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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搅基同人里的作者你伤不起啊》完结+番外

作者:mijia 时间:2020-02-14 04:47:23 标签:

  创世神!创世神啊有木有!就算是在神的世界里,这创世神也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啊有木有!

  

  哲世铿深沉地表示,这个世界是他创造的,这个世界的一切规则,一切命运,一切人物,全都是他创造的!就连那个正在装B的想让人一巴掌拍死的混蛋也是他创造的!

  牛掰吧?牛掰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哲世铿抹了一把脸,他已经苦逼到只能靠意/y- ín才能略微找寻到一点存在感的地步了吗……

  

  哲世铿是神,他创造了这个世界,这是毫无疑问的。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创造一个世界,只要你打开word文档,或者翻开一个笔记本,然后编一个故事。

  是的,哲世铿是一个网络写手,一个不算是大神却也是小有读者基础的普通写手,他写文不是为了赚钱,只是为了YY,YY一个出色完美的主角,一路升级争霸收妹子,直到这个人站在全世界甚至全宇宙的顶峰。

  这一篇文,也是他的YY产物,一个原本是某剑派普通弟子的主角先是获得了神功征服了武林,然后开始修真突破人界向仙界神界进军的成长系故事。哲世铿承认,当时他YY的是挺爽的,因为他可以自由带入本文主角,对各种装B金手指毫无压力,但是一旦他站在了配角的角度,亲眼看着那个主角装B金手指了——这怎是一个羡慕嫉妒恨能够形容的!

  

  嗯?你问哲世铿怎么会进入自己笔下的世界?这是一个好问题,Good Question!哲世铿表示如果你能到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的话,他绝对会感激你祖宗十八代。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哲世铿就不断地询问自己这个问题,并把自己一生的经历前前后后思索整理了不下十八遍,然后觉得最有可能的结论就是——这个文,他坑了。

  其实,哲世铿真得不是故意太监的,不,他根本没有太监,他只是停更!真得只是暂时停更!他只是暂时被网游勾去了魂,确切的说是被网游里一萌妹子勾去了魂,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奋斗去了。当他真正把萌妹子勾搭到手的时候,他会回来填坑的!他真的会回来填坑的!所以……所以要不要这么苦逼啊喂!天下太监的作者千千万万,一块广告牌砸下来都能砸中仨大内总管,怎么就轮到他……怎么就轮到他……轮你妹啊!

  

  哲世铿表面淡定内心疯逼地抱头内牛满面。

  就算穿,好歹也让他穿个主角啊!他对扮演主角多有心得啊!他生来就是当主角的料啊!配角!配角你妹啊!主角遇险他上去堵枪眼,主角被膜拜他就是那陪衬,主角泡妹子他帮忙牵线搭桥,这人生得有多苦逼啊……

  

  哲世铿从来都不是认命的人,这样苦逼的命运他一定要反抗!

  穿成配角该怎么办?答案只有一个——踹掉主角自己上位!

  

  是的,在苦逼的同时,哲世铿还是雄心万丈的。

  他是谁?他是创造这个世界的人啊!哪里有秘籍哪里有宝贝哪里有高人他门清儿啊!虽然那曾经都是属于主角的,但是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哲世铿毅然决然地决定踹掉原主角自己上位。

  在穿越的第二天,基本把情况摸清的他就跑去见了隐藏在自家门派不远处定时定点刷新的某世外高人,结果人家扫了他一眼,淡定告诉他你根骨平凡,修不了高深的武功,速速滚蛋别浪费他老人家时间。

  就在哲世铿被这一结论震惊到几乎疯魔的时候,那个曾经是他亲儿子现在是他八辈子仇人的混蛋出现了,据说是看他举止奇怪有些担心所以跟上来的。这小混蛋一出现那高人的一双招子顿时就锃亮锃亮的,连连高呼此子根骨奇佳,不枉费他苦苦寻觅数十载终于找到了衣钵传人,哭着闹着要收那小混蛋为徒。

  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哲世铿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为他人做嫁衣裳啊!这是红果果的为他人做嫁衣裳啊!

  

  金手指!去你妹的金手指!主角光环!滚你丫的主角光环!

  

  如果这么简单就放弃了,那么哲世铿就不叫哲世铿了。身为立志跟主角抢戏份的男配,仅仅一次打击是绝对不会让他消沉的!如果他根骨不行入不了那些“世外高人”的眼的话,那么他找秘籍自己修炼总行了吧?还有那些滴血认主的神器、吃了增强各种属性的奇珍异果之类的,也没问题吧?!

  哲世铿在消化了这一次打击后重新振奋了起来,一次挫折算不了什么,人,是要有越挫越勇的精神的!

  ——早晚有一天!早晚有一天老子要把你这装B的混蛋拖下主角的宝座,夺走你的金手指和主角光环,让你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当老子的小弟!

  

  哲世铿目光灼灼地死盯着轩辕凛——嗯,这个暂时还是主角的小子就叫这个傻X的名字,多傻X啊!这年头复姓早就不流行转雷点了!——将一口小白牙咬的咔吧咔吧直响。

  

  自己吐糟自己取得主角名字傻X的作者你到底是有多苦逼啊……

  

  “二师兄,你又看七师兄看呆了吗?”身后,伴随着一声银铃般清脆悦耳的调笑,一只纤纤素手搭在哲世铿的肩膀上。

  哲世铿转头,瞬时间将刚刚狰狞的表情切换成了温文尔雅,微笑看着本书第一个出现的女配也是第一位后宫角色,凌霄派掌门的掌上明珠兼凌霄派小师妹林灵儿,摇头温柔呵斥,“说什么呢?胡闹。”

  

  有人说,所有作者都是演技派,因为他们要学会在心里模拟自己笔下各种角色的性格,才能写出符合角色性格的台词和动作。哲世铿不知道这到底是对是错,不过他觉得,这对他来说似乎还是满准确的。

  不管他实际上是如何猥/琐如何YY,起码他成功地扮演了一位温柔而多情的师兄角色——哲世铿知道林灵儿喜欢的就是这种性格,因为她喜欢轩辕凛就是因为他是这样的性格,虽然性格撞衫了,哲世铿也绝对义无反顾地演了!而且要比轩辕凛这混蛋更加温柔更加多情!

  就算他目前身手比不上获得了“高人”真传的轩辕凛,他也要在性格上比他更胜一筹,努力把这第一位最好搞定的妹子收到手!

  

  “才没有胡闹,明明二师兄看七师兄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林灵儿揶揄地眨了眨眼睛,调侃。

  ——妹子,你看过《灌篮高手》没?知不知道什么叫“用眼神杀死你”?不知道就别乱说……真的……

  “好了,小师妹,别逗二师兄了,你看他又脸红了。”轩辕凛收剑入鞘,举步款款走来,那一张曾经被哲世铿翻遍了成语词典才用无数溢美之词堆砌描写出来的面孔上饱含笑意,看得林灵儿俏脸一红,慌忙羞涩地移开了目光。

  

  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哲世铿想哭,他真的很想哭,他到底是发什么神经造什么孽,才会写出这样一张脸吆……叫你手贱去翻成语词典!叫你手贱想尝试一下化身绝世美男的感觉!叫你手贱想要YY让所有妹子一看就脸红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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