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听错吧?
柴驸马没选柴家一直拥立的二皇子,也没选柴氏姻亲淮安郡王,更没选晋阳大长公主,而是选了根本没人提、和柴家还是死对头的福王?
就连李鸿都愣了一瞬,不着痕迹地瞄了眼魏禹。
行啊,臭小子。
更令人惊讶的还在后面。
出身太原王氏,向来以刚正不阿著称的户部尚书王徵出列,朗声道:
“臣附议。”
大殿之上,一片肃然。
小福王会妖术吧?
迷惑了柴驸马,又迷惑了王尚书?
李玺还没睡醒,差事就落到了头上。
下朝后,被魏禹拉着向王尚书道谢的时候,还打着哈欠,眼里闪着小泪花。
王尚书突然有点后悔。
转念想到自家孙女的话,又觉得不会看错人。能让孙女崇拜的人,怎么可能是无能之辈?
老尚书执了执手,耿直道:“福王不必言谢,臣不是为了和您攀交情,为的是大业的颜面。您若有心,就把心思用在国宴上罢!”
说完还颇为嫌弃地瞄了魏禹一眼,晃晃悠悠地走了。
李玺吸了吸鼻子,全程蒙。
然后又被魏禹拉着,隐晦地朝柴驸马揖了揖身。
柴驸马远远地看着他们,缓缓地舒出一口气。
但愿这次,没选错人。
回府的路上,李玺终于精神了,倚在魏禹身上哧溜哧溜地吸柿子汁。
为了哄他上朝,魏禹起了个大早跑到乐游原上摘的,个头不大,还没熟透,放到笼屉上蒸软了,吃起来和熟的一样。
李玺每次吃的时候,极有仪式感——先让魏少卿用帕子擦干净,再让魏少禹帮他咬开一个小口,最后让魏少禹喂到他嘴边。
他只负责张开嘴,懒懒地探出小舌头,吸。
一只柿子吃完,肚子里没那么空了,人也有精神了,可以黏黏乎乎撒娇了。
魏禹问:“国宴之事,你可有主意?”
圣人并没有说死,需得李玺拿出一个章程,圣人那边通过了,他才能真正得到这个差事。
若能办好,不仅是他,跟着他干活的学子们都能直接封官。
李玺理直气壮地说:“我能有什么主意,交给你就好了。”
魏禹回道:“柴驸马和王尚书点的是你,信的也是你,此事需得你亲力亲为。”
李玺拿脑袋拱了拱他,“咱俩谁跟谁,你做了就是我做了。”
魏少卿铁面无私:“若王爷有需要,大理寺会配合,旁的,不便插手。”
李玺腾的一下坐起来,仿佛遭到了背叛:“不是吧?你真不打算管?你让我怎么办?我就是个小纨绔啊!”
魏禹硬下心肠,不接话。
李玺学着床头那个白瓷小人的模样,叉着腰,鼓着脸,哼,生气气!
魏少卿忍俊不禁。
“你笑了,你输了,输了就得帮我。”小福王目的达成,笑得一脸奸诈。
魏禹失笑,“撒娇无效,耍赖也没用,此事既是圣人对虫虫的考验,也是我……”
“爷爷,魏少卿,请留步!”安乐伯李庸满面红光地追上来。
人还没到跟前,就深深地作了个揖,“以后爷爷就是我亲爷爷,魏少卿就是我亲奶奶,爷爷奶奶有啥事尽管吩咐我,我就是上刀山下油锅也给你们办全活喽!”
李玺笑个半死,一问才知道,就在他睡觉的时候,柴驸马特意点了李庸的名,让他在国宴期间做他的副手。
方才吏部去了人到伯府通知他,李庸一想就知道,必定和李玺有关。
不怪他这么激动,从他爷爷那辈起,他们家就是宗室中混得最不行的,每次有个红白喜事,从来都没被看得起过,如今他得了实差,虽然只是临时的,至少有了个机会不是?
李庸觉得,自打遇见李玺,自家终于开始转运了。
魏禹摆了摆手,“不用谢我,伯爷确实有这个本事,放眼全长安,如伯爷这般会讲十余种番邦话的人才,也找不出几个。”
李庸嘿嘿一笑,“自小跟我阿爷在西市混,不知不觉就学了些,没承想还有这用处。”
魏禹笑笑,看了眼李玺,状似不经意道:“三彩陶俑多烧些,国宴兴许用得上。”
“晓得晓得,一直备着呢!”李庸可没忘了魏少卿给他画的那块大饼。
李玺原本转着眼珠想着怎么让魏少卿心软呢,听到三彩陶俑,突然有了主意。
“这次不用你我也能办好,等着瞧吧!”
魏少卿笑意加深,“拭目以待。”
“最好多拭两下,到时候闪瞎你的眼!”小福王骄傲得一批。
怪惹人疼的。
第二天,学宫。
李玺站在桌子上,拿着一张涂涂写写,不知道抹出多少黑疙瘩的宣纸,一脸嘚瑟地向小伙伴们宣布——
“都听我说!这张纸,不是一张普通的纸,它承载的是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命运,我们一炮走红的机会!”
小伙们扑哧扑哧一通笑,“花魁选秀呢?还一炮走红,赶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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