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教父
前方出现了一个漆黑的影子,形如一只黑色巨犬。一瞬间,多米尼克以为自己看见了贝伦,他甚至花了那么半秒钟去感动:他们家的地狱犬竟然来救他了!不过感动人心的时刻仅仅持续了半秒。半秒之后,他意识到那不是黑色的地狱犬,而是某种聚合在一起的黑色烟雾,只不过刚好呈现出狗或láng的模样而已。
他见过那个东西!
孩提时代的记忆再度浮现眼前。那个夜晚,他的父亲再也没有回来,而他遇见了教父,他们骑着一辆破烂电动车在高架桥上飞驰,背后追逐他们的就是那种奔láng形状的黑烟——
——是雾魇!
恶魔用自身力量创造出的仆从,还能gān扰jiāo流电。教父的教导,多米尼克一直铭记在心。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会在这种状况下同雾魇撞个正着!
此时此刻多米尼克最想要的就是一辆电动车——和教父同款的。
他不得不做出抉择:是被雾魇吃掉,还是被畸形怪鱼,抑或是gān尸版咕噜姆撕碎?不知道它们三者能否用某种方法沟通,平分了他?
他没机会做出决定了!雾魇一跃而起,普通的láng根本无法跳得那么高,甚至超过了多米尼克的头顶!多米尼克下意识地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做些聊胜于无的抵抗。
雾魇越过多米尼克,落在畸形怪鱼大cháo的中央,瞬息之间,láng型散去,化作一团形状不定的黑烟。黑烟仿佛自有生命,钻进怪鱼嘴里,只听见“噗”的一声,怪鱼的身体像个装满水的气球一样爆炸,溅落满地滑腻黏稠的灰黑色液体。黑烟速度极快,只是一呼一吸的时间,便将三分之二的怪鱼钻了个遍,畸形鱼cháo顿时变成了爆溅的黏液之cháo。剩下的怪鱼自知不是对手,立即溃退,丢盔弃甲地逃回血河中。
黑烟重新聚回láng型,冲向gān尸版咕噜姆。这时,雾魇似乎又有了实体。它用健壮的前肢将gān尸怪压在地上,嘴巴像裂开一样伸长张大,咬住gān尸怪的头,qiáng而有力的下颚奋力一合,gān尸怪便身首分离!
雾魇吐掉gān尸怪的头——它已完全被压扁了——转向多米尼克。后者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对这种敌人,逃也没用了,多米尼克只能祈祷雾魇杀他的时候gān脆一点,不要拖泥带水,徒增痛苦——可是他已经死了,那还能再死一次吗?如果他被雾魇杀了,那么接下来他会去哪儿呢?
雾魇像láng一样嗅着地面,呜呜地叫声。应和着它的声音,风中那如泣如诉的哀嚎又出现了。这仿佛是“安全”的标志,一听见哭号声,雾魇的形体霎时间散去,化作一股黑色的烟风,消失在荒原尽头。
多米尼克呆愣地望着雾魇消失的方向。直觉告诉他,有某种比雾魇更qiáng大的东西正在缓缓接近。雾魇并不是离开了,而是去迎接那个东西了。
正如他所猜测的,荒原尽头,一骑现身。
一名披着黑色大氅的骑士,骑着一匹周身缠绕蓝色鬼火的白骨马,穿过荒原,跃过喷发火焰的岩浆池,来到多米尼克面前。
多米尼克仍坐在地上,不得不抬头仰视。白骨马的眼窝里燃烧着两团yīn火。骑士戴着兜帽,面容不详。雾魇化作láng型,跟在骑士身边。一人一马一犬,就像中世纪外出狩猎的贵族领主。
“多米尼克·蒙塔莱?”骑士问道,声音低沉,犹如夏日的滚雷。
多米尼克惊得说不出话,只能连连点头。
骑士向他伸出戴着黑色皮手套的右手(多米尼克不敢猜测那是什么皮),邀请他上马。多米尼克哑口无言地瞪着他的手,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白骨马不耐烦地跺脚,前蹄刨着地面。
“上来。”骑士说。
“你……是谁?”多米尼克喉咙gān涩,嘶哑地问。
骑士低低地哼了一声,像是笑了。
“明明不久前才见过面,已经不记得了吗?”
“我们……见过?”
“你的兄弟亲手释放了我,就在那一天,在那座小镇上。”
骑士说着拂下兜帽,露出真容。他有着人类的面孔,皮肤苍白,毫无血色,一头黑发如同濡湿的乌鸦双翼,他的眼睛——常人眼白的部分是漆黑的,瞳仁却是血一般的红色——正是恶魔的标志。
“地狱大公阿巴顿,能否获此殊荣,邀您共骑?”
第57章 地狱篇(2)
“地狱大公阿巴顿,能否获此殊荣,邀您共骑?”
斯科特被恶魔绑架,释放阿巴顿那天的qíng形,多米尼克依然记忆犹新。他记得阿巴顿离去前曾放过狠话:“很快,我们就会在地狱里见面了。”没想到在地狱里和他相见的不是斯科特,而是多米尼克。
话说回来,家里房子塌了那事,归根结底还是阿巴顿的错,如果不是他的存在gān扰了斯科特的传送法术,那房子就不会被传送到澳大利亚,也就不会塌。拆房之仇,怎能不忘!
“阿巴顿?你是阿巴顿?!”
“如假包换。”
地狱大公仍旧伸着手,像是在说:你他妈到底上不上来?
多米尼克沉默地望着他,心想这么问根本是多此一举,他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
他抓住阿巴顿的手,借助后者qiáng健有力的臂膀爬上马背。可是那匹幽灵白骨马身量奇高,还总是不老实地踱来踱去,多米尼克又毫无骑马经验,所以尝试了好几次都以笨拙地滑下马背而收场,最后一次甚至失去平衡,直接摔了个狗啃泥。幽灵马垂下头,对着多米尼克打了个响鼻,像是在嘲笑他。多米尼克一辈子都没有这么丢脸过。
阿巴顿无言地下马,托着多米尼克的身体,将他推上马背,然后自己轻轻一跃便上了马,坐在多米尼克后面,挽住缰绳,喝了声“驾”,幽灵马长嘶一声,撒开四蹄,在荒原上疾行起来。
多米尼克研究着胯下的骏马(姑且算它是地狱中的“骏马”吧),觉得它固然有好处,比如幽灵马大概不用糙料,能剩下好大一笔开支,但也有弊端,比如它没有脂肪,抗震能力奇差,每当马蹄落地,多米尼克都能感觉到一股震波从尾椎升起,直抵头顶。再这么跑下去,他迟早要浑身筋骨碎裂而亡。阿巴顿似乎也察觉了这一点(谢天谢地!),一勒马缰,让马儿跑慢些。
多米尼克总算缓了过来,有力气关心别的事了。
“你要带我去哪儿?”他高声问。
“我的宫殿。”阿巴顿理所当然地说。
“为什么?你有什么目的?”
“你是个特别的人,”地狱大公波澜不惊地说,“自从你来到地狱,所有人都在找你,企图控制你。我认为有必要取得先机。处于我的‘保护’之下,总比被别人抓了qiáng。”
“我可不这么认为……”多米尼克小声嘟囔,不敢让阿巴顿听见。
“我听见了。”
“……”
“你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特别吧?”阿巴顿说,“你的教父从没有告诉你,对吗?如果他不瞒着你们,你们就不会盲目愚忠于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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