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完结+番外
昏君本记 第二二七章 短兵
惫夜暗点兵,风雪满弓刀。
不知是雪山气候多变,还是苍天也不忍见,人间的自相残杀,入夜的时候,风渐急,雪渐浓,寒气侵人。
夜合欢一袭青色棉布外袍,简朴而稳重,站在只有三千骑的兵卒们面前。
北风刮来雪山的奇寒,刮得人脸腮麻木,却刮不灭他双眸里的星光熠熠。
时急时缓的片片雪花,扑到身上、脸上、发上,冰寒入骨,却掩不住他满面的神采飞扬,满身的气势逼人。
三千勇士,一半云洛的人,一半李岗的人。
不必夜合欢开口说话,就会被他那双眼,那身气势,激励到热血沸腾。
把眼光从第一排第一个士兵看起,一直到最后一个,依次看下去,一张一张年轻的脸庞,或黑或白,或平庸或清秀,不一而足。
但相同的,却是脸上的坚毅,眼里迷茫的热情,为何家卫国坚毅热情,为不知结局的战争迷茫。
面对他们,夜合欢心里,其实很重,三千条性命,就在一念之间。但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他夜合欢既然再世为帝,不管愿不愿意,该做的,他丁点都不能推诿,即使需要的是,付出很多人生命的代价。
他所能做的,只是尽最大能力,心最大可能,缩小这些代价,留住每一条鲜活的生命。
眉梢如剑,轻扬威严,沉声开口:“话不多说,只有两句,第一句,为何卫我们的家园,为维护大夜与大凉的唇齿之情,今日,我们携手共抗强敌!第二句,战声之上,兄弟之间不分你我,面对敌人更要同仇敌忾,要在攻击敌人的同时,保证自己的安全,希望在归队的时候,能再次站在这里!现在,朕以大夜国主身份,及暂代大凉未来国主允,送大家一句话——”
说到这里,夜合欢拔高了嗓音,气贯长虹,蛊惑人心:“好男儿当提三尺剑,厘定天下,出将入相!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是孬种!若今晚能顺利擒得主将者,直升万夫长,赏金万两,良田百顷!战后能顺利归队者,官升发财,赏银五百!”
说实在的,夜合欢没当过兵,更没体验过冷兵器时代的兵卒之苦,但他却明白人性里一个共同点——名利。
当兵者为何?芸芸众生里,有几人是真有所谓崇文理想,为保家为国而来?不可否认,确实是有,但绝不会是大多数。
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武装时代,在主席时代确实存在过大多数,只是那些至情至性者,若非被人逼到绝路,试问又有多少人肯抛家弃子走出来?
当然,那个时代的热血英雄,不是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可以随意去揣摩,主观去定义的。
夜合欢只知道,和平时代的兵,和战争时代的兵,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观。
就眼前这些兵勇,真的会甘愿为了保护一群,在他们眼里该千刀万剐的皇族,而付出生命?没有的,平头百姓没一个这样的傻瓜。
说穿了,入伍,不过名利而已,或求名扬天下,或求利满瓮钵,或者干脆就是直接因为生活所迫,为了混口饱饭吃。
夜合欢前面那两句话,与后面这与性命关联的实际价值相比,在兵卒们心里,当然这才最是关键。
夜合欢话音方落,队伍里就有人带头,以戟击地,重重地,沉闷地,却有着极大的振奋人心的声音,击打着自己铺满白雪的地面,以回应大夜帝王的一诺千金。
云洛也煞气了阴柔的面孔,用样拔高的音调,应和了夜合欢,“我以大凉洛王的身份昭示,大夜陛下所言句句确凿!大夜与大凉,永为友邦!”
三千兵勇,嘴里低低呼喝,手里枪戟同起同落数十次,回应云洛的话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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