人怎么想,感慨道:“我说啊,这读书人就是厉害,去给镇上的书坊抄几本书,就能买棉被了。那可都是新棉花,四斤的被子呢!
咱们庄家汉得割一个农忙的小麦,才能赚到这些钱。”
他语气中夹杂着羡慕,“黎锦从我家抱回去了棉被,我随后去找村长算钱。
咱村长拨算盘算出来的钱,黎锦只看了一眼单子,直接就把钱数告诉我了。要我说,当初那个算命先生说的还真不错,黎锦就是读书的料。”
有人显然不信:“要是黎锦那小子能靠读书赚钱,那他家之前怎么那么多次都揭不开锅,找村里人要粮食?”
这话确实有道理。
李大牛一边下棋一边说:“那不是人家之前不想赚么?
现在他夫郎生完孩子不能动,黎锦得养活一家子,这才出去赚了些钱。”
无、无法反驳。
李大牛这人棋艺比不上黎锦,但是心态好。谁能下赢他,他就服谁。
因着李大牛的话,这次来观棋的许多人,都对黎锦的印象有了一个改观。
但这个改观具体改到了什么地步,他们自己也说不清。
只有当他们真正跟黎锦接触之后,这个改观怕是才会真正落实到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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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牛下完棋回家,把钱袋子交给媳妇儿。
他作为男人,只管着赚钱就够。管钱的任务是媳妇儿的。
媳妇儿一惊:“黎锦这么快就把钱给你了?”
这一床被子、两床褥子,就算是拿到镇上卖,那也得等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拿到钱。
李大牛有点不满媳妇儿对黎锦的态度:“那可不?你昨天还撺掇我大晚上去找村长,列了这张单子。
要我说,黎锦毕竟是个读书人,哪会不认账呢?”
媳妇儿把钱袋子放进床底下挖的小坑里,也不跟自家男人计较其他。
反正钱回来就好,且不说黎锦本来就名声不好,就算是亲兄弟拿了这么多东西,也得明算账不是?
不过,黎锦还钱速度这么快,倒是个实在人。
看起来,这人一旦当了爹,就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也不混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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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回家的时候,包子躺在少年身边睡得正香。
而少年自己则拿着黎锦的旧衣服,看样子在比划尺寸。
黎锦没出声,他早上说让少年得空给自己做衣服,也只是不想少年接这些缝荷包的活儿。
毕竟少年是个闲不住的人,还不如给他找点轻松的事情做。
说到底,黎锦还是有很强占有欲的,如今他想通了,已经把少年和孩子划归为家人的范畴。
所以……黎锦不希望少年做的东西拿出去卖钱。
秦慕文只觉得头顶投下来一块巨大的阴影,还没来得及反应,手中的衣服就被黎锦拿走了。
黎锦问道:“这么早就计划着给我做衣服了?”
秦慕文脸突然红了,虽然他跟黎锦已经有过最亲密的肌肤之亲。
当时生孩子,也是黎锦把孩子抱出来,剪断的脐带。
但成亲的这两年里,他们俩平时很少说话,亲吻几乎没有,每次做黎锦也是直接进去,没有丝毫温存,粗暴中带着不屑。
秦慕文像这样拿着黎锦的贴身衣服,仔细的比对尺寸,还是头一回。
好巧不巧,还被黎锦给当场发现了。
黎锦说:“这些衣服都有点小了,不用拿着旧衣服比尺寸,等我裁布回来,你直接量就行。”
他这个身体如今也才十八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既然要做新衣服,那还是直接量现在的肩宽、臂长、腿长比较好。
秦慕文乖巧的答应了。
农历六月的中午,日头晒的人不知道今夕何夕。
所幸院子里有颗柿子树,给人带来了些许阴凉。
黎锦就在树下做俯卧撑,他这个身体太弱了,必须得加强锻炼。
——脱了衣服后就算看不到肌肉,也不能一眼看过去就几道肋骨。
他才做了十八个俯卧撑,就有点支撑不住。
但黎锦还是咬着牙做到了三十个。
随后他歇息三分钟,继续做。
黎锦上辈子就是个不离健身房的人,只要不是加班,他每天必去健身房锻炼一个半小时,拉伸半个小时。
所以上辈子他的肌肉很漂亮,不像健身教练那样遒劲紧蹙,而是流线型,包裹在皮肤里,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黎锦锻炼完,打了水冲了个澡。
这会儿日头没有正中午那会儿烈,他打算连麦子带着草一起割了,装起来可以喂猪喂羊。
反正他家地里的草比麦子多,一个个挑太费时间,还不如统统不要了。
黎锦问少年镰刀在哪里。
少年愣了愣,乖乖的给黎锦说了地方,原来就在厨房的案板下面。
黎锦说:“我去把咱们家地的草割了,今天还不少菜籽回来,以后咱家地里种菜吃。”
古代对男女的分工真的很明确,如果说洗衣做饭缝缝补补是女人和哥儿的活计,那种地耕地砍柴就是男人的活。
此前秦慕文看到黎锦去洗衣服,吓得魂不守舍。
这会儿听到黎锦说自己要去割草,秦慕文比看到黎锦洗衣服还要慌张。
但是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黎锦想,这少年是真的年纪小,把内心的想法都写在脸上。
黎锦问道:“你又要说,自己去割草?这种活儿不用我做?”
——他家的夫郎,简直把他自己当一个没断奶的孩子哄。
少年虽然没点头也没摇头,但那双大眼睛里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意思。
秦慕文刚嫁进来的时候,他的婆婆,也就是黎锦的母亲,就是这么要求他的。
“我们家黎锦是个读书人,不能做农活,他那双手就是提笔写字的,以后这些你全都做了,知道吗?”
当年的秦慕文才十五岁,家道中落,他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尚书之子,开始学着做农活,伺候人。
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黎锦揉揉他的脑袋,笑着说:“农活儿总归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了吧?以后我不跟你抢洗衣服的事情。”
他拿着镰刀和背篓出门,没看到,少年已经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秦慕文缩在被子里,无声的哭着。
自从阿爹死后,从来、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了。
黎锦上辈子做过一些农活,他毕竟是医学生,八年的学习生涯里,曾经利用暑假时间去山区支教。
闲了还会帮村里人做点农活。
割麦子打麦子就是那时候学到的。
黎锦的爹娘都在两年前去世了,他家里人口少,所以村长只给他分了两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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